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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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规划名称及概要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实行“一区两园”,分别为电子信息园和绿岛产业园。为科学指导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对开发区规划范围、产业结构、用地布局等一并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调整后电子信息园规划范围为西三环以西、十里花廊以南、石柏大街以东、上庄镇以北的区域,规划面积由16.06km2调整为17.94km2,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同步发展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模式。调整后绿岛产业园规划范围不变,北至石家庄阀门一厂,东至寺家庄镇西龙贵村西,南至鹿泉区-元氏县县界,西至羊角庄水库-鸡窝山一线,规划面积39.22km2,重点仍发展现代食品业、通信电子业、智能制造业,以现代化商务金融、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等为支撑,部分地块产业发展方向发生调整。
2.规划编制单位与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略) (略) 鹿泉区昌盛大街88号
联系人: 董昱辉联系方式: 0311-*邮箱: *@*63.com
3.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dps4
(2)纸质版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2tXS1QI6tgEyXojJw 提取码: a7q5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医院等人员。
6.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3月20日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1.规划名称及概要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实行“一区两园”,分别为电子信息园和绿岛产业园。为科学指导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对开发区规划范围、产业结构、用地布局等一并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调整后电子信息园规划范围为西三环以西、十里花廊以南、石柏大街以东、上庄镇以北的区域,规划面积由16.06km2调整为17.94km2,规划主导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同步发展高端制造、现代物流等先进生产模式。调整后绿岛产业园规划范围不变,北至石家庄阀门一厂,东至寺家庄镇西龙贵村西,南至鹿泉区-元氏县县界,西至羊角庄水库-鸡窝山一线,规划面积39.22km2,重点仍发展现代食品业、通信电子业、智能制造业,以现代化商务金融、仓储物流、信息服务等为支撑,部分地块产业发展方向发生调整。
2.规划编制单位与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略) (略) 鹿泉区昌盛大街88号
联系人: 董昱辉联系方式: 0311-*邮箱: *@*63.com
3.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 dps4
(2)纸质版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2tXS1QI6tgEyXojJw 提取码: a7q5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规划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医院等人员。
6.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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