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苏秀强 (略) 报送的《江苏秀强 (略) 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28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秀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500万元,于北厂区将原有玻璃成品仓库(占地面积21352.25m2)的一部分改为中空分厂,建设“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以半成品玻璃、PVC颗粒、ABS树脂、密封胶、五金配件等为原辅料,购置挤出机、切割机、打孔机、中空生产线等生产设备,经挤出、冷却成型、隔条加工/型材加工、灌分子筛、打胶、合片、封胶、组装、清洁、包装入库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00万张中空玻璃门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挤出、打胶、合片、封胶工序,挤出工序空间密闭,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氯化氢废气、*烯腈废气、苯*烯废气等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其中氯化氢处理效率为0%)。打胶、合片、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 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分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和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挤出工序产生的苯*烯、*烯腈、*二烯(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打胶、合片、封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中NMHC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附录B表B.1中NMHC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外VOCs无组织排放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为中空生产线、切割机、打孔机、空压机、铣床、台钻等。通过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PVC隔条与型材边角料、PVC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擦拭布、废胶桶、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PVC隔条与型材边角料、PVC不合格品、废擦拭布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由原厂家回收;废胶桶、废活性炭属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厂内贮存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要求。 5、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并按监测计划定期做好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事故导致的未处理废气排放以及废物泄漏、火灾等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做好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修理,做好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相关防范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照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消防应急物资。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件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污水排口、雨水排口依托现有,新建15m高排气筒2根,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口,便于采样,同时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置环保标志牌,标明污染物种类,便于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2023年3月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苏秀强 (略) 报送的《江苏秀强 (略) 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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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28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秀强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500万元,于北厂区将原有玻璃成品仓库(占地面积21352.25m2)的一部分改为中空分厂,建设“中空玻璃门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以半成品玻璃、PVC颗粒、ABS树脂、密封胶、五金配件等为原辅料,购置挤出机、切割机、打孔机、中空生产线等生产设备,经挤出、冷却成型、隔条加工/型材加工、灌分子筛、打胶、合片、封胶、组装、清洁、包装入库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00万张中空玻璃门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挤出、打胶、合片、封胶工序,挤出工序空间密闭,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氯化氢废气、*烯腈废气、苯*烯废气等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其中氯化氢处理效率为0%)。打胶、合片、封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烷总烃),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90%)。 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分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和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挤出工序产生的苯*烯、*烯腈、*二烯(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和表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打胶、合片、封胶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中NMHC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附录B表B.1中NMHC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外VOCs无组织排放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宿豫(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为中空生产线、切割机、打孔机、空压机、铣床、台钻等。通过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PVC隔条与型材边角料、PVC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擦拭布、废胶桶、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PVC隔条与型材边角料、PVC不合格品、废擦拭布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由原厂家回收;废胶桶、废活性炭属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固体废物厂内贮存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要求。 5、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并按监测计划定期做好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处理系统事故导致的未处理废气排放以及废物泄漏、火灾等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做好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检查、维护、修理,做好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相关防范措施,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照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消防应急物资。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件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本项目污水排口、雨水排口依托现有,新建15m高排气筒2根,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口,便于采样,同时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置环保标志牌,标明污染物种类,便于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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