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龙泵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青龙泵业有限公司年产24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24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3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24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山口路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2000万元,用地面积7亩,建设标准化厂房3587.12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数控机床、四柱液压机、铣床等生产设备,设置一间喷漆房,一期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二期投资8000万元,用地面积30亩,生产能力为年产16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热压成型废气、喷漆房废气以及危废仓库废气。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DA00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汇同喷漆房废气一同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确保喷漆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注塑成型和热压成型过程产生的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中相应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水、测试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测试废水定期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和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求安装减振垫,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边角料、水池沉渣、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废抹布、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不合格品收集后返修;废包装材料和水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去冒口工序产生的废浇冒口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棕刚玉收 (略) 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沾有切削液,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项(项目代码:2205-*-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2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24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3月3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24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山口路北侧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2000万元,用地面积7亩,建设标准化厂房3587.12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数控机床、四柱液压机、铣床等生产设备,设置一间喷漆房,一期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二期投资8000万元,用地面积30亩,生产能力为年产16000台特种工程塑料泵及不锈钢泵。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热压成型废气、喷漆房废气以及危废仓库废气。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DA001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汇同喷漆房废气一同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确保喷漆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注塑成型和热压成型过程产生的氟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及表9中相应标准要求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车间外)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水、测试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测试废水定期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和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1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求安装减振垫,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边角料、水池沉渣、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废抹布、废UV灯管、废包装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不合格品收集后返修;废包装材料和水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去冒口工序产生的废浇冒口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棕刚玉收 (略) 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沾有切削液,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立项(项目代码:2205-*-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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