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信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泾县信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28号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在企业原有厂房内增加一条密封圈生产线,购置硫化机、挤出机、切条机、折边机、电热烤箱等生产设备,生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密封圈,并新建一座20t/d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不锈钢清洗线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喷涂工序废水,项目建成后,原有的60t/d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铝件清洗废水,厂区总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炼胶、硫化定型和烘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炼胶、硫化定型和烘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不锈钢清洗线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和喷涂工序废水、冷却废水和铝件清洗线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技改项目炼胶工序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20t/d),不锈钢清洗线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和喷涂工序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总铬、总镍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排放 (略) 政管网排到泾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铝件清洗线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原污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排到泾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通过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切胶边角料、拆边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污泥(含不锈钢)、污泥(含铝)。切胶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拆边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 (略) ;污泥(含铝)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污泥(含不锈钢)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209-*-04-0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2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组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17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组件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28号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在企业原有厂房内增加一条密封圈生产线,购置硫化机、挤出机、切条机、折边机、电热烤箱等生产设备,生产1000万只电压力锅密封圈,并新建一座20t/d的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不锈钢清洗线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喷涂工序废水,项目建成后,原有的60t/d污水处理站用于处理铝件清洗废水,厂区总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炼胶、硫化定型和烘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炼胶、硫化定型和烘烤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不锈钢清洗线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和喷涂工序废水、冷却废水和铝件清洗线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技改项目炼胶工序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20t/d),不锈钢清洗线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和喷涂工序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泾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总铬、总镍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排放 (略) 政管网排到泾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铝件清洗线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原污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排到泾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通过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切胶边角料、拆边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污泥(含不锈钢)、污泥(含铝)。切胶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拆边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 (略) ;污泥(含铝)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废活性炭、污泥(含不锈钢)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209-*-04-0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2月10日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