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改委关于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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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发改委关于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松原市发改委关于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3〕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和请示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松建发〔2023〕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北京东方 (略) 《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东方华太初评字〔2023〕80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政工程东北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改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22〕8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供热范围内的采暖建设主要以住宅和公建为主,现有供热面积2307.71万平方米,规划总供热面积将达到3002.21万平方米,规划综合热指标为46.8W/M,最大供热负荷为1403.97MW。
  1.新建从华 (略) 现有热网之间的一次网供热主管道及部分联通管道,新建一次网37.102公里(管道长),含新建过江管桥 1 座。
  2.对现有管网系统中输送能力不足部分进行扩径改造,同时对部分保温破损和管网腐蚀严重的一次网进行更换改造,改造一次网总长度19.036公里(管道长)。远期规划换热站及一次网支线不在本工程建设范围内。
  3.对现有保温破损和管网腐蚀严重的二次网进行更换改造,改造二次网总长度163.944公里(管道长)。
  4.原有4座直供燃煤小锅炉房改造为换热站。
  5.新建智慧供热系统 1 套。
  三、建设地点
   (略) 城区及前郭县城区
  四、建设期限
  3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形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松原市发改委关于松原市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松发改审批〔2023〕16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和请示文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松建发〔2023〕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北京东方 (略) 《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东方华太初评字〔2023〕80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 (略) 政工程东北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 (略) 发改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松发改审批〔2022〕82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热电清洁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1-*-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供热范围内的采暖建设主要以住宅和公建为主,现有供热面积2307.71万平方米,规划总供热面积将达到3002.21万平方米,规划综合热指标为46.8W/M,最大供热负荷为1403.97MW。
  1.新建从华 (略) 现有热网之间的一次网供热主管道及部分联通管道,新建一次网37.102公里(管道长),含新建过江管桥 1 座。
  2.对现有管网系统中输送能力不足部分进行扩径改造,同时对部分保温破损和管网腐蚀严重的一次网进行更换改造,改造一次网总长度19.036公里(管道长)。远期规划换热站及一次网支线不在本工程建设范围内。
  3.对现有保温破损和管网腐蚀严重的二次网进行更换改造,改造二次网总长度163.944公里(管道长)。
  4.原有4座直供燃煤小锅炉房改造为换热站。
  5.新建智慧供热系统 1 套。
  三、建设地点
   (略) 城区及前郭县城区
  四、建设期限
  3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形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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