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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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略) 发改 (略) 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 (略) 价格认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结论复核等方面和协调处理价格矛盾纠纷调解的支持保障性工作;

(二) (略) 物资储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略) 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工作;指导区(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 (略) 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我委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我委官网或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官方门户网站(http://**)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略) 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将进行2次,2次后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3个工作日内在委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测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委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 (略) 以外的三级* (略) 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将进行2次,2次后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委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委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 (略) 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 (略) 纪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28-*。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成都发展改革。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本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 (略) 发改委官网(http://**)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委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委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2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委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略) 发改 (略) 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 (略) 价格认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结论复核等方面和协调处理价格矛盾纠纷调解的支持保障性工作;

(二) (略) 物资储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略) 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技术改造等工作;指导区(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 (略) 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和我委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公共科目笔试设置分类(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5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我委官网或招聘单位办公地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官方门户网站(http://**)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招聘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略) 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将进行2次,2次后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由我委在3个工作日内在委官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测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委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指定到 (略) 以外的三级* (略) 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将进行2次,2次后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委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委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委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 (略) 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委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 (略) 纪委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28-*。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1)中电话咨询,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成都发展改革。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本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 (略) 发改委官网(http://**)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委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我委公告内招聘单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单位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4月22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委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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