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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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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35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报来《燕子墩乡关于申请实施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请示》(燕政发〔2023〕16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助力乡村全面发展,带动人民增收,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303-*-20-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西永固村饲草配送中心,包含钢结构机械棚、工具间、管理用房、围墙、大门、室外场地硬化、场地平整及涵洞拆除工程等。

  (一)室外附属工程

  1.场地平整:对原场地平整土方。

  2.室外晾晒场地硬化工程:新修3331㎡混凝土硬化地面。

  3.围墙、大门:新建413m成品隔板围墙,增加两处大门西侧为电动伸缩门,北侧为成品铁艺门。

  4.拆除新建1道1-1.5m钢筋砼明盖板涵工程:拆除新建1道钢筋砼明盖板涵工程位于配送中心主入口南侧。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涵洞1/15。新建桥涵抗震设计采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2g。

  (二)外网工程

  包含室外给排水、配套电缆等工程。

  (三)机械棚、工具间建设工程

  新建机械棚及工具间;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442.5㎡,建筑高度9.1m(室外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结构形式:钢桁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类;地面为细石混凝土地面。

  (四)管理用房建设工程

  新建管理用房;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34.5㎡,建筑高度4.1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的高度)。结构形式: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地面为地砖地面。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室外附属工程、外网工程、机械棚、工具间建设工程、管理用房建设工程等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85.83万元,其中工程费263.03万元,其他费14.48万元,预备费8.33万元。

  资金来源:拟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审定概算表

     2.《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35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报来《燕子墩乡关于申请实施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请示》(燕政发〔2023〕16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助力乡村全面发展,带动人民增收,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2303-*-20-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西永固村饲草配送中心,包含钢结构机械棚、工具间、管理用房、围墙、大门、室外场地硬化、场地平整及涵洞拆除工程等。

  (一)室外附属工程

  1.场地平整:对原场地平整土方。

  2.室外晾晒场地硬化工程:新修3331㎡混凝土硬化地面。

  3.围墙、大门:新建413m成品隔板围墙,增加两处大门西侧为电动伸缩门,北侧为成品铁艺门。

  4.拆除新建1道1-1.5m钢筋砼明盖板涵工程:拆除新建1道钢筋砼明盖板涵工程位于配送中心主入口南侧。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涵洞1/15。新建桥涵抗震设计采用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2g。

  (二)外网工程

  包含室外给排水、配套电缆等工程。

  (三)机械棚、工具间建设工程

  新建机械棚及工具间;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442.5㎡,建筑高度9.1m(室外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结构形式:钢桁架结构;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类;地面为细石混凝土地面。

  (四)管理用房建设工程

  新建管理用房;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34.5㎡,建筑高度4.15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的高度)。结构形式:砖混结构;耐火等级:二级;地面为地砖地面。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室外附属工程、外网工程、机械棚、工具间建设工程、管理用房建设工程等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85.83万元,其中工程费263.03万元,其他费14.48万元,预备费8.33万元。

  资金来源:拟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审定概算表

     2.《燕子墩乡西永固村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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