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关于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0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供热项目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5′30.393″,N44°19′2.343″。项目为新建,拟建主体工程总占地面积31770平方米,主要包括供热厂区、350m场外连接道路和570m场外供热管线,其中供热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5985m2,建设一座1881.36m2锅炉房,内设1×6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一座3240m2封闭式储煤棚、一座100m3灰渣仓、一座100m3石灰石钢制粉仓、一座200m3灰库、一座100m3消石灰粉仓、一套输煤系统等储运工程,一座占地面积534.57m2办公生活楼辅助工程以及供热、供电以及供水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达86.06万m2。项目总投资6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7万元,占总投资的18.84%。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利用的进行再利用,不可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由炉内脱硫+低氮燃烧技术+SCR+半干法脱硫+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处理后由80米烟囱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锅炉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储煤棚、碎煤楼、输煤廊落煤点设置封闭式作业+喷淋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 (略) 政管网,由芨芨湖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软水系统和锅炉排水)回用于储煤棚、碎煤楼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由原厂回收,不在厂区暂存;锅炉灰渣贮存于灰渣仓;脱硫灰渣、除尘灰收集至灰库与锅炉灰渣一同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C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机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与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七、项目实施后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9.88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8.30吨,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94吨。此项目二氧化硫指标从 (略) 电解槽烟气改造项目中解决,氮氧化物指标从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中解决,颗粒物从 (略) 年产电解槽特别排放改造项目中解决。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0日(3个工作日)。
电话:0994-*
通讯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人社楼305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
1 | 昌吉州准东开发区芨芨湖城区供热项目 |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乌鲁木齐汇翔达 (略) | 项目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产业集中区芨芨湖产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0°5′30.393″,N44°19′2.343″。项目为新建,拟建主体工程总占地面积31770平方米,主要包括供热厂区、350m场外连接道路和570m场外供热管线,其中供热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5985m2,建设一座1881.36m2锅炉房,内设1×6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一座3240m2封闭式储煤棚、一座100m3灰渣仓、一座100m3石灰石钢制粉仓、一座200m3灰库、一座100m3消石灰粉仓、一套输煤系统等储运工程,一座占地面积534.57m2办公生活楼辅助工程以及供热、供电以及供水等公用工程。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达86.06万m2。项目总投资6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7万元,占总投资的18.84%。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制定施工期污染防治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可利用的进行再利用,不可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由炉内脱硫+低氮燃烧技术+SCR+半干法脱硫+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处理后由80米烟囱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锅炉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储煤棚、碎煤楼、输煤廊落煤点设置封闭式作业+喷淋降尘,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 (略) 政管网,由芨芨湖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软水系统和锅炉排水)回用于储煤棚、碎煤楼洒水降尘,禁止外排。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生产工序。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离子交换树脂产生后由原厂回收,不在厂区暂存;锅炉灰渣贮存于灰渣仓;脱硫灰渣、除尘灰收集至灰库与锅炉灰渣一同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C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机油、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单位应急预案与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和人群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定期进行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七、项目实施后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9.88吨,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8.30吨,颗粒物年排放量为1.94吨。此项目二氧化硫指标从 (略) 电解槽烟气改造项目中解决,氮氧化物指标从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中解决,颗粒物从 (略) 年产电解槽特别排放改造项目中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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