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靖办发〔2021〕68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评估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纪雪峰;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靖办发〔2021〕68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评估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纪雪峰;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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