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靖办发〔2021〕68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评估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纪雪峰;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报名公告

  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靖办发〔2021〕68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靖宇段建设项目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

  二、报名条件

  (一)已在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备案;

  (二)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土地资产、森林资源以及房屋评估机构备案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月12日止;

  地点: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人:纪雪峰;

  联系电话:*。

  靖宇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3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