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设备扩产至年产20000吨高端电子铜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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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设备扩产至年产20000吨高端电子铜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新增设备扩产至年产20000吨高端电子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六路687号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新增设备扩产至年产20000吨高端电子铜箔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六路687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19.59",北纬27°54"55.72"),厂区总占地面积65920.3m2,本次工程在原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主要为扩大生产产能,改造表面处理工艺从而提升产品品质,升级改造废水治理设施,对全厂总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等。以外购的阴极铜(铜线)为主要原料,采用溶铜(电解液制备)、生箔(制造生箔)、表面处理(电池用铜箔采用钝化工序;标准铜箔采用酸洗、粗化、固化、合金、钝化、涂膜工序)、烘干、收卷、分切、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电池用铜箔或标准铜箔。

改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电池用铜箔9000t/a,厚度为6μm;标准铜箔11000t/a,其中12μm、15μm、18μm、35μm厚度分别为3000t/a、3000t/a、3000t/a、2000t/a。涉及工序电镀总面积8.709亿m2/a,其中:镀铜0.767亿m2/年、镀镍1.534亿m2/年、镀锌1.534亿m2/年、镀铬4.874亿m2/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生产工艺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铬酸雾、VOCs(以*醇计)、颗粒物、SO2和NOx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完全的酸雾、木材切割粉尘等。

A区生产车间溶铜、生箔和钝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6套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3根15m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1~DA003)排放;B区生产车间现有溶铜和生箔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6套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3根15m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4、DA006~DA007)排放;新增6台生箔机和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VOCs(以*醇计)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酸雾喷淋吸收塔(共3套,其中改造表面处理工序现有2套,新增1套)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2根15m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5,新增1根DA008)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铬酸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标准限值严格50%的要求;VOCs(以*醇计)排放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电子工业标准限值要求。

燃气蒸汽锅炉烟气经1根18m高烟囱(DA009)直接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专用烟道经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生产中采取加强原材料的贮运管理,做好设备和管道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生产车间通风,电镀槽加入酸雾抑制剂,木工切割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硫酸雾、铬酸雾、VOCs(以*醇计)、颗粒物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包括阴极辊研磨废水、实验室废水、溶铜和生箔车间硫酸雾吸收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制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硅烷槽更换废液、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冷却塔定排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NH3-N、SS、总氮、总磷、TOC、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硫酸盐、全盐量等。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设置独立管网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在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前,项目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分别经废水回收处理系统中的制淡水处理单元(含锌镍废水设计规模30m3/h,处理工艺为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RO系统+二级RO系统;含铬废水设计规模为50m3/h,处理工艺为氧化还原法+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保安过滤+一级RO系统)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分别进入浓水处理单元(处理工艺均为化学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再经零排放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均为保安过滤+两级反渗透系统+MVR蒸发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铜废水经含铜废水制淡水处理单元(含铜废水设计规模为100m3/h,处理工艺为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RO系统+二级RO系统)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和综合废水一并进入浓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项目废水总排口处主要污染物pH值、CODCr、BOD5、SS、NH3-N、总磷、总氮等均达到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TOC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总铜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总铅、总砷不得检出,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硫酸盐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经凤岗河最终排入抚河。冷却塔定排水属于清净下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清洗。

在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后,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分别经废水处理系统中的制淡水处理单元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分别进入浓水处理单元(综合废水进入含铜废水浓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在项目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处总镍、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砷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处pH值、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硫酸盐达到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TOC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经凤岗河最终排入抚河。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生箔机、磨辊机、分切机、中央空调、冷却塔、各类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的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65~10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硅藻土(HW49)、废活性炭(HW49)、制纯水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RO膜(HW49)、生产工序、制纯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芯(HW49)、含铜污泥(HW17)、含锌镍污泥(HW17)、含铬污泥(HW17)、MVR系统产生的含锌镍晶体及母液(HW17)和含铬晶体及母液(HW17)、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润滑油(HW08)、含油废抹布(HW49)、在线监测废液(HW49)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生箔分切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在厂区设置2座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面积分别为200m2和150m2,运转周期2个月),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于暂存库,暂存库周围设置导流渠和渗滤液收集池,库房地面、裙角等均作防腐、防渗处理。

在厂区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面积约200m2,运转周期2个月),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A区一楼溶铜车间、二楼生箔车间;B区一楼溶铜车间、二楼生箔车间生产、表面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和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池兼事故池、化工仓库、危废暂存库)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北面设置2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镍、铬、六价铬、铜、锌、铅、砷、水位等。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新增设备扩产至年产20000吨高端电子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六路687号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机构:

江西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新增设备扩产至年产20000吨高端电子铜箔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六路687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19.59",北纬27°54"55.72"),厂区总占地面积65920.3m2,本次工程在原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主要为扩大生产产能,改造表面处理工艺从而提升产品品质,升级改造废水治理设施,对全厂总平面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等。以外购的阴极铜(铜线)为主要原料,采用溶铜(电解液制备)、生箔(制造生箔)、表面处理(电池用铜箔采用钝化工序;标准铜箔采用酸洗、粗化、固化、合金、钝化、涂膜工序)、烘干、收卷、分切、检验、包装等工序生产电池用铜箔或标准铜箔。

改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电池用铜箔9000t/a,厚度为6μm;标准铜箔11000t/a,其中12μm、15μm、18μm、35μm厚度分别为3000t/a、3000t/a、3000t/a、2000t/a。涉及工序电镀总面积8.709亿m2/a,其中:镀铜0.767亿m2/年、镀镍1.534亿m2/年、镀锌1.534亿m2/年、镀铬4.874亿m2/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生产工艺废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铬酸雾、VOCs(以*醇计)、颗粒物、SO2和NOx等。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完全的酸雾、木材切割粉尘等。

A区生产车间溶铜、生箔和钝化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6套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3根15m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1~DA003)排放;B区生产车间现有溶铜和生箔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6套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3根15m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4、DA006~DA007)排放;新增6台生箔机和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VOCs(以*醇计)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后,采用酸雾喷淋吸收塔(共3套,其中改造表面处理工序现有2套,新增1套)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经2根15m排气筒(依托现有DA005,新增1根DA008)排放,外排废气中硫酸雾、铬酸雾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标准限值严格50%的要求;VOCs(以*醇计)排放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电子工业标准限值要求。

燃气蒸汽锅炉烟气经1根18m高烟囱(DA009)直接排放,外排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限值要求。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专用烟道经屋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生产中采取加强原材料的贮运管理,做好设备和管道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生产车间通风,电镀槽加入酸雾抑制剂,木工切割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在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硫酸雾、铬酸雾、VOCs(以*醇计)、颗粒物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包括阴极辊研磨废水、实验室废水、溶铜和生箔车间硫酸雾吸收喷淋塔定期更换废水、制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硅烷槽更换废液、地面清洗废水、锅炉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冷却塔定排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NH3-N、SS、总氮、总磷、TOC、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六价铬、总铅、总砷、硫酸盐、全盐量等。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设置独立管网分类收集,分质预处理。在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前,项目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分别经废水回收处理系统中的制淡水处理单元(含锌镍废水设计规模30m3/h,处理工艺为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RO系统+二级RO系统;含铬废水设计规模为50m3/h,处理工艺为氧化还原法+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保安过滤+一级RO系统)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分别进入浓水处理单元(处理工艺均为化学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再经零排放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均为保安过滤+两级反渗透系统+MVR蒸发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铜废水经含铜废水制淡水处理单元(含铜废水设计规模为100m3/h,处理工艺为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RO系统+二级RO系统)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和综合废水一并进入浓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项目废水总排口处主要污染物pH值、CODCr、BOD5、SS、NH3-N、总磷、总氮等均达到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TOC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总铜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总铅、总砷不得检出,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硫酸盐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经凤岗河最终排入抚河。冷却塔定排水属于清净下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清洗。

在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后,含铜废水、含锌镍废水、含铬废水分别经废水处理系统中的制淡水处理单元处理达到《电子级水》(GB/T11446.1—2013)中的EW-Ⅳ标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制成纯水回用于生产,产生的浓水分别进入浓水处理单元(综合废水进入含铜废水浓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外排;在项目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处总镍、总铬、六价铬、总铜、总锌、总铅、总砷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在项目废水总排口处pH值、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硫酸盐达到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TOC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由市政污水管网送至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经凤岗河最终排入抚河。

(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生箔机、磨辊机、分切机、中央空调、冷却塔、各类泵、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的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65~105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并设置隔声房,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硅藻土(HW49)、废活性炭(HW49)、制纯水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RO膜(HW49)、生产工序、制纯水系统产生的废滤芯(HW49)、含铜污泥(HW17)、含锌镍污泥(HW17)、含铬污泥(HW17)、MVR系统产生的含锌镍晶体及母液(HW17)和含铬晶体及母液(HW17)、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润滑油(HW08)、含油废抹布(HW49)、在线监测废液(HW49)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项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生箔分切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在厂区设置2座危废暂存库(依托现有,面积分别为200m2和150m2,运转周期2个月),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于暂存库,暂存库周围设置导流渠和渗滤液收集池,库房地面、裙角等均作防腐、防渗处理。

在厂区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依托现有,面积约200m2,运转周期2个月),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A区一楼溶铜车间、二楼生箔车间;B区一楼溶铜车间、二楼生箔车间生产、表面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和废水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池兼事故池、化工仓库、危废暂存库)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在厂区北面设置2个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镍、铬、六价铬、铜、锌、铅、砷、水位等。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活动主要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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