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清水县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清水县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清水县白红堡镇吴湾村西侧 | (略) (略) | 陕西 (略) 司 | 本项目为清水县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5000m3/d,远期处理规模8000m3/d,同时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道22k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粗、细格栅+旋流沉沙)+A/A/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降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尽可能减少地表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人为破坏矿山植被。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运营期。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调节池、生物反应池、贮泥池、配泥井及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减少恶臭物质逸散外,将各产臭构筑物集中收集后,经过生物滤池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生物滤池排气筒各臭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各厂界臭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A2O生化处理+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组合治理措施,处理后出水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污泥经“机械浓缩+化学调理+板框压滤”工艺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按照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模式,交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或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废液用专用容器盛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公示期:2023年3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清水县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清水县白红堡镇吴湾村西侧 | (略) (略) | 陕西 (略) 司 | 本项目为清水县工业集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5000m3/d,远期处理规模8000m3/d,同时配套建设厂外污水管道22k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粗、细格栅+旋流沉沙)+A/A/O+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降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尽可能减少地表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避免人为破坏矿山植被。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二)运营期。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调节池、生物反应池、贮泥池、配泥井及污泥脱水间等构筑物进行加盖密闭减少恶臭物质逸散外,将各产臭构筑物集中收集后,经过生物滤池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生物滤池排气筒各臭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各厂界臭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A2O生化处理+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组合治理措施,处理后出水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栅渣、沉砂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污泥经“机械浓缩+化学调理+板框压滤”工艺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按照清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模式,交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或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监测废液用专用容器盛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
公示期:2023年3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清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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