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卓越合成树脂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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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卓越合成树脂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卓越合成树脂生产项目

(略) 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

龙岩 (略)

(略) 新 (略)

龙岩 (略) (略) 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卓越合成树脂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合成树脂生产装置(包括合成车间、灌装车间),配套建设罐区、循环水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合成树脂10万吨,其中生物基醇酸树脂及改性醇酸树脂3万吨、*烯酸树脂及改性*烯酸树脂2万吨、环氧树脂及改性环氧树脂5万吨。项目包含以下生产工段:①以酸酐(酸)、醇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生物基醇酸树脂15000吨(共生产17580吨,其中2580吨自用,15000吨作为产品外售);以酸酐(酸)、醇、环氧树脂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环氧改性醇酸树脂5000吨;以酸酐(酸)、醇、*烯酸酯类单体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烯酸改性醇酸树脂5000吨;以苯基三氯硅烷、*基二氯硅烷与*醇等为原辅料,经醇解反应、水洗、脱溶等工序生成烷氧基硅烷,再与生物基醇酸树脂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有机硅改性醇酸树脂5000吨。②以*基*烯酸、*烯酸*酯、*基*烯酸*酯、*基*烯酸*酯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烯酸树脂10000吨;以*基*烯酸、*烯酸*酯、*基*烯酸*酯、*烯酸-β-羟*酯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羟基改性*烯酸树脂8000吨;以*烯酸、环氧树脂、乳化剂、软水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乳化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环氧*烯酸树脂2000吨。③以邻*酚醛树脂(OCN)、环氧氯*烷(ECH)、50%液碱(NaOH)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精制、水洗、脱溶、过滤、造粒等工序,年产环氧树脂40000吨(共生产49524吨,其中9524吨自用,40000吨作为产品外售);以苯基三氯硅烷、*基二氯硅烷与*醇等为原辅料,经醇解反应、水洗、脱溶等工序生成烷氧基硅烷,再与环氧树脂经聚合反应、过滤、造粒等工序,年产有机硅改性环氧树脂1000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64228m2(96亩),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全厂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合计废水排放量282.07m3/d(84622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动植物油等。污水经污水管收集,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为300m3/d,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二级厌氧+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入管网水质COD、BOD5、SS、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盐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环氧氯*烷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标准,二*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成树脂生产装置工艺废气

不含环氧氯*烷生产工艺废气(1#合成车间、2#合成车间及灌装车间):醇酸树脂装置(含改性)、*烯酸树脂装置(含改性)及有机硅改性环氧树脂生产工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含环氧氯*烷生产工艺废气(2#合成车间):环氧树脂装置生产工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导热油炉燃油废气

导热油炉以生物柴油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直接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储罐废气

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封闭、抽吸等集气收集措施,收集后废气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装置区废气

项目物料采用无泄漏泵、密闭管道输送;冷凝、结晶等单元操作排放的不凝尾气全部经密闭管道送入“两级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加强对生产设备阀门、法兰等动静密闭点的检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②储罐废气

储罐采用固定顶罐,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降低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储罐附属设备的维修,保证储罐的严密性,强化储罐的日常操作管理,对机械呼吸阀瓣等设备,定期检查,使气密性符合要求。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生化池等均采取加盖封闭,收集废气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降低污水处理站废气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在污水处理站四周加强绿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护尤其是设备设施等密闭性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及时清理容易产生恶臭气体污泥。

执行标准:

(1)有组织排放

生产工艺废气中苯*烯、环氧氯*烷、*烯酸*酯、*基*烯酸*酯、*烯酸、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烯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苯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导热油炉以生物柴油为燃料,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环氧氯*烷、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苯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苯*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二*苯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厂区内监控点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净化水过程废石英砂、废树脂以及空分制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更换。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2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规范建设,贮存的一般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或外卖物资回收部门。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主要贮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滤渣、破损危化品废包装物、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生化污泥待鉴别,在取得鉴别结果前按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COD≤4.231吨/年、氨氮≤0.423吨/年、 SO2≤0.840吨/年、NOx≤17.816吨/年。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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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卓越合成树脂生产项目

(略) 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

龙岩 (略)

(略) 新 (略)

龙岩 (略) (略) 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卓越合成树脂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合成树脂生产装置(包括合成车间、灌装车间),配套建设罐区、循环水场、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合成树脂10万吨,其中生物基醇酸树脂及改性醇酸树脂3万吨、*烯酸树脂及改性*烯酸树脂2万吨、环氧树脂及改性环氧树脂5万吨。项目包含以下生产工段:①以酸酐(酸)、醇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生物基醇酸树脂15000吨(共生产17580吨,其中2580吨自用,15000吨作为产品外售);以酸酐(酸)、醇、环氧树脂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环氧改性醇酸树脂5000吨;以酸酐(酸)、醇、*烯酸酯类单体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烯酸改性醇酸树脂5000吨;以苯基三氯硅烷、*基二氯硅烷与*醇等为原辅料,经醇解反应、水洗、脱溶等工序生成烷氧基硅烷,再与生物基醇酸树脂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有机硅改性醇酸树脂5000吨。②以*基*烯酸、*烯酸*酯、*基*烯酸*酯、*基*烯酸*酯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烯酸树脂10000吨;以*基*烯酸、*烯酸*酯、*基*烯酸*酯、*烯酸-β-羟*酯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羟基改性*烯酸树脂8000吨;以*烯酸、环氧树脂、乳化剂、软水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乳化兑稀、过滤等工序,年产环氧*烯酸树脂2000吨。③以邻*酚醛树脂(OCN)、环氧氯*烷(ECH)、50%液碱(NaOH)等为原辅料,经聚合反应、精制、水洗、脱溶、过滤、造粒等工序,年产环氧树脂40000吨(共生产49524吨,其中9524吨自用,40000吨作为产品外售);以苯基三氯硅烷、*基二氯硅烷与*醇等为原辅料,经醇解反应、水洗、脱溶等工序生成烷氧基硅烷,再与环氧树脂经聚合反应、过滤、造粒等工序,年产有机硅改性环氧树脂10000吨。项目总用地面积64228m2(96亩),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全厂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软水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合计废水排放量282.07m3/d(84622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动植物油等。污水经污水管收集,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为300m3/d,采用“芬顿氧化+混凝沉淀+二级厌氧+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入管网水质COD、BOD5、SS、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盐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环氧氯*烷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标准,二*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成树脂生产装置工艺废气

不含环氧氯*烷生产工艺废气(1#合成车间、2#合成车间及灌装车间):醇酸树脂装置(含改性)、*烯酸树脂装置(含改性)及有机硅改性环氧树脂生产工艺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含环氧氯*烷生产工艺废气(2#合成车间):环氧树脂装置生产工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导热油炉燃油废气

导热油炉以生物柴油为燃料,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直接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储罐废气

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封闭、抽吸等集气收集措施,收集后废气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装置区废气

项目物料采用无泄漏泵、密闭管道输送;冷凝、结晶等单元操作排放的不凝尾气全部经密闭管道送入“两级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加强对生产设备阀门、法兰等动静密闭点的检查和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②储罐废气

储罐采用固定顶罐,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降低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储罐附属设备的维修,保证储罐的严密性,强化储罐的日常操作管理,对机械呼吸阀瓣等设备,定期检查,使气密性符合要求。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生化池等均采取加盖封闭,收集废气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降低污水处理站废气的无组织废气排放;在污水处理站四周加强绿化;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护尤其是设备设施等密闭性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及时清理容易产生恶臭气体污泥。

执行标准:

(1)有组织排放

生产工艺废气中苯*烯、环氧氯*烷、*烯酸*酯、*基*烯酸*酯、*烯酸、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苯*烯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苯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导热油炉以生物柴油为燃料,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罐区储罐呼吸废气环氧氯*烷、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苯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苯*烯、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二*苯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厂区内监控点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净化水过程废石英砂、废树脂以及空分制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更换。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2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规范建设,贮存的一般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或外卖物资回收部门。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1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主要贮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滤渣、破损危化品废包装物、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生化污泥待鉴别,在取得鉴别结果前按危险废物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COD≤4.231吨/年、氨氮≤0.423吨/年、 SO2≤0.840吨/年、NOx≤17.816吨/年。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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