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利鑫五金电镀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石狮市利鑫五金电镀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 (略) 利鑫五金电镀厂 | ||
地理位置 | (略) 祥芝大堡工业集控区 | ||
联系人 | 杨勇 | ||
项目名称 | 石狮市利鑫五金电镀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利鑫五金电镀 (略) 祥芝大堡工业集控区。公司成立于 2001年10月,主要从事五金电镀加工。2002年投产运行,年生产电镀小五金 1000 吨。 用人单位于2018年委托福建 (略) 首次编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此次职业病危害评价为用人单位第二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福建 (略) 进行评价报告编制。从第一次评价至今,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未发生改变。目前该用人单位正常负荷运行,生产设施与防尘、防毒等防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自投产以来,未发现职业病病例。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俊祥、戴晓君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8月20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勇 |
检测、采样人员 | 张建波、侯奕标 |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2年9月12日―2022年9月1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勇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氰化物、可溶性镍化合物、氨、氢氧化钠、碳酸钠、钴及其化合物、苯、*苯、二*苯、*酸*酯、*酸*酯、*酮、**酮(2-*酮)、其他粉尘(锌合金);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化学因素: 生产性粉尘: 本次检测生产性粉尘点位1个,其中: 用人单位各岗位所接触其他粉尘(锌合金)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生产性化学因素: 本次检测剩下性毒物定点点位18个,其中: 用人单位各岗位所接触的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氰化物、可溶性镍化合物、氨、氢氧化钠、碳酸钠、钴及其化合物、苯、*苯、二*苯、*酸*酯、*酸*酯、*酮、**酮(2-*酮)、其他粉尘(锌合金)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物理因素 本次检测噪声定点点位21个,其中: 用人单位超声波除油工一级下挂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大于80dB(A),噪声检测结果未超过85dB(A),属于噪声作业。其他岗位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小于80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材料选择时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如采用水性油漆、无氰电镀、无铬钝化,降低有毒物质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 (2)在酸洗槽、退挂槽液面放置酸雾抑制剂,减少酸雾的挥发,非生产期间可将酸洗槽用槽盖进行遮盖。 2应急救援 (1)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内增设应急救援防护用品柜,补充针对氰化物等急性中毒的中和剂等应急药品。 (2)在可能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如挂镀槽),应设置气体监测、安装机械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能对突发事故做出较快的反应,降低事故危害。 3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尽快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覆盖到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人员。 4个人防护用品 (1)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依据《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出如下检查: ①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镜或防毒面具等; ②设备维护过程中,清洗阳极板时应戴耐酸耐碱手套等防护用品; ③接触氰化物、铬酸盐等毒物可经皮肤吸收的岗位,应穿橡皮制服、戴橡胶手套等; ④接触强酸的作业人员,应佩戴耐酸手套、耐酸防护服、耐酸套鞋、防护镜及口罩等;接触发烟硫酸或硝酸时,应使用防毒面具或专用口罩。 (2)用人单位为接触氨的镀焦铜工配备防护氨气的K型滤毒盒。 5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
用人单位 | (略) 利鑫五金电镀厂 | ||
地理位置 | (略) 祥芝大堡工业集控区 | ||
联系人 | 杨勇 | ||
项目名称 | 石狮市利鑫五金电镀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利鑫五金电镀 (略) 祥芝大堡工业集控区。公司成立于 2001年10月,主要从事五金电镀加工。2002年投产运行,年生产电镀小五金 1000 吨。 用人单位于2018年委托福建 (略) 首次编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此次职业病危害评价为用人单位第二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福建 (略) 进行评价报告编制。从第一次评价至今,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未发生改变。目前该用人单位正常负荷运行,生产设施与防尘、防毒等防护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自投产以来,未发现职业病病例。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俊祥、戴晓君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年8月20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勇 |
检测、采样人员 | 张建波、侯奕标 |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2年9月12日―2022年9月14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勇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氰化物、可溶性镍化合物、氨、氢氧化钠、碳酸钠、钴及其化合物、苯、*苯、二*苯、*酸*酯、*酸*酯、*酮、**酮(2-*酮)、其他粉尘(锌合金); (2)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1)化学因素: 生产性粉尘: 本次检测生产性粉尘点位1个,其中: 用人单位各岗位所接触其他粉尘(锌合金)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生产性化学因素: 本次检测剩下性毒物定点点位18个,其中: 用人单位各岗位所接触的硫酸及三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氰化物、可溶性镍化合物、氨、氢氧化钠、碳酸钠、钴及其化合物、苯、*苯、二*苯、*酸*酯、*酸*酯、*酮、**酮(2-*酮)、其他粉尘(锌合金)检测浓度均符合 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物理因素 本次检测噪声定点点位21个,其中: 用人单位超声波除油工一级下挂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大于80dB(A),噪声检测结果未超过85dB(A),属于噪声作业。其他岗位40h噪声等效声级值小于80dB(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材料选择时遵循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如采用水性油漆、无氰电镀、无铬钝化,降低有毒物质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 (2)在酸洗槽、退挂槽液面放置酸雾抑制剂,减少酸雾的挥发,非生产期间可将酸洗槽用槽盖进行遮盖。 2应急救援 (1)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内增设应急救援防护用品柜,补充针对氰化物等急性中毒的中和剂等应急药品。 (2)在可能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如挂镀槽),应设置气体监测、安装机械通风系统和报警装置,能对突发事故做出较快的反应,降低事故危害。 3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项目尽快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尽快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覆盖到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人员。 4个人防护用品 (1)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依据《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出如下检查: ①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镜或防毒面具等; ②设备维护过程中,清洗阳极板时应戴耐酸耐碱手套等防护用品; ③接触氰化物、铬酸盐等毒物可经皮肤吸收的岗位,应穿橡皮制服、戴橡胶手套等; ④接触强酸的作业人员,应佩戴耐酸手套、耐酸防护服、耐酸套鞋、防护镜及口罩等;接触发烟硫酸或硝酸时,应使用防毒面具或专用口罩。 (2)用人单位为接触氨的镀焦铜工配备防护氨气的K型滤毒盒。 5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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