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2023年确定纳入“一卡通”管理发放的惠民财政补贴项目清单
临潼区2023年确定纳入“一卡通”管理发放的惠民财政补贴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四字简称 | 项目类型(生产类、生活类、保障类、补偿类、其他)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资金来源(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 | 归 口 处 室 | 业务部门 | 是否 公开 公示 | 应发放日期 | 是否通过“一卡通” (略) 级录入预算指标 | 纳入系统状态 | ||
中省项目小计 | 30 | ||||||||||||||
1 | 农村危房改造 | * | 危房改造 | 保障类 |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危房改造户均不低于2万元;市县根据分类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 (略) 县 | 行政事业科 | 区住建局 | 是 | 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是 | 已纳入 | ||
2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 | 残疾抚恤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 | 一级 | 因战 | *元/年、人 | 中央 | 社会保障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因公 | *元/年、人 | ||||||||||||||
因病 | *元/年、人 | ||||||||||||||
二级 | 因战 | *元/年、人 | |||||||||||||
因公 | 98770元/年、人 | ||||||||||||||
因病 | 94190元/年、人 | ||||||||||||||
三级 | 因战 | 92320元/年、人 | |||||||||||||
因公 | 85970元/年、人 | ||||||||||||||
因病 | 79770元/年、人 | ||||||||||||||
四级 | 因战 | 75670元/年、人 | |||||||||||||
因公 | 67680元/年、人 | ||||||||||||||
因病 | 60620元/年、人 | ||||||||||||||
五级 | 因战 | 59100元/年、人 | |||||||||||||
因公 | 51200元/年、人 | ||||||||||||||
因病 | 47110元/年、人 | ||||||||||||||
六级 | 因战 | 46170元/年、人 | |||||||||||||
因公 | 43290元/年、人 | ||||||||||||||
因病 | 36230元/年、人 | ||||||||||||||
七级 | 因战 | 34780元/年、人 | |||||||||||||
因公 | 30840元/年、人 | ||||||||||||||
八级 | 因战 | 21960元/年、人 | |||||||||||||
因公 | 19910元/年、人 | ||||||||||||||
九级 | 因战 | 18240元/年、人 | |||||||||||||
因公 | 14510元/年、人 | ||||||||||||||
十级 | 因战 | 12810元/年、人 | |||||||||||||
因公 | 10850元/年、人 | ||||||||||||||
3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 | 三属抚恤 | 生活类 |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烈属 | 36910元/年、人 | 中央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1410元/年、人 | ||||||||||||||
病故军人遗属 | 29280元/年、人 | ||||||||||||||
4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 | 复员军人 | 生活类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 | 197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其他时期入* | 1910元/月、人 | (略) 县 | |||||||||||||
5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 | 退役军人 | 生活类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 75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6 |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 | 参战补助 | 生活类 |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 | 80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7 | 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 * | 涉核补助 | 生活类 | 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中省 | 社会保障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8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 | 烈子补助 | 生活类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1290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9 | 部分农村籍退役 士兵生活补助 | * | 士兵补助 | 生活类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83.7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0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 | 城市低保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对象 | 800元补差发放 | (略) 县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1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 | 农村低保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对象 | 一档630元,二档520元,三档410元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2 | 城市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补助 | * | 城市特困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1325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3 | 农村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补助 | * | 农村特困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1325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 残疾人费 | 生活类 | 困难残疾人 | 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1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 | 省市县 | 是 | 每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1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 残疾护理 | 生活类 | 重度残疾人 |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 省市县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每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16 | 分散供养的孤儿 基本生活补贴 | * | 孤儿补贴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孤儿 | 每人每月1500元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7 |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 | 城市低边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每人30元 | (略) 县 | 是 | 由市县确定 | 否 | 已纳入 | ||||
18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 | 农村低边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每人30元 | (略) 县 | 是 | 由市县确定 | 否 | 已纳入 | ||||
19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 | 奖励扶助 | 生活类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独女户 | 100元/人/月 | (略) 县 | 社会保障科 | 区卫生 健康局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2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 | 特别扶助 | 生活类 | 伤残对象 | 4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死亡对象 | 5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死亡对象60岁以上 | 100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 | 2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 | 3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 | 52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21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 | 高龄补贴 | 生活类 | (略) 户籍,70-79岁发放标准 | 50元/人/月 | 省市县 | 是 | 按季度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略) 户籍,80-89岁发放标准 | 100元/人/月 | 省市县 | 是 | 是 | |||||||||||
(略) 户籍,90-99岁发放标准 | 2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是 | |||||||||||
(略) 户籍,100岁以上发放标准 | 3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是 | |||||||||||
22 |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 * | 自主创业 | 保障类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 (略)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 (略) 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 省级资金 | 社会保障科 | 区残联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23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 | 残委补贴 | 保障类 | 2023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 | (略) 50元/人/月, (略) (区)120元/人/月 | 省级资金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24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 | 租赁补贴 | 保障类 |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略) 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 中省资金 | 区住建局 | 是 | 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 | 否 | 已纳入 | |||
25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 | 国公益林 | 补偿类 | 国家级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 16元/亩/年 | 中央级 | 农业科 | 区秦保局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6 |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 | 省公益林 | 补偿类 | 地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 4.75元/亩/年 | 省级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7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 | 耕地地力 | 生产类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关中70元/亩;陕南60元/亩;陕北50元/亩 | 中省 | 区农业农村局 | 是 | 6月30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28 | 农机购置补贴 | * | 农机购置 | 生产类 | 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中省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29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 | 水库移民 | 生活类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中央 | 区水利局 | 是 | 一季度之前发放完毕 | 是 | 已纳入 | |||
30 | 村干部补贴 | * | 村干补贴 | 保障类 | 村干部 | 村支书、村主任最低2000-2300元/月;一肩挑的最低2500-3000元/月;其他为村支书的40%-60%。 | 省市县 | 基层财政服务中心 | 区委组织部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市县项目小计 | 52 | ||||||||||||||
1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 | 义务兵补 | 生活类 | 义务兵家属 | 每个家庭按两年补助,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 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 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略)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 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 (略) 县 | 社会保障保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 | 原国民党生活补贴 | * | 国民党补 | 生活类 | 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 1750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3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 | 退役补助 | 生活类 | 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士兵 | 义务兵经济补助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 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x2年义务期(未满2 年的乘以实际军龄) 普通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 补助金+义务兵经济补助金x5% x (实际军龄-2年) 直招士官补助标准:不再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根 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助金 x5% x实际军龄。 (略) 校学员补助标准:因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其他原因被退 学或结业,服现役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补助标准发放; 两年以上的,参照普通士官补助标准发放 | (略) 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4 | 在乡6级以上残疾军人门诊补助 | * | 门诊补助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 | 1--6级残疾军人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实行全额补助;住院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规定报销后,在医保范围内的个人支付部分全额报销。 | (略) 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5 |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 * | 退役安置 | 生活类 | 待安置期间的退役士兵 | 当地(安置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市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6 | 军人死亡抚恤金 | * | 抚恤丧葬 | 生活类 | 现役军人家属 | 按荣誉等级增发5%至35% | 市县 | 否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7 | 军人优抚医疗补助 | * | 优抚医疗 | 生活类 | 优抚对象 | 门诊补助:(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含*类药),在个人账户支付后,不足部分给予补助。(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慢性病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支付后,不足部分按比例给予补助。 住院补助:1、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含*类药),在个人账户支付后,不足部分给予补助。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50%。 3、老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补助40%。 4、带病回乡退*军人,参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补助30%。 | 中省 | 否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8 |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 * | 冬春救助 | 保障类 | 受灾困难群众 | 人均不低于90元 | (略) 区 | 农业科 | 应急管理局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9 | 救灾补助资金 | * | 救灾补助 | 保障类 | 受灾困难群众 |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省市区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0 | 灾后生活救助及灾后重建 | * | 灾后救助 | 保障类 | 受灾困难群众 |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省市区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1 | 暴雨洪水灾后重建 | * | 灾后重建 | 补偿类 | 受灾困难家庭 |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省市区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2 | 上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资金 | * | 上轮退耕 | 补偿类 | 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 | 20元/亩 | 中省 | 农业科 | 区秦保局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3 | 村卫生室医改补助 | * | 村卫生室 | 补偿类 | 全区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 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1.2万元 (略) , (略) 制定考核办法及核算方案,根据工作绩效进行实际核算 | (略) 区 | 社会保障科 | 区卫生健康局 | 是 | 按季度发 | 是 | 已纳入 | ||
14 | 农村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 | * | 合疗补助 | 保障类 | 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 | 30元/人/年 | 省市区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5 | 城乡其他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 | * | 独生子女 | 保障类 | 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 30元/户/月 | 区县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6 | 失独家庭养老安置 | * | 失独补助 | 保障类 | 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岁以上且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夫妇 | 1200元/人 | 区县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7 |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 * | 失独补助 | 保障类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 30000元/户 | 区县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8 | 农村卫计专 (略) 级补助 | * | 计生干部 | 保障类 |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 | 115元/月 | 市区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9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 * | 独生父母 | 保障类 |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 106元/月/人 | 市区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0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 | * | 计生手术 | 保障类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 三级并发症300元每人每月,二级并发症400元每人每月,一级并发症500元每人每月 | (略) 级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1 | 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 * | 雨露计划 | 保障类 | 补助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过渡期政策保持不变。 | 3000元/人/学年 | 区县 | 农业科 | 区乡村振兴局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2 |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 * | 交通补贴 | 补偿类 | (略) 就业的临潼区脱贫劳动力(含“三类人员”中劳动力),(16-65岁)。 | 以脱 (略) 就业实际产生交通费用据实补贴,上限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 区县 | 农业科 | 区人社局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3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 | * | 精减职工 | 保障类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 561元/月、433元/月 | 区县 | 预算科 | 区人社局 | 是 | 按季度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24 | 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 * | 征地补助 | 补偿类 | 国家大型项目征地后人均不足0.3亩土地的农民 | 150元/人/月 | 区县 | 社会保障科 | 资源规划分局 | 是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是 | 已纳入 | ||
25 | 煤改洁财政补助资金 | * | 散煤治理 | 补偿类 | 2017-2020年改造户 | 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1000元,采暖季前先补500元,采暖季结束后超过500元部分据实结算发放补贴资金。 | 省市各占50% | 行政事业科 | 发改委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6 | 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 * | 两癌救助 | 保障类 | 患有乳腺癌、宫颈癌生殖系统癌变的贫困妇女 | 每人救助5000元 | 市级 | 区妇联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7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 燃油补贴 | 保障类 | 购买机动轮椅车车的肢体残疾人 | 260元/人/年 | 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区残联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8 | 贫困残疾学生助学补贴 | * | 学生救助 | 保障类 | 残疾学生 | 1000元/人/年 | 市级 | 是 | 是 | 已纳入 | |||||
29 | 残疾人驾驶员技术补贴 | * | 技术补贴 | 保障类 | 残疾人 | 1500元/人 | 市级 | 是 | 是 | 已纳入 | |||||
30 | 盲人按摩直补点 | * | 盲人按摩 | 保障类 | 残疾人 | 6000元/人/年 | 市级 | 是 | 是 | 已纳入 | |||||
31 | 残疾人产业补贴(残疾人绿色行动项目补贴) | * | 产业补贴 | 保障类 | 残疾人 | 3000元/人/年 | 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区残联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32 | 村干部养老、绩效、离任工资补助 | * | 农干工资 | 保障类 | 连续担任满三届(九年)或累计担任满五届(十五年)以上农村两委会主要领导职务、年满60岁以上的农村干部 | 200元/人/月 | 区县 | 预算科 | 区委组织部 | 是 | 每半年 发放一次 | 是 | 已纳入 | ||
33 | 贫困老支书 生活补助 | * | 贫困支书 | 保障类 | 贫困老支书 | 1200元/人/年 | 市级 | 预算科 | 区委组织部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34 | 农房抗震改造 | * | 抗震改造 | 保障类 | 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 | 重建每户10000元,改造每户24100元 | 中省 | 行政事业科 | 区住建局 | 是 | 按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5 | 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人补贴 | * | 贫困老人 | 生活类 | 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残疾老年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4项(含)以上不能独自完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重度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 | 每人每月50元 | 市区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6 | 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金 | * | 孤儿学费 | 保障类 | 正在读大学的孤儿 | 孤儿高等教育学费按照1万元为上限实报实销,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 | 省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7 | 城乡临时救助金 | * | 临时救助 | 保障类 | 对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个人 | 对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个人,给予人均不超 (略) 低保标准予以救助;对火灾、交通事故、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不超过15000元的救助. | (略) 县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8 | 城镇社区人员工资 | * | 城社工资 | 保障类 | 城镇社区工作者 | 20 (略) 三岗十八级薪酬套改工资基数3200元及2022年调整工资基数3900元 | 省市区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9 | 困难群众殡葬救助 | * | 殡葬救助 | 生活类 | 城乡困难群众 | 凡救助对象火化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整容、遗体告别、纸棺、骨灰盒等殡葬服务项目按每人2000元进行救助。民政部门应按照救助标准进行救助,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进行救助; | 省市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0 |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资金 | * | 精神病补 | 保障类 | 精神病1-3级 | 每人每月200元 | (略) 县 | 是 | 按半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1 | 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金 | * | 福彩助学 | 保障类 | 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 本科5000元每年,高职4000元每年 | 省市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2 | 大学生资助 | * | 学生资助 | 保障类 | 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教育资助金 | 本科7000元,大专5000元 | 市县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3 | 外省回陕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 | * | 精减职工 | 保障类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 十年以下的每月452元,十到十五年每月585元,十五年到二十年每月780元,二十年以上每月1165元 | 市县 | 是 | 按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4 | 儿童主任和督导员岗位补贴 | * | 儿童督导 | 保障类 | 各村儿童主任和督导员 | 儿童督导员每人每月100元;儿童主任每人每月200元 | 省市 | 是 | 按半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5 | 福彩圆梦关爱农村困难家庭妇女 | * | 福彩补助 | 保障类 | 农村困难妇女 | 1000元 | 省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 | 无抚儿童 | 保障类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每人每月1500元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7 | 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 | * | 失能老补 | 生活类 | 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或退出低保不满12个月的失能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失能人员;低收入对象的失能人员;在申请之前12个月内享受过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家庭的失能人员; | 每人每月260元 | 市县 | 是 | 按季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8 | 特困人员护理费 | * | 特困护理 | 生活类 | 特困人员监护人 | 195元、390元、585元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9 | 襄渝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 | * | 铁路兵补 | 保障类 | 参加铁路建设伤残民兵 | 标准为:一类伤残生活补助不低于855元/人月,省财政补助427.5元/人月;二类伤残生活补助按一类的80%确定,省财政补助684元/人月;襄渝铁路建设学生三类伤残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类的60%,省财政补助512.9元/人月。 | 区县 | 是 | 按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50 | 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 * | 惠民殡葬 | 生活类 | 符合条件人员 | 遗体接运费最高不超过300元每具,存放费不超过216元每具,火化费不超过360元每具,骨灰寄存费不超过182.5元每具。节地生态安葬分三档:壁葬、草坪奖励2000元,树葬3000元,海葬5000元。 | 市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51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 * | 遗属补助 | 保障类 | 机关事业人员直系亲属 | 农村每人每月300元、城镇每人每月350元。 | 市县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52 | 困境儿童生活保障 | * | 困境儿童 | 保障类 | 18岁以下父或母无监护 | 100元每人每年。 | 市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码 | 四字简称 | 项目类型(生产类、生活类、保障类、补偿类、其他) | 补贴对象范围 | 补贴标准 | 资金来源(中央级、省级、市级、县级) | 归 口 处 室 | 业务部门 | 是否 公开 公示 | 应发放日期 | 是否通过“一卡通” (略) 级录入预算指标 | 纳入系统状态 | ||
中省项目小计 | 30 | ||||||||||||||
1 | 农村危房改造 | * | 危房改造 | 保障类 |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修缮加固户均1.5万元,危房改造户均不低于2万元;市县根据分类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 (略) 县 | 行政事业科 | 区住建局 | 是 | 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是 | 已纳入 | ||
2 | 残疾军人抚恤金 | * | 残疾抚恤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 | 一级 | 因战 | *元/年、人 | 中央 | 社会保障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因公 | *元/年、人 | ||||||||||||||
因病 | *元/年、人 | ||||||||||||||
二级 | 因战 | *元/年、人 | |||||||||||||
因公 | 98770元/年、人 | ||||||||||||||
因病 | 94190元/年、人 | ||||||||||||||
三级 | 因战 | 92320元/年、人 | |||||||||||||
因公 | 85970元/年、人 | ||||||||||||||
因病 | 79770元/年、人 | ||||||||||||||
四级 | 因战 | 75670元/年、人 | |||||||||||||
因公 | 67680元/年、人 | ||||||||||||||
因病 | 60620元/年、人 | ||||||||||||||
五级 | 因战 | 59100元/年、人 | |||||||||||||
因公 | 51200元/年、人 | ||||||||||||||
因病 | 47110元/年、人 | ||||||||||||||
六级 | 因战 | 46170元/年、人 | |||||||||||||
因公 | 43290元/年、人 | ||||||||||||||
因病 | 36230元/年、人 | ||||||||||||||
七级 | 因战 | 34780元/年、人 | |||||||||||||
因公 | 30840元/年、人 | ||||||||||||||
八级 | 因战 | 21960元/年、人 | |||||||||||||
因公 | 19910元/年、人 | ||||||||||||||
九级 | 因战 | 18240元/年、人 | |||||||||||||
因公 | 14510元/年、人 | ||||||||||||||
十级 | 因战 | 12810元/年、人 | |||||||||||||
因公 | 10850元/年、人 | ||||||||||||||
3 | 三属定期抚恤金 | * | 三属抚恤 | 生活类 | 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烈属 | 36910元/年、人 | 中央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 31410元/年、人 | ||||||||||||||
病故军人遗属 | 29280元/年、人 | ||||||||||||||
4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 | * | 复员军人 | 生活类 | 在乡复员军人 | 抗日战争时期入* | 197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其他时期入* | 1910元/月、人 | (略) 县 | |||||||||||||
5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 | 退役军人 | 生活类 |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 75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6 | 参战退役军人生活补助 | * | 参战补助 | 生活类 |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 | 800元/月、人 | 中省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7 | 涉核人员生活补助 | * | 涉核补助 | 生活类 | 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 800元/月、人 | 中省 | 社会保障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8 | 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 | * | 烈子补助 | 生活类 |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 1290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9 | 部分农村籍退役 士兵生活补助 | * | 士兵补助 | 生活类 |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83.7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0 | 城市低保对象补助 | * | 城市低保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对象 | 800元补差发放 | (略) 县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1 | 农村低保对象补助 | * | 农村低保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对象 | 一档630元,二档520元,三档410元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2 | 城市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补助 | * | 城市特困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1325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3 | 农村分散供养的 特困人员补助 | * | 农村特困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1325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金融机构不发达的地方,农村低保金和农村特困供养金可以按季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 残疾人费 | 生活类 | 困难残疾人 | 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1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 | 省市县 | 是 | 每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15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 残疾护理 | 生活类 | 重度残疾人 |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 省市县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每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16 | 分散供养的孤儿 基本生活补贴 | * | 孤儿补贴 | 生活类 | 分散供养的孤儿 | 每人每月1500元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17 |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 | 城市低边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每人30元 | (略) 县 | 是 | 由市县确定 | 否 | 已纳入 | ||||
18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补助 | * | 农村低边 | 生活类 |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 | 每人30元 | (略) 县 | 是 | 由市县确定 | 否 | 已纳入 | ||||
19 |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 | 奖励扶助 | 生活类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独女户 | 100元/人/月 | (略) 县 | 社会保障科 | 区卫生 健康局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20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 | 特别扶助 | 生活类 | 伤残对象 | 4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死亡对象 | 5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死亡对象60岁以上 | 100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 | 26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级 | 39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 | 520元/人/月 | (略) 县 | 是 | 是 | |||||||||||
21 | 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 * | 高龄补贴 | 生活类 | (略) 户籍,70-79岁发放标准 | 50元/人/月 | 省市县 | 是 | 按季度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略) 户籍,80-89岁发放标准 | 100元/人/月 | 省市县 | 是 | 是 | |||||||||||
(略) 户籍,90-99岁发放标准 | 2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是 | |||||||||||
(略) 户籍,100岁以上发放标准 | 300元/人/月 | 省级 | 是 | 是 | |||||||||||
22 | 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 | * | 自主创业 | 保障类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创业意向或已经创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 | (1)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人员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从事种养殖及农产品加工业(村镇级证明运营一年以上)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3)符合以下四种任意一条,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5000元: 在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牌的残疾人选手;在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残疾人选手; (略) 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残疾人选手; (略) 级以上“自强模范”称号的残疾人。 | 省级资金 | 社会保障科 | 区残联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23 | 残联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 * | 残委补贴 | 保障类 | 2023年在岗的残联专职委员 | (略) 50元/人/月, (略) (区)120元/人/月 | 省级资金 | 是 |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 否 | 已纳入 | ||||
24 | 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 * | 租赁补贴 | 保障类 |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略) 县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 中省资金 | 区住建局 | 是 | 原则上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 | 否 | 已纳入 | |||
25 |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 | 国公益林 | 补偿类 | 国家级公益林的所有者或经营者 | 16元/亩/年 | 中央级 | 农业科 | 区秦保局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6 | 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 | 省公益林 | 补偿类 | 地方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 4.75元/亩/年 | 省级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7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 | 耕地地力 | 生产类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关中70元/亩;陕南60元/亩;陕北50元/亩 | 中省 | 区农业农村局 | 是 | 6月30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28 | 农机购置补贴 | * | 农机购置 | 生产类 | 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定额补贴 | 中省 | 是 | 12月31日前 | 是 | 已纳入 | ||||
29 | 水库移民后扶直补资金 | * | 水库移民 | 生活类 |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 | 600元/人/年 | 中央 | 区水利局 | 是 | 一季度之前发放完毕 | 是 | 已纳入 | |||
30 | 村干部补贴 | * | 村干补贴 | 保障类 | 村干部 | 村支书、村主任最低2000-2300元/月;一肩挑的最低2500-3000元/月;其他为村支书的40%-60%。 | 省市县 | 基层财政服务中心 | 区委组织部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市县项目小计 | 52 | ||||||||||||||
1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 * | 义务兵补 | 生活类 | 义务兵家属 | 每个家庭按两年补助,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 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 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略)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标准的县(市、区),按照当地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 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 (略) 县 | 社会保障保科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 | 原国民党生活补贴 | * | 国民党补 | 生活类 | 原国民党抗战老兵 | 1750元/月、人 | (略) 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3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 * | 退役补助 | 生活类 | 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士兵 | 义务兵经济补助金=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时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 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 -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x2年义务期(未满2 年的乘以实际军龄) 普通士官经济补助金=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 补助金+义务兵经济补助金x5% x (实际军龄-2年) 直招士官补助标准:不再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根 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助金 x5% x实际军龄。 (略) 校学员补助标准:因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其他原因被退 学或结业,服现役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补助标准发放; 两年以上的,参照普通士官补助标准发放 | (略) 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4 | 在乡6级以上残疾军人门诊补助 | * | 门诊补助 | 生活类 | 残疾军人 | 1--6级残疾军人全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实行全额补助;住院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规定报销后,在医保范围内的个人支付部分全额报销。 | (略) 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5 | 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 * | 退役安置 | 生活类 | 待安置期间的退役士兵 | 当地(安置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 市县 | 否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6 | 军人死亡抚恤金 | * | 抚恤丧葬 | 生活类 | 现役军人家属 | 按荣誉等级增发5%至35% | 市县 | 否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7 | 军人优抚医疗补助 | * | 优抚医疗 | 生活类 | 优抚对象 | 门诊补助:(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含*类药),在个人账户支付后,不足部分给予补助。(二)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慢性病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支付后,不足部分按比例给予补助。 住院补助:1、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含*类药),在个人账户支付后,不足部分给予补助。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补助50%。 3、老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病故军人遗属补助40%。 4、带病回乡退*军人,参战、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补助30%。 | 中省 | 否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8 | 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 * | 冬春救助 | 保障类 | 受灾困难群众 | 人均不低于90元 | (略) 区 | 农业科 | 应急管理局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9 | 救灾补助资金 | * | 救灾补助 | 保障类 | 受灾困难群众 |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省市区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0 | 灾后生活救助及灾后重建 | * | 灾后救助 | 保障类 | 受灾困难群众 |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省市区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1 | 暴雨洪水灾后重建 | * | 灾后重建 | 补偿类 | 受灾困难家庭 | 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 省市区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12 | 上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资金 | * | 上轮退耕 | 补偿类 | 上一轮退耕还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 | 20元/亩 | 中省 | 农业科 | 区秦保局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3 | 村卫生室医改补助 | * | 村卫生室 | 补偿类 | 全区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 | 按照每人每年不少于1.2万元 (略) , (略) 制定考核办法及核算方案,根据工作绩效进行实际核算 | (略) 区 | 社会保障科 | 区卫生健康局 | 是 | 按季度发 | 是 | 已纳入 | ||
14 | 农村计生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 | * | 合疗补助 | 保障类 | 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及其0-18周岁的子女 | 30元/人/年 | 省市区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5 | 城乡其他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 | * | 独生子女 | 保障类 | 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 30元/户/月 | 区县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6 | 失独家庭养老安置 | * | 失独补助 | 保障类 | 失去生活能力以及年龄在60岁以上且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夫妇 | 1200元/人 | 区县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7 |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 * | 失独补助 | 保障类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 30000元/户 | 区县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8 | 农村卫计专 (略) 级补助 | * | 计生干部 | 保障类 |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 | 115元/月 | 市区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19 |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 * | 独生父母 | 保障类 | 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 106元/月/人 | 市区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0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 | * | 计生手术 | 保障类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 三级并发症300元每人每月,二级并发症400元每人每月,一级并发症500元每人每月 | (略) 级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1 | 财政扶贫“雨露计划” | * | 雨露计划 | 保障类 | 补助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过渡期政策保持不变。 | 3000元/人/学年 | 区县 | 农业科 | 区乡村振兴局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2 |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 * | 交通补贴 | 补偿类 | (略) 就业的临潼区脱贫劳动力(含“三类人员”中劳动力),(16-65岁)。 | 以脱 (略) 就业实际产生交通费用据实补贴,上限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 区县 | 农业科 | 区人社局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3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 | * | 精减职工 | 保障类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 561元/月、433元/月 | 区县 | 预算科 | 区人社局 | 是 | 按季度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24 | 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 * | 征地补助 | 补偿类 | 国家大型项目征地后人均不足0.3亩土地的农民 | 150元/人/月 | 区县 | 社会保障科 | 资源规划分局 | 是 | 每半年发放一次 | 是 | 已纳入 | ||
25 | 煤改洁财政补助资金 | * | 散煤治理 | 补偿类 | 2017-2020年改造户 | 每户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1000元,采暖季前先补500元,采暖季结束后超过500元部分据实结算发放补贴资金。 | 省市各占50% | 行政事业科 | 发改委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6 | 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 * | 两癌救助 | 保障类 | 患有乳腺癌、宫颈癌生殖系统癌变的贫困妇女 | 每人救助5000元 | 市级 | 区妇联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27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 * | 燃油补贴 | 保障类 | 购买机动轮椅车车的肢体残疾人 | 260元/人/年 | 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区残联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28 | 贫困残疾学生助学补贴 | * | 学生救助 | 保障类 | 残疾学生 | 1000元/人/年 | 市级 | 是 | 是 | 已纳入 | |||||
29 | 残疾人驾驶员技术补贴 | * | 技术补贴 | 保障类 | 残疾人 | 1500元/人 | 市级 | 是 | 是 | 已纳入 | |||||
30 | 盲人按摩直补点 | * | 盲人按摩 | 保障类 | 残疾人 | 6000元/人/年 | 市级 | 是 | 是 | 已纳入 | |||||
31 | 残疾人产业补贴(残疾人绿色行动项目补贴) | * | 产业补贴 | 保障类 | 残疾人 | 3000元/人/年 | 市级 | 社会保障科 | 区残联 | 是 | 12月底前 | 是 | 已纳入 | ||
32 | 村干部养老、绩效、离任工资补助 | * | 农干工资 | 保障类 | 连续担任满三届(九年)或累计担任满五届(十五年)以上农村两委会主要领导职务、年满60岁以上的农村干部 | 200元/人/月 | 区县 | 预算科 | 区委组织部 | 是 | 每半年 发放一次 | 是 | 已纳入 | ||
33 | 贫困老支书 生活补助 | * | 贫困支书 | 保障类 | 贫困老支书 | 1200元/人/年 | 市级 | 预算科 | 区委组织部 | 是 | 当年 | 是 | 已纳入 | ||
34 | 农房抗震改造 | * | 抗震改造 | 保障类 | 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 | 重建每户10000元,改造每户24100元 | 中省 | 行政事业科 | 区住建局 | 是 | 按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5 | 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人补贴 | * | 贫困老人 | 生活类 | 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残疾老年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4项(含)以上不能独自完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重度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 | 每人每月50元 | 市区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6 | 孤儿大学生生活保障金 | * | 孤儿学费 | 保障类 | 正在读大学的孤儿 | 孤儿高等教育学费按照1万元为上限实报实销,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 | 省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7 | 城乡临时救助金 | * | 临时救助 | 保障类 | 对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个人 | 对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或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个人,给予人均不超 (略) 低保标准予以救助;对火灾、交通事故、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不超过15000元的救助. | (略) 县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8 | 城镇社区人员工资 | * | 城社工资 | 保障类 | 城镇社区工作者 | 20 (略) 三岗十八级薪酬套改工资基数3200元及2022年调整工资基数3900元 | 省市区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39 | 困难群众殡葬救助 | * | 殡葬救助 | 生活类 | 城乡困难群众 | 凡救助对象火化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遗体整容、遗体告别、纸棺、骨灰盒等殡葬服务项目按每人2000元进行救助。民政部门应按照救助标准进行救助,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进行救助; | 省市 | 社会保障科 | 区民政局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0 |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奖代补资金 | * | 精神病补 | 保障类 | 精神病1-3级 | 每人每月200元 | (略) 县 | 是 | 按半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1 | 福彩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金 | * | 福彩助学 | 保障类 | 贫困家庭大学新生 | 本科5000元每年,高职4000元每年 | 省市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2 | 大学生资助 | * | 学生资助 | 保障类 | 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教育资助金 | 本科7000元,大专5000元 | 市县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3 | 外省回陕六十年代精减人员生活补助 | * | 精减职工 | 保障类 |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 | 十年以下的每月452元,十到十五年每月585元,十五年到二十年每月780元,二十年以上每月1165元 | 市县 | 是 | 按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4 | 儿童主任和督导员岗位补贴 | * | 儿童督导 | 保障类 | 各村儿童主任和督导员 | 儿童督导员每人每月100元;儿童主任每人每月200元 | 省市 | 是 | 按半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5 | 福彩圆梦关爱农村困难家庭妇女 | * | 福彩补助 | 保障类 | 农村困难妇女 | 1000元 | 省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6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 * | 无抚儿童 | 保障类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每人每月1500元 | (略) 县 | 否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7 | 特困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 | * | 失能老补 | 生活类 | 6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或退出低保不满12个月的失能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失能人员;低收入对象的失能人员;在申请之前12个月内享受过临时救助或医疗救助家庭的失能人员; | 每人每月260元 | 市县 | 是 | 按季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8 | 特困人员护理费 | * | 特困护理 | 生活类 | 特困人员监护人 | 195元、390元、585元 | (略) 县 | 是 | 按月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49 | 襄渝铁路伤残民兵生活补助 | * | 铁路兵补 | 保障类 | 参加铁路建设伤残民兵 | 标准为:一类伤残生活补助不低于855元/人月,省财政补助427.5元/人月;二类伤残生活补助按一类的80%确定,省财政补助684元/人月;襄渝铁路建设学生三类伤残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一类的60%,省财政补助512.9元/人月。 | 区县 | 是 | 按年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50 | 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 * | 惠民殡葬 | 生活类 | 符合条件人员 | 遗体接运费最高不超过300元每具,存放费不超过216元每具,火化费不超过360元每具,骨灰寄存费不超过182.5元每具。节地生态安葬分三档:壁葬、草坪奖励2000元,树葬3000元,海葬5000元。 | 市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51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 * | 遗属补助 | 保障类 | 机关事业人员直系亲属 | 农村每人每月300元、城镇每人每月350元。 | 市县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
52 | 困境儿童生活保障 | * | 困境儿童 | 保障类 | 18岁以下父或母无监护 | 100元每人每年。 | 市级 | 是 | 按需发放 | 是 | 已纳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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