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3年3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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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3年3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聚乾塔然高勒搅拌站项目

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矿工业场地内东北角处

杭锦旗沙生植物苗木繁育基地

内蒙古 (略)

项目共三个区,总占地面积*.7㎡,其中一区占地面积56206.2㎡,位于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东侧;二区占地面积2258.4㎡,位于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 (略) 公用事 (略) 内;三区占地面积90592.1㎡,位于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S24兴巴高速出口)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48880.75㎡,其中新建日光温室25栋(一区建设7栋、三区建设18栋),面积46299㎡;二区新建连栋温室1栋,面积1216.8㎡;新建辅助用房2处,分别位于一区、二区,面积1364.95㎡。项目购置设备958套(台)、苗床7212㎡、仪器设备5525个(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繁育四合木208.2万株、霸王208.2万株、半日花208.2万株、蒙古扁桃208.2万株、白刺208.2万株、其他种苗200万株及组培苗20万株。项目总投资5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源于施工过程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采取苫盖、拦挡及洒水抑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基本不会对周围产生影响。②建设单位每天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运输车辆遮盖苫布,散装物料堆场覆盖篷布。③本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均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进入工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一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卫生间或使用临时化粪池,二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卫生间,三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项目区周边已建成的卫生间(兴巴高速吉日嘎朗图收费站生活区污水收集系统)。

3.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土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合理规划施工时段、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并禁止夜间鸣笛,在采取了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项目区清除的草类植被等。①项目施工期一区、三区拆除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砖、石等)全部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②项目区清除的草类植被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1)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①施工场地集中在项目区用地范围,本项目一区、二区占地区域涉及到破坏植被,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园林绿化种植树种,增加植物量,提高生物多样性,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同时施工期间划定施工范围,在保证施工顺利的前提下,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②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作业和机械噪声,将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一区、二区位于城镇建成区,未见野生动物出没,三区区域内偶有鼠类出现。施工期进行自然保护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在施工前告知施工人员对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施工时严禁施工人员对周围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镇区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噪声也会对动物产生影响,杜绝人为因素对当地动物的干扰破坏。(2)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工程压占将造成*域植被的破坏,但植被损失量较小,对*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这些影响均是局部小范围的,本项目实施后,苗木的覆盖度将较明显的提高,同时本项目培育的苗木,将对项目区及周边小环境的气候改善产生积极地作用。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室组培过程产生的废水。一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区生活污水利用兴巴高速吉日嘎朗图收费站生活区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由污水罐车拉运至吉日嘎朗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组培废水排入化粪池后进入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产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农膜等废弃塑料、废培养基、苗木修剪后的枝叶和苗期管理中除草等,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废培养基经过灭菌后与废弃农膜等废弃塑料、废弃育苗杯、修剪下的苗木枝叶、清除的杂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由供应商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4.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一般情况下,非水溶性农药或水溶性小的农药不会通过土壤下渗而对评价区地下水造成污染。苗木的过量施肥会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在施肥阶段避免一次施肥过多,科学施用肥料,建议尽量采用有机肥,减少复合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避免在雨季,特别是大暴雨前施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5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邮 编:*

联系电话:0477-*

传真: 047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聚乾塔然高勒搅拌站项目

杭锦旗塔然高勒煤矿工业场地内东北角处

杭锦旗沙生植物苗木繁育基地

内蒙古 (略)

项目共三个区,总占地面积*.7㎡,其中一区占地面积56206.2㎡,位于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杭锦旗蒙古族实验小学东侧;二区占地面积2258.4㎡,位于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 (略) 公用事 (略) 内;三区占地面积90592.1㎡,位于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S24兴巴高速出口)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48880.75㎡,其中新建日光温室25栋(一区建设7栋、三区建设18栋),面积46299㎡;二区新建连栋温室1栋,面积1216.8㎡;新建辅助用房2处,分别位于一区、二区,面积1364.95㎡。项目购置设备958套(台)、苗床7212㎡、仪器设备5525个(台、套),配套建设道路等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繁育四合木208.2万株、霸王208.2万株、半日花208.2万株、蒙古扁桃208.2万株、白刺208.2万株、其他种苗200万株及组培苗20万株。项目总投资5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废气污染物主要源于施工过程及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采取苫盖、拦挡及洒水抑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基本不会对周围产生影响。②建设单位每天对施工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运输车辆遮盖苫布,散装物料堆场覆盖篷布。③本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均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进入工地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一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卫生间或使用临时化粪池,二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卫生间,三区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项目区周边已建成的卫生间(兴巴高速吉日嘎朗图收费站生活区污水收集系统)。

3.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土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合理规划施工时段、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慢行并禁止夜间鸣笛,在采取了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后,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项目区清除的草类植被等。①项目施工期一区、三区拆除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砖、石等)全部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②项目区清除的草类植被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1)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①施工场地集中在项目区用地范围,本项目一区、二区占地区域涉及到破坏植被,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增加园林绿化种植树种,增加植物量,提高生物多样性,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同时施工期间划定施工范围,在保证施工顺利的前提下,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②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作业和机械噪声,将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一区、二区位于城镇建成区,未见野生动物出没,三区区域内偶有鼠类出现。施工期进行自然保护宣传教育与管理工作,在施工前告知施工人员对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施工时严禁施工人员对周围林、灌木进行滥砍滥伐,破坏动物的栖息环境,镇区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噪声也会对动物产生影响,杜绝人为因素对当地动物的干扰破坏。(2)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工程压占将造成*域植被的破坏,但植被损失量较小,对*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这些影响均是局部小范围的,本项目实施后,苗木的覆盖度将较明显的提高,同时本项目培育的苗木,将对项目区及周边小环境的气候改善产生积极地作用。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室组培过程产生的废水。一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罐车拉运至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区生活污水利用兴巴高速吉日嘎朗图收费站生活区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由污水罐车拉运至吉日嘎朗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组培废水排入化粪池后进入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产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农膜等废弃塑料、废培养基、苗木修剪后的枝叶和苗期管理中除草等,均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废培养基经过灭菌后与废弃农膜等废弃塑料、废弃育苗杯、修剪下的苗木枝叶、清除的杂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农药包装废弃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或由供应商回收,不得随意丢弃。

4.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一般情况下,非水溶性农药或水溶性小的农药不会通过土壤下渗而对评价区地下水造成污染。苗木的过量施肥会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在施肥阶段避免一次施肥过多,科学施用肥料,建议尽量采用有机肥,减少复合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避免在雨季,特别是大暴雨前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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