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明城二期(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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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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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时代明城二期(G4#)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略) 陈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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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时代明城二期(G4#)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略) 陈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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