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饶平县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饶平县公安局:
  《关于上报饶平县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审批饶平县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302-*-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黄冈镇汕汾公路龙城路段15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维修改造总面积24182.5平方米,主要对2-4层以及6-11层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及卫生间改造,室外墙体、门窗、照明、供电线路等维修改造内容。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29.3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382.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4万元、预备费24.3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饶平县公安局:
  《关于上报饶平县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审批饶平县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302-*-17-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黄冈镇汕汾公路龙城路段15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维修改造总面积24182.5平方米,主要对2-4层以及6-11层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及卫生间改造,室外墙体、门窗、照明、供电线路等维修改造内容。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29.3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382.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4万元、预备费24.3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