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马活塞工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浙江天马活塞工业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3年3月21日起,截止2023年4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改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活塞、缸套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69号, (略) 场的调研,企业决定投资建设本次改建项目,新增一条手动阳极氧化生产线、一条手动磷化生产线和部分生产辅助设备,阳极氧化生产线和磷化生产线为活塞、缸套的配套生产线,不对外加工,本项目不替代原有项目镀锡工艺,只有部分产品的部分组件进行阳极氧化和磷化;项目新增员工15人,单班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200天,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350万只活塞、缸套。因本项目阳极氧化槽和磷化槽设有密封盖,项目工艺特殊,故生产线无法做到自动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
方位 | 距离(m) | 方位 | 距离 | |||||
大气环境(D=2.5km) | 1 | 垟西村 | 西北侧 | 约222m | 15 | 章均垟村 | 东南侧 | 约2065m |
2 | 三东村(三石桥) | 东北侧 | 约473m | 16 | 项西村 | 西南侧 | 约594m | |
3 | 三西村 | 东北侧 | 约593m | 17 | 垟东村 | 东南侧 | 约944m | |
4 | 苏家堡村 | 北侧 | 约973m | 18 | 后谢村 | 东侧 | 约771m | |
5 | 陈家堡 | 东北侧 | 约1343m | 19 | 金家垟村 | 东南侧 | 约766m | |
6 | 神宫村 | 西北侧 | 约1578m | 20 | 车头村 | 东北侧 | 约1762m | |
7 | 管店村 | 西北侧 | 约753m | 21 | 黄判桥村 | 东北侧 | 约1730m | |
8 | 新社村 | 西北侧 | 约2214m | 22 | 河西岸村 | 西侧 | 约1858m | |
9 | 李家车村 | 南侧 | 约1634m | 23 | 塔头村 | 东南侧 | 约205m | |
10 | 东侧 | 约1823m | 24 | 苍南县 (略) | 东南侧 | 约503m | ||
11 | 玉龙村 | 西北侧 | 约1331m | 25 | 钱库镇二中 | 东南侧 | 约1573m | |
12 | 陈西村 | 东北侧 | 约1531m | 26 | 钱库镇第二高级中学 | 东北侧 | 约1119m | |
13 | 东社村 | 西北侧 | 约1893m | 27 | 钱库高级中学 | 东北侧 | 约1033m | |
14 | 大树下村 | 西北侧 | 约1815m | 28 | 钱库第三小学 | 东南侧 | 约2065m | |
水环境 | 1 | 附近内河 | 南侧 | 约153m | 2 | 舥艚港 | 东侧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氧化线清水洗工序和磷化线清水洗工序;50% (略)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2021年1月 (略) (略) 监测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能够达标排放。另外,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75%,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1805m3/d(636.1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纳管标准(生产废水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159%,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 (略) (略) 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略) (略) 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硫酸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最大落地浓度为氧化车间面源硫酸10.911μg/m3,占标率为3.627%,硫酸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东厂界、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到达其余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氧化线清水洗工序和磷化线清水洗工序;50% (略)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氧化槽侧边吸风集气,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屋顶20m高DA004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废渣、危险化学品容器、污泥、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石英砂、超滤膜、RO反渗透膜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 (略) 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69号,企业改建后新增一条手动阳极氧化生产线、一条磷化生产线和部分生产辅助设备;阳极氧化流水线和磷化流水线为浙江 (略) 的配套生产线,不对外加工;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350万只活塞、缸套。该项目的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苍南县大顺发中央广场1211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林总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浙江 (略) 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3年3月21日起,截止2023年4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 (略) 改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浙江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活塞、缸套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69号, (略) 场的调研,企业决定投资建设本次改建项目,新增一条手动阳极氧化生产线、一条手动磷化生产线和部分生产辅助设备,阳极氧化生产线和磷化生产线为活塞、缸套的配套生产线,不对外加工,本项目不替代原有项目镀锡工艺,只有部分产品的部分组件进行阳极氧化和磷化;项目新增员工15人,单班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200天,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350万只活塞、缸套。因本项目阳极氧化槽和磷化槽设有密封盖,项目工艺特殊,故生产线无法做到自动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
方位 | 距离(m) | 方位 | 距离 | |||||
大气环境(D=2.5km) | 1 | 垟西村 | 西北侧 | 约222m | 15 | 章均垟村 | 东南侧 | 约2065m |
2 | 三东村(三石桥) | 东北侧 | 约473m | 16 | 项西村 | 西南侧 | 约594m | |
3 | 三西村 | 东北侧 | 约593m | 17 | 垟东村 | 东南侧 | 约944m | |
4 | 苏家堡村 | 北侧 | 约973m | 18 | 后谢村 | 东侧 | 约771m | |
5 | 陈家堡 | 东北侧 | 约1343m | 19 | 金家垟村 | 东南侧 | 约766m | |
6 | 神宫村 | 西北侧 | 约1578m | 20 | 车头村 | 东北侧 | 约1762m | |
7 | 管店村 | 西北侧 | 约753m | 21 | 黄判桥村 | 东北侧 | 约1730m | |
8 | 新社村 | 西北侧 | 约2214m | 22 | 河西岸村 | 西侧 | 约1858m | |
9 | 李家车村 | 南侧 | 约1634m | 23 | 塔头村 | 东南侧 | 约205m | |
10 | 东侧 | 约1823m | 24 | 苍南县 (略) | 东南侧 | 约503m | ||
11 | 玉龙村 | 西北侧 | 约1331m | 25 | 钱库镇二中 | 东南侧 | 约1573m | |
12 | 陈西村 | 东北侧 | 约1531m | 26 | 钱库镇第二高级中学 | 东北侧 | 约1119m | |
13 | 东社村 | 西北侧 | 约1893m | 27 | 钱库高级中学 | 东北侧 | 约1033m | |
14 | 大树下村 | 西北侧 | 约1815m | 28 | 钱库第三小学 | 东南侧 | 约2065m | |
水环境 | 1 | 附近内河 | 南侧 | 约153m | 2 | 舥艚港 | 东侧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氧化线清水洗工序和磷化线清水洗工序;50% (略)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2021年1月 (略) (略) 监测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能够达标排放。另外,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75%,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量为3.1805m3/d(636.1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纳管标准(生产废水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159%,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 (略) (略) 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略) (略) 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硫酸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最大落地浓度为氧化车间面源硫酸10.911μg/m3,占标率为3.627%,硫酸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东厂界、南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到达其余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50%回用于氧化线清水洗工序和磷化线清水洗工序;50% (略) (略)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氧化槽侧边吸风集气,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引至屋顶20m高DA004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破碎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废渣、危险化学品容器、污泥、废乳化液、废活性炭、石英砂、超滤膜、RO反渗透膜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浙江 (略) 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69号,企业改建后新增一条手动阳极氧化生产线、一条磷化生产线和部分生产辅助设备;阳极氧化流水线和磷化流水线为浙江 (略) 的配套生产线,不对外加工;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仍为年产350万只活塞、缸套。该项目的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苍南县大顺发中央广场1211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林总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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