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辽阳县亿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公示
关于受理辽阳县亿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辽阳县 (略)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受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 日至2023年 3 月24 日。
一、项目名称:辽阳县 (略)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二、建设地点:辽阳县小北河镇小北河村
三、建设单位:辽阳县 (略)
四、方案编制单位:辽宁昌鑫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总占地面积20010m2,一期占地6676m2,二期占地13334m2。总处理规模为9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期生活污水600m3/d,工业污水2400m3/d,共3000m3/d;二期生活污水3000m3/d,工业废水3000m3/d,共6000m3/d。入河排污口位置:浑河辽阳段,经度:122o49′59.147″纬度:41o22′29.665″。一期工程尾水经管道排入北侧干渠,配套尾水管道长500m、管径DN1500,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管,管道起点为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终点为北侧干渠,沿着干渠流向流经900m后经现有辽阳县小北河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明渠排入浑河辽阳段。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通讯地址: (略) 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辽阳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室窗口
(排污口报批)辽阳县 (略)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版).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辽阳县 (略)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受理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 日至2023年 3 月24 日。
一、项目名称:辽阳县 (略)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二、建设地点:辽阳县小北河镇小北河村
三、建设单位:辽阳县 (略)
四、方案编制单位:辽宁昌鑫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总占地面积20010m2,一期占地6676m2,二期占地13334m2。总处理规模为9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期生活污水600m3/d,工业污水2400m3/d,共3000m3/d;二期生活污水3000m3/d,工业废水3000m3/d,共6000m3/d。入河排污口位置:浑河辽阳段,经度:122o49′59.147″纬度:41o22′29.665″。一期工程尾水经管道排入北侧干渠,配套尾水管道长500m、管径DN1500,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管,管道起点为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终点为北侧干渠,沿着干渠流向流经900m后经现有辽阳县小北河污水处理工程入河排污口明渠排入浑河辽阳段。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通讯地址: (略) 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辽阳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室窗口
(排污口报批)辽阳县 (略)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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