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绵阳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绵阳融通 (略) 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和改善环境, (略) 在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锰铁锂生产技术上的优势,同时考 (略) 的区位优势、电力、天然气资源优势等,绵阳融通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攀羊路11号建设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新增用地,新购置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项目最终可实现4万t/a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及NOx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相关要求,五氧化二磷、硫酸、氨、TVOC、*酮、氯化氢及锰及其化合物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关要求。
(2)水环境现状: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22年2月21日公开发布的《20 (略) 环境质量状况年报》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25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体)断面25个,地表水优良率100%。其中涪江整体水质优,各国控断面均能达到Ⅱ类要求。
同时,项目引用了邓槽河的监测数据,监测期间项目监测河段水体中,除了粪大肠菌群有超标的现象外,其余各监测断面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为污水管网不完善,沿岸工厂及农村面源污水汇入地表水,为解决粪大肠菌群超标现状,后续园区范围内沿岸工厂及农村排水将逐步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最终进入涪江,逐步改善区域地表水体中污染物超标情况。
(3)声环境质量现状:厂界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目标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断面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质量现状:监测期间,8#-11#、19#、20#各物质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表2筛选值,其他点位各物质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的pH、COD、氨氮、总氮、SS及总磷可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中的电子专用材料标准限值,该标准中未规定的指标(BOD5、动植物油)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故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2)地下水:本项目拟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项目废气经各自处理系统处理后,项目闪蒸干燥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烧结粉尘、窑炉烟气及高温烧结废气中SO2、NOx及颗粒物可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号)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酮分别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4的标准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
(4)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上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危险废物、待鉴定废物和一般废物三大类。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待鉴定废物为废水处理站污泥,对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鉴别结果判定为危险废物,则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一般废物主要包括铁磁性杂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外包装过程产生)、硫酸铵、纯水制备废材料、办公生活垃圾、食堂污水浮油和食堂餐厨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包装过程产生)由废品回收站收购,铁磁性杂质由原材料供应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除尘回用于生产,硫酸铵作为副产品外售,纯水制备废材料由原厂家回收,办公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污水浮油和食堂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排入江油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邓槽河。 (略) 政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市政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污水,本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邓槽河的水质影响不明显。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通过对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0%;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物(NOX、HCl、氨、硫酸雾、*酮、VOCs、TSP)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叠加现状浓度超标的污染物(PM2.5),其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值<-20%,能使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同时,根据全厂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可知,大部分在厂区范围内,超出厂界部 (略) 政道路,无医药、食品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同时,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综上,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学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噪声完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待鉴定废物和一般废物三大类。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清运。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计,全部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四防”处理,并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绵阳融通 (略) 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攀羊路11号内,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本项目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拟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MdA
提取码:bpch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绵阳融通 (略)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chen.*@*thitech-mat.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绵阳融通 (略) 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和改善环境, (略) 在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锰铁锂生产技术上的优势,同时考 (略) 的区位优势、电力、天然气资源优势等,绵阳融通 (略)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攀羊路11号建设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新增用地,新购置生产及辅助设备,建设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项目最终可实现4万t/a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SP及NOx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相关要求,五氧化二磷、硫酸、氨、TVOC、*酮、氯化氢及锰及其化合物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关要求。
(2)水环境现状: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22年2月21日公开发布的《20 (略) 环境质量状况年报》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25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体)断面25个,地表水优良率100%。其中涪江整体水质优,各国控断面均能达到Ⅱ类要求。
同时,项目引用了邓槽河的监测数据,监测期间项目监测河段水体中,除了粪大肠菌群有超标的现象外,其余各监测断面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为污水管网不完善,沿岸工厂及农村面源污水汇入地表水,为解决粪大肠菌群超标现状,后续园区范围内沿岸工厂及农村排水将逐步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最终进入涪江,逐步改善区域地表水体中污染物超标情况。
(3)声环境质量现状:厂界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目标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断面所有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质量现状:监测期间,8#-11#、19#、20#各物质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表2筛选值,其他点位各物质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厂区废水总排口的pH、COD、氨氮、总氮、SS及总磷可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中的电子专用材料标准限值,该标准中未规定的指标(BOD5、动植物油)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故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2)地下水:本项目拟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项目废气经各自处理系统处理后,项目闪蒸干燥废气、喷雾干燥废气、烧结粉尘、窑炉烟气及高温烧结废气中SO2、NOx及颗粒物可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清单〉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号)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VOCs、*酮分别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4的标准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
(4)噪声:本项目噪声通过采取上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危险废物、待鉴定废物和一般废物三大类。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待鉴定废物为废水处理站污泥,对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鉴别结果判定为危险废物,则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交由相应的单位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一般废物主要包括铁磁性杂质、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外包装过程产生)、硫酸铵、纯水制备废材料、办公生活垃圾、食堂污水浮油和食堂餐厨垃圾等,其中废包装材料(外包装过程产生)由废品回收站收购,铁磁性杂质由原材料供应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除尘回用于生产,硫酸铵作为副产品外售,纯水制备废材料由原厂家回收,办公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污水浮油和食堂餐厨垃圾由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排入江油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邓槽河。 (略) 政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市政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污水,本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邓槽河的水质影响不明显。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通过对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0%;本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物(NOX、HCl、氨、硫酸雾、*酮、VOCs、TSP)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对于叠加现状浓度超标的污染物(PM2.5),其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值<-20%,能使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同时,根据全厂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可知,大部分在厂区范围内,超出厂界部 (略) 政道路,无医药、食品等对大气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分布,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同时,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综上,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学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噪声完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待鉴定废物和一般废物三大类。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清运。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计,全部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四防”处理,并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绵阳融通 (略) 年产4万吨磷酸锰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攀羊路11号内,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本项目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拟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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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bpch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绵阳融通 (略)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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