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锅炉建设项目-95f168913b3243c0943782eea7a0ebe2-拟审查项目
小米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锅炉建设项目-95f168913b3243c0943782eea7a0ebe2-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0606街区YZ00-0606-0101地块
公示时间:2023-03-24
受理时间:2023-03-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所有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烟气经2根28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 新建锅炉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北京金桥工业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修更换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尹凯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新城0606街区YZ00-0606-0101地块
公示时间:2023-03-24
受理时间:2023-03-1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所有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烟气经2根28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 新建锅炉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废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北京金桥工业再生水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隔声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锅炉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维修更换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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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国寰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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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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