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华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合加固材料及年产1.8万吨金属锚杆(索)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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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华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合加固材料及年产1.8万吨金属锚杆(索)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 (略) 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合加固材料及年产1.8万吨金属锚杆(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02月03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怀远县双桥集镇工业集中区5号,占地面积2666平方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怀远县双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集气收集效率,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输送带、搅拌机全封闭,定期洒水降尘。新型环保混合加固材料生产线拆包粉尘、原材料落料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骨料(机制砂和钢渣)、425水泥、硅酸盐水泥、粉煤灰输送入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中空注浆矿用锚杆、中空注浆矿用锚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焊接烟尘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和地面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移动烟尘净化器收集尘、废外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空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正)中的相关要求。

5、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664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PU1M9H)

2023年3月15日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安徽 (略) 年产2万吨新型环保混合加固材料及年产1.8万吨金属锚杆(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02月03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怀远县双桥集镇工业集中区5号,占地面积2666平方米。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怀远县双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管控,提升集气收集效率,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输送带、搅拌机全封闭,定期洒水降尘。新型环保混合加固材料生产线拆包粉尘、原材料落料粉尘、搅拌粉尘、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骨料(机制砂和钢渣)、425水泥、硅酸盐水泥、粉煤灰输送入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中空注浆矿用锚杆、中空注浆矿用锚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焊接烟尘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和地面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移动烟尘净化器收集尘、废外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空切削液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正)中的相关要求。

5、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烟粉尘:0.664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PU1M9H)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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