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扩建项目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南宏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扩建项目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扩建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1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新区标准厂房内1号栋

建设单位

湖南宏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宏 (略) 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项 (略) (略) 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新区标准厂房内1号栋1层2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6 (略) 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的批复(益环赫审[2021]20号),并于2021年10月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MA7AL3RH23001X)。同年12月6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拟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扩建,对现有生产线新增两台箱式焙烧炉,另新建一条连续式焙烧炉生产线,提升磷酸铁锂废边角料处理量至年处理8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焙烧炉烟气于现有焙烧炉统一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设21米高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外排废气VOCs须参照满足《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粉尘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限值要求。现有生产线扩建后破碎筛分生产工序粉尘及落料粉尘由布袋除尘处理后设21米高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外排粉尘须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现有生产线扩建后气流粉碎粉尘、新增生产线筛分粉碎粉尘以及包装粉尘均经设置布袋除尘处理后设置在密闭车间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外排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泉交河。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铝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作为一般固废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事的生产产业符合益阳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也能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10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扩建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1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赫山区青年路2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新区标准厂房内1号栋

建设单位

湖南宏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宏 (略) 磷酸铁锂废片梯次利用项 (略) (略) 赫山区衡龙桥镇衡龙新区标准厂房内1号栋1层2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6 (略) 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的批复(益环赫审[2021]20号),并于2021年10月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MA7AL3RH23001X)。同年12月6日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拟在现有生产厂房进行扩建,对现有生产线新增两台箱式焙烧炉,另新建一条连续式焙烧炉生产线,提升磷酸铁锂废边角料处理量至年处理8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你公司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扩建后焙烧炉烟气于现有焙烧炉统一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设21米高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外排废气VOCs须参照满足《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限值要求;粉尘须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限值要求。现有生产线扩建后破碎筛分生产工序粉尘及落料粉尘由布袋除尘处理后设21米高排气筒于楼顶排放,外排粉尘须满《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现有生产线扩建后气流粉碎粉尘、新增生产线筛分粉碎粉尘以及包装粉尘均经设置布袋除尘处理后设置在密闭车间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外排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泉交河。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铝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作为一般固废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评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事的生产产业符合益阳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等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也能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10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