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明杰开发有限公司豪安·城市之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泸州明杰开发有限公司豪安·城市之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 (略) 豪安·城市之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项目所在地、项目售房部。
三、联系电话
0830-*
四、调整内容
住宅部分:西南角住宅调整为错位连接;东侧住宅布局方式及单体调整,增加92户。商业随之调整,增加约340㎡;物管用房随之调整。
幼儿园部分:在幼儿园场地西侧增设一个出入口。
地下车库部分:因 (略) 政道路尚未修建,东侧车库增设车库临时出入口;西侧负一层车库取消一部分,东侧地下车库增加一层,场地标高随之调整;因住宅布局及车库层数调整,车库出入口位置随之调整;调整后车位增加94个。
调整项目分期。
以上调整各项指标满足规划条件。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0 日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 (略) 豪安·城市之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项目所在地、项目售房部。
三、联系电话
0830-*
四、调整内容
住宅部分:西南角住宅调整为错位连接;东侧住宅布局方式及单体调整,增加92户。商业随之调整,增加约340㎡;物管用房随之调整。
幼儿园部分:在幼儿园场地西侧增设一个出入口。
地下车库部分:因 (略) 政道路尚未修建,东侧车库增设车库临时出入口;西侧负一层车库取消一部分,东侧地下车库增加一层,场地标高随之调整;因住宅布局及车库层数调整,车库出入口位置随之调整;调整后车位增加94个。
调整项目分期。
以上调整各项指标满足规划条件。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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