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冈供电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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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冈供电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2
审批类型普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黄环审〔2023〕40号
许可决定日期2023-03-19许可截止日期2028-03-19
居民身份证号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许可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冈黄梅岳窑(永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略) (略) (略)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黄冈黄梅岳窑(永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 (略) 黄梅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岳窑(永安)110kV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2×50MVA,110kV出线2回,无功补偿装置2×(3.6+4.8)Mvar;(2)蔡城~望龙墩110kV线路π进永安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3.65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3.15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0.3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2km;同时,需拆除原110kV蔡望线#004~#005塔间线路0.2km,铁塔1基。工程总投资为6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6%。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架空输电导线对地距离、跨越距离,线路临近或跨越房屋时必须达到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防护距离,确保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相应限值要求。(二)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站内优选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相应标准要求。(四)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绿化。(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变电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单台最大油量主变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风险防范要求。定期维护事故油池处置系统,防止变压器油对土壤造成污染。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范要求设置收集装置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专此批复。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状态有效
来源单位 (略) 环保局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3-03-20
地方编码*
备注
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2
审批类型普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黄环审〔2023〕40号
许可决定日期2023-03-19许可截止日期2028-03-19
居民身份证号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许可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冈黄梅岳窑(永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略) (略) (略)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黄冈黄梅岳窑(永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 (略) 黄梅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岳窑(永安)110kV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2×50MVA,110kV出线2回,无功补偿装置2×(3.6+4.8)Mvar;(2)蔡城~望龙墩110kV线路π进永安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3.65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3.15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0.3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0.2km;同时,需拆除原110kV蔡望线#004~#005塔间线路0.2km,铁塔1基。工程总投资为64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6%。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规划,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架空输电导线对地距离、跨越距离,线路临近或跨越房屋时必须达到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防护距离,确保线路周边电磁环境达到相应限值要求。(二)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站内优选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站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相应标准要求。(四)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减少对植被的占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绿化。(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变电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单台最大油量主变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100%不外排的风险防范要求。定期维护事故油池处置系统,防止变压器油对土壤造成污染。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范要求设置收集装置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专此批复。
许可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
状态有效
来源单位 (略) 环保局
数据更新时间戳2023-03-20
地方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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