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联系地址: (略) 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梅江区城北镇、西阳镇、长沙镇全域自然村 | (略) (略) | 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梅江区城北镇、西阳镇、长沙镇全域自然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横坑水厂(N24°24′52.009″,E116°0′55.545″),干才水厂(N24°22′32.641″,E116°1′51.834″),神岗水厂(N24°22′59.957″,E116°0′41.602″),白宫水厂(N24°14′51.128″,E116°16′4.296″),清西水厂(N24°16′0.028″,E116°11′18.885″)。项目设计全区3个镇19个行政村,新建24宗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入户净水设备,改造清洗和白宫水厂,铺设管网长约10万米。城北镇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群益横坑片区供水工程,拟新建取水池1座,拟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过滤池1座,抽水机一组(列入二期)、新增主管、支管铺设;群益神岗片区供水工程,拟新建挡水陂1座,拟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过滤池1座,新增主管、支管铺设;干才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新建水厂蓄水池1座,加压泵组4组(列入二期)。新增主管、支管铺设。城北镇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厂一座,包含一体化净水设备、蓄水池、暴晒池、节拍水沟、围墙等构建筑,加压泵5组(一备一用),和抽水泵一组(一备一用),水源改造3个,新建调节池一座,铺设输水管网0.9km,铺设配水管网约1.1km。西阳镇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陂头8座,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深水井2座,新建给水箱17座,新建蓄水池1座, 配置一体化净水设备11套,配置家用净水器87套,铺设输水管网5.03km,铺设配水管网5.08km。长沙镇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陂头6座,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给水箱5座,配置一体化净水设备7套,配置家用净水器8套,铺设输水管网11.28km,铺设配水管网32.78km。项目不新增员工,项目每个水厂劳动定员工5人,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6503.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进行有组织排放,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4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一体化净水器排泥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泥脱水过程中产生的滤液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均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 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浇灌,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废包装材料、沉淀渣和石英砂等。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家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渣外售给建材厂资源利用;损耗的石英砂通过设备底部的排沙阀排放至沉淀池与沉淀渣一同外售给建材厂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2 | 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略) 梅江区城北镇群益、干光、干才、黄留、扎上、扎下、玉水村 | (略) (略) | 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 (略) 梅江区城北镇群益、干光、干才、黄留、扎上、扎下、玉水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划分成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及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进行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221公顷,封禁治理2207公顷,营造水保林、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508公里,亲水生态休闲广场1处,湿地公园1个,布设居民生活污水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981.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3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清淤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来减少施工扬尘。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等措施,减少淤泥产生的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燃油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机械清洗废水、基坑废水、淤泥堆压废水、施工期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明沟或污水泵先集中将废水收集排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泥沙由人工定期清理,上层清夜回用或用于混凝土制作和周围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机械清洗废水通过施工机械集中冲洗点设置沉淀池、隔油池措施,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设导流渠引至沉淀池进行中和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堆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的生活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浇灌。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现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淤泥、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弃渣为1.95万m3,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0t,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0.1t,沉渣收集后可用于土方填筑。清理的河道淤泥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堆存。危险废物为含油废水沉淀池隔离出的废油脂,约为0.1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5、工程运营后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封育保护,采取河道清淤、护岸建设和绿化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提高地表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最大限度地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增强御洪能力;降低沟道、河流的洪水、泥沙危害;保护土壤肥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
联系地址: (略) 彬芳大道55号 联系电话:*联系人:曾益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梅江区城北镇、西阳镇、长沙镇全域自然村 | (略) (略) | 梅江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梅江区城北镇、西阳镇、长沙镇全域自然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横坑水厂(N24°24′52.009″,E116°0′55.545″),干才水厂(N24°22′32.641″,E116°1′51.834″),神岗水厂(N24°22′59.957″,E116°0′41.602″),白宫水厂(N24°14′51.128″,E116°16′4.296″),清西水厂(N24°16′0.028″,E116°11′18.885″)。项目设计全区3个镇19个行政村,新建24宗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入户净水设备,改造清洗和白宫水厂,铺设管网长约10万米。城北镇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群益横坑片区供水工程,拟新建取水池1座,拟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过滤池1座,抽水机一组(列入二期)、新增主管、支管铺设;群益神岗片区供水工程,拟新建挡水陂1座,拟新建蓄水池1座,新建过滤池1座,新增主管、支管铺设;干才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新建水厂蓄水池1座,加压泵组4组(列入二期)。新增主管、支管铺设。城北镇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厂一座,包含一体化净水设备、蓄水池、暴晒池、节拍水沟、围墙等构建筑,加压泵5组(一备一用),和抽水泵一组(一备一用),水源改造3个,新建调节池一座,铺设输水管网0.9km,铺设配水管网约1.1km。西阳镇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陂头8座,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深水井2座,新建给水箱17座,新建蓄水池1座, 配置一体化净水设备11套,配置家用净水器87套,铺设输水管网5.03km,铺设配水管网5.08km。长沙镇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陂头6座,新建取水井1座,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给水箱5座,配置一体化净水设备7套,配置家用净水器8套,铺设输水管网11.28km,铺设配水管网32.78km。项目不新增员工,项目每个水厂劳动定员工5人,每天工作24小时,全年工作365天。项目总投资6503.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1、废气 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和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进行有组织排放,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4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废水 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一体化净水器排泥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泥脱水过程中产生的滤液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均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 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浇灌,不外排。 3、噪声 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含废包装材料、沉淀渣和石英砂等。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家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渣外售给建材厂资源利用;损耗的石英砂通过设备底部的排沙阀排放至沉淀池与沉淀渣一同外售给建材厂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2 | 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略) 梅江区水务服务中心 | (略) 梅江区城北镇群益、干光、干才、黄留、扎上、扎下、玉水村 | (略) (略) | 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 (略) 梅江区城北镇群益、干光、干才、黄留、扎上、扎下、玉水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划分成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及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进行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221公顷,封禁治理2207公顷,营造水保林、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综合治理河道长度9.508公里,亲水生态休闲广场1处,湿地公园1个,布设居民生活污水设备等。项目总投资2981.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3万元。 | 1、废气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清淤恶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对土方堆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进出场运输车辆采取冲洗措施,进出场运输车辆慢速行驶来减少施工扬尘。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等措施,减少淤泥产生的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燃油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机械清洗废水、基坑废水、淤泥堆压废水、施工期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明沟或污水泵先集中将废水收集排入沉淀池处理。沉淀泥沙由人工定期清理,上层清夜回用或用于混凝土制作和周围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机械清洗废水通过施工机械集中冲洗点设置沉淀池、隔油池措施,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设导流渠引至沉淀池进行中和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堆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的雨水导排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的生活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菜地浇灌。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为现场施工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噪声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渣、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淤泥、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弃渣为1.95万m3,弃渣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2.0t,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0.1t,沉渣收集后可用于土方填筑。清理的河道淤泥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堆存。危险废物为含油废水沉淀池隔离出的废油脂,约为0.1t,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5、工程运营后项目本身不产生污染物,梅江区群益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封育保护,采取河道清淤、护岸建设和绿化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提高地表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最大限度地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增强御洪能力;降低沟道、河流的洪水、泥沙危害;保护土壤肥力;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