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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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按照《全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宁东基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宁财(采)发〔2020〕360号)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规定,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3.项目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4.主要内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编码、著目扫描、存储备份、高清处理。实施档案室升级改造工程,按照“五室”“六防”标准,建设含存档室、制档室、查阅室、办公室、数字化机房的规范化办公场所,配备档案密集柜、服务器、高清扫描仪、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设备。

5.项目概算:55万元以内。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营业范围需涵盖项目内容范围。

3.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级及以上)和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资质。

4.具有履行档案整理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5家以上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提交报名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直接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缴费凭证复印件);

5.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6.比选申请人关于开展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细则);

7.供应商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8.近五年(2018-2022年)业绩证明材料。

四、参选须知

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4日14时携带比选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0951-*,*


附件: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比选文件.pdf

申请人承诺函.docx


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2023年3月21日

按照《全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宁东基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宁财(采)发〔2020〕360号)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规定,拟采取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3.项目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4.主要内容: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编码、著目扫描、存储备份、高清处理。实施档案室升级改造工程,按照“五室”“六防”标准,建设含存档室、制档室、查阅室、办公室、数字化机房的规范化办公场所,配备档案密集柜、服务器、高清扫描仪、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设备。

5.项目概算:55万元以内。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营业范围需涵盖项目内容范围。

3.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级及以上)和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资质。

4.具有履行档案整理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5家以上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提交报名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直接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缴费凭证复印件);

5.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6.比选申请人关于开展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细则);

7.供应商需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8.近五年(2018-2022年)业绩证明材料。

四、参选须知

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4日14时携带比选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0951-*,*


附件: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比选文件.pdf

申请人承诺函.docx


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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