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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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以及有机肥、配方肥、物理、生物防控示范推广等,做好农作物秸秆、尾菜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等。
二、申报实施主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2、设施蔬菜、水果面积100亩以上,或露地作物面积300亩以上。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按照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先建设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验。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报《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上报的材料审核后,遴选出1家生 (略) 级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6日
报送地址:藁城区农业农村局法制股
咨询电话:*
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3年3月21日
(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以及有机肥、配方肥、物理、生物防控示范推广等,做好农作物秸秆、尾菜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等。
二、申报实施主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2、设施蔬菜、水果面积100亩以上,或露地作物面积300亩以上。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按照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先建设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验。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报《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上报的材料审核后,遴选出1家生 (略) 级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6日
报送地址:藁城区农业农村局法制股
咨询电话:*
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3年3月21日
(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以及有机肥、配方肥、物理、生物防控示范推广等,做好农作物秸秆、尾菜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等。
二、申报实施主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2、设施蔬菜、水果面积100亩以上,或露地作物面积300亩以上。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按照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先建设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验。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报《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上报的材料审核后,遴选出1家生 (略) 级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6日
报送地址:藁城区农业农村局法制股
咨询电话:*
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3年3月21日
(略) 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推进绿色农业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3〕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区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以及有机肥、配方肥、物理、生物防控示范推广等,做好农作物秸秆、尾菜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等。
二、申报实施主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2、设施蔬菜、水果面积100亩以上,或露地作物面积300亩以上。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按照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方式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先建设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验。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填报《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上报的材料审核后,遴选出1家生 (略) 级进行综合评审确定。
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6日
报送地址:藁城区农业农村局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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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创建项目申报书(模板)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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