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绿色环保固体农药生产、加工、分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绿色环保固体农药生产、加工、分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年产10000吨绿色环保固体农药生产、加工、分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 蚌埠 (略) 年产10000吨绿色环保固体农药生产、加工、分装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18号 |
建设单位 | 蚌埠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厂区已建成1#生产车间(固体制剂车间)、2#生产车间(液体制剂车间)、3#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空压机房、变配电室等公辅设施。 (略) 场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建设单位对现有厂区内布局进行改建,通过合理布局将部分产品整合至各个车间,并新增生产设备对产品种类及产能进行扩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2#生产车间废气 液体制剂生产线产生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时产生的少量粉尘和生产、灌装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①2#生产车间(不包括含磷农药生产线和新增生产线)投料、罐装和搅拌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负压投料斗,复配和灌装工序设备封闭设计,自带集气管道,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二级活性炭+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2#生产车间(含磷农药生产线)投料、罐装和搅拌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负压投料斗,复配和灌装工序设备封闭设计,自带集气管道,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二级活性炭+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2#生产车间(新增生产线)投料、罐装和搅拌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负压投料斗,复配和灌装工序设备封闭设计,自带集气管道,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二级活性炭+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4#车间废气 4#车间为固体制剂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碎、干燥、包装产生的粉尘。项目采取的措施为: 4#生产车间设置5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产物节点均有设备自带的除尘器进行粉尘处理,各个生产线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分别收集后,进入楼顶的水膜除尘器再次处理,5条生产线分别对应一个水膜除尘器,5个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合并后再次通过一个水膜除尘器,然后经楼顶的排气筒外排到大气环境。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对恶臭气体产生单元进行加盖,再通过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换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计风量为5000m3/h,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4)质检废气 项目对产品进行质检,实验原料均为产品原材料和辅料,会产生有机废气。实验室安装通风橱,检验全过程在通风橱中进行。废气由通风橱设置集气管道,然后经管道送至楼顶外排。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颗粒物、非*烷总烃、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水膜除尘废水、洗衣废水及生活污水。 纯水制备废水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总排口排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 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膜除尘废水、洗衣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t/d,处理工艺为“气浮+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洗衣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釜、循环泵、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评价项目废RO膜、废包装(非原药包装)为一般固废,废RO膜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非原药包装)回收外售;废原药包装、质检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废防护服、地面清理物、含磷农药水膜除尘器排水、废包装桶、废滤筒、滤袋为危险废物。除废包装桶有厂家回收外,其他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水洗废水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农药原药、农药产品、溶剂油、危险废物等,主要风险单元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危废暂存间等。主要风险类型为泄露、火灾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发生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项目厂区所在地大气环境敏感度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2),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项目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厂区实行三级防控措施管理,可对事故废水进行有效收集,事故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事故影响。建设单位应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可最大程度降低地下水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采取相应措施,并和园区区域应急预案联动,事故状态下启动应急监测、救援等工作。加强对各切断阀的日常检修工作,在事故时需对事故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置,对进入外环境的危险物质,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21)在下方影响区域设置监测点进行监测。 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本评价建议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农药原药及助剂的存储量,加强对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贮存、阀门管线等的管理要求,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减小环境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淮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2112-*-04-0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 (略) 年产10000吨绿色环保固体农药生产、加工、分装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山区胜利路1166号
项目名称 | 蚌埠 (略) 年产10000吨绿色环保固体农药生产、加工、分装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开源大道18号 |
建设单位 | 蚌埠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厂区已建成1#生产车间(固体制剂车间)、2#生产车间(液体制剂车间)、3#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空压机房、变配电室等公辅设施。 (略) 场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建设单位对现有厂区内布局进行改建,通过合理布局将部分产品整合至各个车间,并新增生产设备对产品种类及产能进行扩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1)2#生产车间废气 液体制剂生产线产生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时产生的少量粉尘和生产、灌装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①2#生产车间(不包括含磷农药生产线和新增生产线)投料、罐装和搅拌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负压投料斗,复配和灌装工序设备封闭设计,自带集气管道,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二级活性炭+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2#生产车间(含磷农药生产线)投料、罐装和搅拌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负压投料斗,复配和灌装工序设备封闭设计,自带集气管道,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二级活性炭+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2#生产车间(新增生产线)投料、罐装和搅拌废气采取的措施为设置负压投料斗,复配和灌装工序设备封闭设计,自带集气管道,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二级活性炭+水膜除尘器处理,最后经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4#车间废气 4#车间为固体制剂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碎、干燥、包装产生的粉尘。项目采取的措施为: 4#生产车间设置5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产物节点均有设备自带的除尘器进行粉尘处理,各个生产线的废气经集气管道分别收集后,进入楼顶的水膜除尘器再次处理,5条生产线分别对应一个水膜除尘器,5个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合并后再次通过一个水膜除尘器,然后经楼顶的排气筒外排到大气环境。 (3)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对恶臭气体产生单元进行加盖,再通过进风口和出风口进行换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计风量为5000m3/h,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4)质检废气 项目对产品进行质检,实验原料均为产品原材料和辅料,会产生有机废气。实验室安装通风橱,检验全过程在通风橱中进行。废气由通风橱设置集气管道,然后经管道送至楼顶外排。 经以上方式处理后颗粒物、非*烷总烃、氨和硫化氢排放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水膜除尘废水、洗衣废水及生活污水。 纯水制备废水不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总排口排入沫河口污水处理厂。 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水膜除尘废水、洗衣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t/d,处理工艺为“气浮+臭氧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洗衣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釜、循环泵、风机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在满足工艺生产条件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泵类等设置单独基础,并加设减振垫,以防止振动产生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各向厂界影响较小,各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评价项目废RO膜、废包装(非原药包装)为一般固废,废RO膜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非原药包装)回收外售;废原药包装、质检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废防护服、地面清理物、含磷农药水膜除尘器排水、废包装桶、废滤筒、滤袋为危险废物。除废包装桶有厂家回收外,其他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处置措施是可行的。但固体废物在厂内暂时存放期间应加强管理,水洗废水堆放场地应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在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固废散发出臭味或抛洒遗漏而导致污染扩散,对沿途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农药原药、农药产品、溶剂油、危险废物等,主要风险单元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危废暂存间等。主要风险类型为泄露、火灾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事故发生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项目厂区所在地大气环境敏感度为环境中度敏感区(E2),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启用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项目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厂区实行三级防控措施管理,可对事故废水进行有效收集,事故废水不外排,避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事故影响。建设单位应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可最大程度降低地下水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采取相应措施,并和园区区域应急预案联动,事故状态下启动应急监测、救援等工作。加强对各切断阀的日常检修工作,在事故时需对事故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置,对进入外环境的危险物质,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21)在下方影响区域设置监测点进行监测。 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控的,本评价建议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项目农药原药及助剂的存储量,加强对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贮存、阀门管线等的管理要求,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减小环境风险造成的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淮上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2112-*-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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