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2023年阿左旗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成为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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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2023年阿左旗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成为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自治区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及基层社会团体就业,现公开招募阿拉善左旗2023年度人才储备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单位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人才储备单位为阿拉善左旗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基层社会团体,优先认定阿左旗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和历年优秀储备企业为储备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基层社会团体。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长期需要在外跑业务、野外施工等不坐班的岗位不在储备范围内)。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7、具有完备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须向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旗人社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一)填报《阿拉善左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单位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填报《阿拉善左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岗位需求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申请报告(含企业简介、经营项目和近年来发展情况、发展前景)。

(五)储备方案(含储备管理制度)。

对申报储备单位的企业,经考察、评估、上会、公示后,旗人社局与其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4日至6月19日

四、储备单位的评估考核制度

旗人社局不定期对人才储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根据检查评估情况,评选出一批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示范单位,予以奖励。对经评估达不到储备要求的单位,要认真整改,对连续2次评估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储备单位的资格。

五、储备程序

旗人社局通过对企业所递交的材料审查、资质审查后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之后再对初步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实地勘验,上会决议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本年度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以及各企业人才储备分配名额并予以公示。

人才储备单位确定后,旗人社局根据储备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发布招募人才储备公告。凡离校3年内未就业阿左旗户籍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均可申请报名。经储备单位和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见面洽谈、双向选择后,储备单位向旗人社局报送拟储备人才名单。

储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储备人才“试用期”,期间工资由储备单位支付,时限不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内,储备单位和储备人才均可进行双向选择,储备单位可调换储备人才,储备人才亦可提出放弃或继续储备。“试用期”结束,储备单位上报最终储备人才名单,旗人社局将储备人才名单逐级上报自治区人社厅,作为享受自治区经费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依据。

六、待遇及经费保障

人才储备期为二年,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盟、旗区按1:1:1的比例分级负担。储备单位需为储备高校生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并按时足额向储备高校生发放不低于198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缴纳部分,随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储备期间或期满后被储备单位正式录用的,储备单位应及时与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483-*


附件:1.阿拉善左旗人才储备单位审批表

2.阿拉善左旗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



2023年3月21日


为落实自治区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及基层社会团体就业,现公开招募阿拉善左旗2023年度人才储备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单位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人才储备单位为阿拉善左旗辖区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基层社会团体,优先认定阿左旗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和历年优秀储备企业为储备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基层社会团体。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长期需要在外跑业务、野外施工等不坐班的岗位不在储备范围内)。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7、具有完备严格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须向阿拉善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旗人社局)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一)填报《阿拉善左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单位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填报《阿拉善左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岗位需求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申请报告(含企业简介、经营项目和近年来发展情况、发展前景)。

(五)储备方案(含储备管理制度)。

对申报储备单位的企业,经考察、评估、上会、公示后,旗人社局与其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4日至6月19日

四、储备单位的评估考核制度

旗人社局不定期对人才储备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根据检查评估情况,评选出一批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示范单位,予以奖励。对经评估达不到储备要求的单位,要认真整改,对连续2次评估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储备单位的资格。

五、储备程序

旗人社局通过对企业所递交的材料审查、资质审查后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企业,之后再对初步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实地勘验,上会决议后确定符合条件的本年度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基地以及各企业人才储备分配名额并予以公示。

人才储备单位确定后,旗人社局根据储备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发布招募人才储备公告。凡离校3年内未就业阿左旗户籍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均可申请报名。经储备单位和申请储备的高校毕业生见面洽谈、双向选择后,储备单位向旗人社局报送拟储备人才名单。

储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储备人才“试用期”,期间工资由储备单位支付,时限不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内,储备单位和储备人才均可进行双向选择,储备单位可调换储备人才,储备人才亦可提出放弃或继续储备。“试用期”结束,储备单位上报最终储备人才名单,旗人社局将储备人才名单逐级上报自治区人社厅,作为享受自治区经费补贴和其他优惠政策的依据。

六、待遇及经费保障

人才储备期为二年,期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资金由自治区、盟、旗区按1:1:1的比例分级负担。储备单位需为储备高校生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并按时足额向储备高校生发放不低于198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缴纳部分,随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储备期间或期满后被储备单位正式录用的,储备单位应及时与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483-*


附件:1.阿拉善左旗人才储备单位审批表

2.阿拉善左旗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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