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民政局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实施方案及收费标准
乐亭县民政局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实施方案及收费标准
乐亭县民政局
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人民群众殡葬消费压力,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按照《 (略) 民政局关于实行全民普惠政策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免除对象
1、具有乐亭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公安机关认定的刑事案件死亡人员及无法辨认身份的无名尸体。
3、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4、驻乐部队现役军人。
二、免除项目
遗体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1040元/每具遗体)包括: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250元;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费300元;三天以内(含三天)的遗体冷藏费120元;三年骨灰寄存费120元;车辆、遗体消毒费50元;一个普通骨灰盒200元。以上费用 (略) 、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计算,以后随物价和相关部门的调整及时调整。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免除方式
1.辖区内丧属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每具遗体免除项目内(最高1040元)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乐亭县殡仪馆一次性予以免除。
2.丧属选择同类型更高规格的服务(如:使用高档骨灰盒、豪华运尸车、高档捡灰火化炉等特需服务项目),抵扣免除项目费用后,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选择使用殡葬礼仪或其它殡仪服务、殡葬用品,产生的费用自理。
3.未选择的免除项目或实际发生额低于免除项目金额的,不另行退款。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村(居)委会、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逝者为驻乐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二)规范服务管理
殡仪馆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惠民政策和相关数据,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七、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由乐亭县民政局负责。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表 | |||||||
序号 | 类别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文件依据 | 备注 |
1 | 火化费 | 元 | 250元/具 | 尸体火化 | (略) 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2006)3号 | ||
2 | 运尸费 | 元 | 低:80元/具; 中:120元/具; 高:170元/具。 | 尸体接运 | (略) 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2006)3号 | ||
3 | 骨灰寄存费 | 元 | 40元/年/盒 | 骨灰存放 | (略) 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唐价费字【1999】59号 |
乐亭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乐亭县民政局
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人民群众殡葬消费压力,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按照《 (略) 民政局关于实行全民普惠政策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免除对象
1、具有乐亭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公安机关认定的刑事案件死亡人员及无法辨认身份的无名尸体。
3、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4、驻乐部队现役军人。
二、免除项目
遗体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1040元/每具遗体)包括: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250元;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费300元;三天以内(含三天)的遗体冷藏费120元;三年骨灰寄存费120元;车辆、遗体消毒费50元;一个普通骨灰盒200元。以上费用 (略) 、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计算,以后随物价和相关部门的调整及时调整。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四、免除方式
1.辖区内丧属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每具遗体免除项目内(最高1040元)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乐亭县殡仪馆一次性予以免除。
2.丧属选择同类型更高规格的服务(如:使用高档骨灰盒、豪华运尸车、高档捡灰火化炉等特需服务项目),抵扣免除项目费用后,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选择使用殡葬礼仪或其它殡仪服务、殡葬用品,产生的费用自理。
3.未选择的免除项目或实际发生额低于免除项目金额的,不另行退款。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丧事经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村(居)委会、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逝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逝者为驻乐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
(二)规范服务管理
殡仪馆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公开惠民政策和相关数据,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七、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由乐亭县民政局负责。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表 | |||||||
序号 | 类别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文件依据 | 备注 |
1 | 火化费 | 元 | 250元/具 | 尸体火化 | (略) 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2006)3号 | ||
2 | 运尸费 | 元 | 低:80元/具; 中:120元/具; 高:170元/具。 | 尸体接运 | (略) 物价局、财政局冀价行费字(2006)3号 | ||
3 | 骨灰寄存费 | 元 | 40元/年/盒 | 骨灰存放 | (略) 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唐价费字【1999】59号 |
乐亭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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