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定边分局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作出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我局拟对坊38-25井油田污水处理回注项目、 (略) 第五采油厂注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电话:0912-* 0912-* 传真:0912-*
通讯地址:定边县西环路中段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坊38-25井油田污水处理回注项目 | 定边县红柳沟镇羊圈山村 | 定边县定庆资源 (略) | 陕西尚绿 (略) | 坊38-25井油田污水处理回注项目位于定边县红柳沟镇羊圈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2′25.100″,北纬37°21′17.07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套油田采出水处理装置和1套井下作业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油田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分别为20m3/h,处理达标的出水通过站内注水撬回注;井下作业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5m3/h,处理达标的出水通过站内注水撬回注,新建3口注水井(坊38-25-1井、坊38-25-2、坊38-25-3)。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7% | 1、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本项目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系统、卸水池、调节池、污泥池等均采取密闭措施,能够有效减小非*烷总烃无组织挥发,同时,根据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具有可行性,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影响分析 项目污泥浓缩脱出水和设备冲洗废水均进入水处理系统进行重新处理,项目水处理系统出水达到《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SYCQ3675-2016)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注水系统回注,不外排;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粪污水进入站内防渗旱厕,并 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肥田,盥洗水用于站场内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无废水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系统及回注水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类比同类建设项目,噪声源强为65-90dB(A)。针对上述噪声源,工程中采取了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②泵类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③站场设置围墙及周围植树绿化等降噪措施。通过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且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其运营过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泥、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废滤料、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滤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等,其中,含油污泥委托东港 (略) 进行处置;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废滤料、井下作 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滤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 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理处置率 100%,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
2 | (略) 第五采油厂注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 | 定边县姬塬镇和冯地坑镇 | (略) 第五采油厂 | 陕西 (略) | 项目位于定边县姬塬镇和冯地坑镇。项目对姬三注扩进行改造、并新增清水增压注水一体化集成装置4套,分别位于塬103-47配、盐12-4配、盐67-34配、耿133配。新建稳流配水阀组阀组17套,同时配套建设注水管线48条,长度共计23.83km,其中注水干线9.743km,注水支干线10.832km,单井注水支线3.255km,管道材质为钢管。项目总投资8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 | (1)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建设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在采取执行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政策要求情况下,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的要求,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清净下水,管道分段式压,最终产生的管道试压废水采用罐车拉运至周边站场采出水处理系统回注油层;施工人员生活主要依托附近居民及站场,生活污水中盥洗水洒水降尘、如厕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运行产生的溢流放空废水和反冲洗废水均为清净下水,直接经管线排至注水站内的污水池,最终经污水池泵入原水罐重新进入注水站清水处理流程回用,不作为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工程主要噪声影响为线性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短期性,仅在短时期内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些的影响,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存在少量敏感目标,施工前应提前告知敏感目标,确保不因施工造成投诉,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项目在积极采取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后,项目施工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行期站场内需合理安排平面布置,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室内安装,设备安装是进行减震基座安装,经上述措施后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存放点;管道施工焊渣集中回收后外售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用于站场及周边道路修筑。施工期挖出的管道做为国有资产回收,不作为固废处置。施工期土方就地平整不外运。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每2年进行更换一次纳滤系统的滤料,更换下来的废滤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滤料由滤料更换厂家直接外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我局拟对坊38-25井油田污水处理回注项目、 (略) 第五采油厂注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电话:0912-* 0912-* 传真:0912-*
通讯地址:定边县西环路中段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坊38-25井油田污水处理回注项目 | 定边县红柳沟镇羊圈山村 | 定边县定庆资源 (略) | 陕西尚绿 (略) | 坊38-25井油田污水处理回注项目位于定边县红柳沟镇羊圈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2′25.100″,北纬37°21′17.07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套油田采出水处理装置和1套井下作业废水处理装置,其中,油田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分别为20m3/h,处理达标的出水通过站内注水撬回注;井下作业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5m3/h,处理达标的出水通过站内注水撬回注,新建3口注水井(坊38-25-1井、坊38-25-2、坊38-25-3)。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7% | 1、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本项目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系统、卸水池、调节池、污泥池等均采取密闭措施,能够有效减小非*烷总烃无组织挥发,同时,根据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具有可行性,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影响分析 项目污泥浓缩脱出水和设备冲洗废水均进入水处理系统进行重新处理,项目水处理系统出水达到《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SYCQ3675-2016)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注水系统回注,不外排;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粪污水进入站内防渗旱厕,并 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肥田,盥洗水用于站场内洒水抑尘及绿化用水,无废水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系统及回注水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类比同类建设项目,噪声源强为65-90dB(A)。针对上述噪声源,工程中采取了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②泵类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③站场设置围墙及周围植树绿化等降噪措施。通过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且项目周边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其运营过程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污泥、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废滤料、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滤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等,其中,含油污泥委托东港 (略) 进行处置;油田采出水处理系统废滤料、井下作 业废水处理系统废滤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 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理处置率 100%,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
2 | (略) 第五采油厂注水系统优化提升工程 | 定边县姬塬镇和冯地坑镇 | (略) 第五采油厂 | 陕西 (略) | 项目位于定边县姬塬镇和冯地坑镇。项目对姬三注扩进行改造、并新增清水增压注水一体化集成装置4套,分别位于塬103-47配、盐12-4配、盐67-34配、耿133配。新建稳流配水阀组阀组17套,同时配套建设注水管线48条,长度共计23.83km,其中注水干线9.743km,注水支干线10.832km,单井注水支线3.255km,管道材质为钢管。项目总投资8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 | (1)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建设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在采取执行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政策要求情况下,施工扬尘可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的要求,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清净下水,管道分段式压,最终产生的管道试压废水采用罐车拉运至周边站场采出水处理系统回注油层;施工人员生活主要依托附近居民及站场,生活污水中盥洗水洒水降尘、如厕水经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项目运行产生的溢流放空废水和反冲洗废水均为清净下水,直接经管线排至注水站内的污水池,最终经污水池泵入原水罐重新进入注水站清水处理流程回用,不作为废水外排。 (3)噪声 项目工程主要噪声影响为线性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短期性,仅在短时期内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些的影响,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存在少量敏感目标,施工前应提前告知敏感目标,确保不因施工造成投诉,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项目在积极采取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后,项目施工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行期站场内需合理安排平面布置,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进行室内安装,设备安装是进行减震基座安装,经上述措施后运行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存放点;管道施工焊渣集中回收后外售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用于站场及周边道路修筑。施工期挖出的管道做为国有资产回收,不作为固废处置。施工期土方就地平整不外运。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每2年进行更换一次纳滤系统的滤料,更换下来的废滤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滤料由滤料更换厂家直接外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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