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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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实施方案

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实施方案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

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 (略) 场体系建设,持续增强 (略) 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 (略) 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基础条件

一、县情概况

静宁县位于甘肃中部,六盘山以西,处在兰州、银川、 (略) (略) 的几何中心,周边有宁夏的隆德县、西吉县,天水的秦安县,白银的会宁县,定西的通渭县和平凉的庄浪县,是古丝绸之路东段重镇,素有“陇口要冲”之称,区位优势明显。静宁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六盘山片区特困 (略) 18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全县总面积2193平方公里,总耕地147万亩,全县辖24个乡镇、 (略) 社区管委会、333个行政村,总人口4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7.67万人。

历史源远流长。是人文始祖伏羲诞生地,有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等文化遗存148处,威震匈奴的“飞将军”李广,抗金名将吴玠、吴璘、刘琦就诞生在这块土地上。红军长征三次途经静宁,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曾在我县界石铺宿营,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会师的中心基点。教育文化大县。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有各级各类学校480所,在校学生7.4万人,教职工6800多人,累计向 (略) 校输送人才超过10万人。先后荣获全国教育先进县、文化先进县、科技进步县等荣誉称号。脱贫成效显著。如期实现了整县脱贫摘帽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2013年底的16.09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3346人,贫困发生率从35.88%下降到0.78%,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379.5元增加到6980.78元,小康社会进程全面加快。苹果产业强县。是农业部划定的全国苹果优势产区之一,三十余年谋“一果”,历届班子种“一树”,果园总面积达到100万亩,是全国苹果规模栽培第一县,建成各类果品认证基地59.5万亩。2019年挂果园面积达到68万亩,果品总产量88万吨,实现产值39.6亿元。静宁苹果远销东南亚、中亚、俄罗斯、澳大利亚、墨西哥等15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获得“中华名果”等14个大奖,成功注册为全国驰名商标,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良好农业规范、出口创汇等7张国家级名片,2019年10月15日在京东总部正式发布了“静宁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品牌价值达到133.99亿元。以果品产业为带动,纸箱包装产业异军突起,年产值达到11亿元,已成为中国纸制品包装产业基地之一。

近年来,我们抢抓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以及东部产业转移等带来的战略机遇,争取实施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大力改善城乡基础条件,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全县经济呈现出总量扩张、结构优化、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全县建成建制村通畅工程204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县城规模由6.6平方公里扩大到9.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27.55%。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72.08亿元,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0.66亿元,增长30.3%;固定资产投资29.28亿元,增长2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12亿元,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亿元,增长5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90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31元,增长9.6%。

二、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一)静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电商扶贫工作情况

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获批并落地建设,我县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开展摸底确定具体实施项目,深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一是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静宁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商产业发展,2017年10月设立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是构建电商服务体系。全面整合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资源,结合电商园区建设,全面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三是布置服务站点。在乡、村两级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增加综合服务功能。目前全县建成乡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24个,建成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167个,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四是积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发展陇源、邮政、顺丰等物流快递企业40多户,整合快递物流企业,合理规划县域配送线路,建成“ (略) 场工程”农家店 304 户、乡镇物流配送服务站24个、村级物流服务点176个,初步建成了覆盖县乡村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五是培养电商人才。重点开展覆盖县乡村的普及培训 (略) 校的通识培训,针对网上开店、网店运营等技能提升,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大量人才支撑,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县内共有300余家企业、合作社、个体等电商主体开展以农产品网销为主的电商业务。六是建设静宁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平台。构建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至目前已有25家企业、3类农产品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成投用,农产品溯源标识(箱标7万枚,果标6万枚)已随网销产品 (略) (略) 。鼓励企业集中研发具有静宁特色的网销产品和包装产品,60%的农产品销售企业已取得相关认证,拥有品牌注册商标。2016年,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720万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50万元,2017年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8700万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480万元。

(二)农村商贸物流网络建设情况

坚持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服务电子商务进农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宗旨,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以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中心(站、点)等基础设施为载体,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以整合优化现有物流资源为重点,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城乡配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至目前,静宁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县级物流中心已投入运营;已建成镇(乡)级服务站24个,乡级配送实现全覆盖;已建成村级物流服务点20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县级电子商务物流园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已整合百世汇通、邮政、韵达、全峰、安能、京东六家快递企业,园区配备厢式货车6辆,进行统一配送至各乡级服务站,通过整合,最大化的降低物流成本,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降低“互联网+”使用成本,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


第二章

静宁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 (略) 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作用,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点,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 (略) 场体系。实现农村电商加快发展,农村物流成本降低,扩大农村消费,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及目标

1.示范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

2.示范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

3.示范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各渠道网商数量同比增长10%

(二)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

1.一是2023年底在全 (略) 打造静宁苹果品牌直营店10家以上;二是完成“企超”对接至少5家以上;三是静宁苹果渠道企业入驻全 (略) 场至少10家以上。

2.平凉红牛出口销售零突破,2021-2023年出口销售达到1200头以上;对外贸易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跨境电商从无到有,新增跨境电商海外店铺5家以上。

3.县域传统商贸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90%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扶持静宁大饼、静宁烧鸡等特色产业,提高规范化运营标准,打造全网畅销产品;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快递、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二)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深入研究分析,着眼未来,合理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静宁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享受均等的电商服务。

(四)提档升级,示范推动。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升级版”,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 (略) 场主体,打造具有静宁特色的发展模式,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全面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公共电商服务体系升级

升级改造静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区,建设静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网货运营中心300平方米、创业孵化中心1000平方米等。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地位,提供农产品网络销售、网货品牌打造、电商人才培育孵化等服务。

一是乡村振兴展馆:场景建设采用一体化多角度延伸设计,突出现代、时尚、简约风格,运用电子投影、VR、互动场景拍照、LED全景大屏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搭配艺术化场景式造型效果,营造动静结合的空间氛围感;二是农特产品展馆:展示静宁名优特产品(苹果、小杂粮、烧鸡、大饼、早酥梨、果醋、土蜂蜜、核桃枕等);三是跨境电商展馆:橱窗分别展示(当地农特产品、民俗手工艺品、海外产品);展示跨境展品的性能,制作厂家介绍海报/视频(发展史、制作流程、企业愿景、工厂展示等);配专门的服务人员为大家展示产品的新特性,使客户全方位了解商品详情;增加跨境产品和群众间的互动交流,进而传播当地的文化,在推广跨境产品的同时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四是电商(主播)孵化馆:装修升级改造,配置电商主播直播基础设备,吸纳更多的电商人才,引导电商经营主体建立与乡村振兴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户纳入到电子商务产业链中,形成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良好社会生态。五是大数据中心:建立特色农产品目录,通过对全县数据资源的对接和抓取,形成静宁县特色产品共享库、三农信息库等数据库,并通过对数据库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报告,产生电商发展指数、产品生态指数、从业幸福指数、县域GDP贡献率指数、围绕电商数据采集体系和电商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对电商相关销售、产品、物流、供应链等数据的对接,提供数据跨部门、跨平台、统计分享、上级报送功能。跨境电商服务系统,帮助供应商整合经销商、终端店和物流商,打造“订货、分销,交易,物流,仓储”一体的综合B2B电商平台,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能够 与ERP、CRM等第三方产品进行无缝对接,可满足企业零售、批发、分销的业务需求。六是升级改造静宁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区:完成建设基础装修,包括区域格局改造、形象墙制作,装修设计符合孵化区主体风格。孵化区将针对不同的企业以及各个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定制化的孵化服务。主要包括:创业场地服务、创业咨询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创业培训服务、信息网络服务、投融资对接服务、项目申报服务、人才引进服务、优质中介服务等内容。

(二)镇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乡村站点服务

1、强化站点的电商服务功能

整合站点电商公共服务和物流服务功能为一体,乡镇电商物流服务站具有农特产品展销、网货产品直播、物流快递收发等综合服务功能。整合现有电商服务点、物流快递村级配送点、邮政系统邮乐购网点、商务系统农家店、供销系统、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金融便民服务站等线下实体资源,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产品销售和生产生活用品购买、便民服务等,合理整合设置乡(镇)村站点,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乡(镇)村站点进行撤并整合,确保设置的乡(镇)村站点功能齐全、正常运营。

对于乡(镇)级电商服务站重点突出农产品网络销售和电商服务功能。一是由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乡(镇)级电商服务站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包括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服务等。二是升级完善乡镇农产品网货展示馆,对外展示及销售县域网货产品。三是建设乡镇电商直播间,配备直播架、补光灯、手机支架等直播设备。打造“电商+短视频+直播+电商服务站+农户”融合联动模式。培育一批乡土主播,通过乡镇电商直播间推动电商创业创新、完善电商配套服务,打造静宁县电商新模式。

对现有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进行改造升级,除具备基本的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网络代购代销、话费充值、费用代缴、邮件快递代收代发、便民服务等基础性功能外,鼓励叠加服务功能,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推动乡村站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果品企业等深度融合,拓宽销售渠道,帮助农民增收。

2、提升站点的物流服务作用

推动农村物流配送资源的共享衔接,促进“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升级乡(镇)村物流站点,完善硬件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扩容乡镇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乡镇仓储物流服务站是依托镇服务站建设,改造乡镇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集日用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配送业务。切实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改造。对已建成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中经营不善、停业关门的服务站点进行整合,支持服务效果较好的服务站点扩大电商服务范围,制定措施,促进农村淘宝、京东便利店、供销综合服务社、快递配送、信息咨询等资源有效融合,解决站点存活率低的问题。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同步发展,构建我县商品信息流通网络,提升配送效率。

(三)县级数字物流孵化体系

为推动电子商务物流协同发展,提升配送效率,建设健全完善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一是搭建县城到乡镇、县城到村社、乡镇到村社点对点配送服务以及现代物流业等多项专业货物运输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物流配送体系。通过供应链链路运作,实现数字物流系统的运作及数据应用推动。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的农产品上行与群众日用消费品下行交互,打造县城内多品共运、快递业多式联运的公共开放性配送服务体系,完成仓储货运快递分拣一体化运行的乡村物流运营体系,解决“产地一公里”、“末端一公里”问题,加快城乡物流一体化同步发展。

二是整合物流企业实现统仓共配。引导全县物流快递企业入驻产业园,完善合作机制,推动仓储与配送的共享衔接。 (略) 级“臻品甘肃”静宁端,按照县城30分钟配送到家的标准,鼓励在社区设立配送专柜,不断提升县域配送水平,引导企业开展下乡上门服务,真正实现服务群众“一纳米”。

三是农产品上行冷链物流服务。鼓励我县龙头企业和物流企业进行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降低冷链运输成本,延伸冷链物流配送长度,让田间地头的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让农村群众也能享受冷链带来的便利商品物资双向流通,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四是建设完善物流中心应用(软件)系统。完善物流信息应用(软件)系统实现信息发布、查询、交易撮合,通过内部数据中心与物流企业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将物流企业基础数据与主要业务统计数据提取,实现订单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综合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进行自己内部资料的管理、车辆、货物、仓库等信息发布;各类信息的查询;自动配载;网上交易;交易评价;留言等功能操作。

(四)全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制定县域电商培训方案,组建专业师资团队,聘请有资质的培训讲师进行培训,根据目前静宁县电商发展现状、不同层次人员对电商知识的需求,结合培训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县域电商培训实施计划,逐步形成覆盖全县重点领域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实现全民电商新态势,开展各级各类电商培训累计达8900人次以上,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强化培训后跟踪服务,提高培训转化率。

1、针对镇村干部、电商企业人员开展新媒体运营、网货孵化、直播带货高端电商人才培训90人(培训不少于10天),累计不少于900人次。培育一批“乡村网红”、“草根明星”等电商致富带头人。

培训目标:为我县培养一支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直播带货,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

2、对电商服务站点电商从业人员、专业合作、家庭农场、果品中介人、社负责人等开展电商服务站点运营、网店开设、网店运营、摄影美工、客服、直播带货等技能提升培训,培训不少于700人(每期培训不少于5天),累计不少于3500人次。聘请全国知名电商专家、青年电商学者、具备实践经验的教授等。

培训目的:为我县乡村振兴提供电商人才支撑,充分利用我县农产品优势和电商资源,打造“人才引擎” 赋能乡村振兴。

3、针对有意愿参与电商创业的农民、青年果农、返乡大学生、农村妇女、创业带头人、残疾人、退*军人等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创业培训。培训不少于1500人,(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累计不少于4500人次。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能够快速、全面地学凉红牛、静宁早酥梨等区域品牌保护,通过以上工作,形成静宁“1+多+N”的品牌体系,即1个总的母公共品牌,多个行业公共品牌,再加N个企业品牌。采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有品牌”的“母子”品牌方式,以区域公用品牌为背书、企业自有品牌为主力来推动实现产业升级,提升产品的溢价能力;二是管控静宁县公共品牌,联合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建品牌管理小组,同时成立行业协会负责具体工作,形成静宁县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进行公共品牌授权、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品牌VI体系及产品包装与品牌形象推广,统一设计静宁县公共品牌LOGO、宣传语、品牌故事、视频等VI体系,完善静宁县网货产品形象和个性化包装,包括品牌LOGO设计、品牌故事、产品包装、品牌宣传用语等,通过丰富品牌内容,提升品牌内涵,形成有特色、记得住,消费者愿意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知名品牌。

2、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

一是完成对“京东数字物流园一条街”、“35°苹果谷”、余湾乡电商的宣传氛围打造;二是举办专场“静宁县电商网货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适应新业态新模式趋势,创新品牌宣传方式,加大与国内各类电商平台、新媒体渠道宣传推广合作;三是与周边专业合作社、传统企业、食品生产等企业建立不少于5家的长期合作机制,协助企业开设网店;四是根据消费特点,结合重要节日、季节 (略) 等时机,每年组织策划主流直播平台2次以上网红直播带货活动;五是围绕静宁县域人文历史、特色旅游、农特产品资源,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品牌宣传推广视频1次、推广软文2篇;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推广视频2次、推广软文4篇;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推广视频3次、推广软文6篇;六是静宁县电子商务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视频展播:通过具有一定粉丝基础的抖音、今日头条、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累计展播10次,累计观看超过10万人次。

3、网货云仓体系建设

在静宁县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发展速度,形成静宁县集农产品储存、分拣、配货、送货及信息处理于一体的网货供应体系和综合服务中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围绕社交电商打造网货供应中心。一是建设静宁县农产品上行网货云仓。加快推进静宁县农产品上行服务,打造集仓配一体化的农产品网货云仓,为静宁县的网商创业提供采购、运输、入库、接单、分拣、打包、贴单、发货、结算、售后等一条龙网货云供应链服务,让其成为静宁县网商创业地、网货集散地、网销交易地。二是支持农产品企业研发网货。在打造升级版网货研发供应中心过程中,指导纳入中心的农产品企业培育爆款网货。三是做好产品网货化运营,包括产品的图片摄影、视频制作、网页描述、包装设计、售后服务等工作。四是做好质量监管。对纳入中心的产品的分选分级、质量检测、安全卫生等做好监管。

(六)农村电商应用及全域电商模式打造

整合全县的传统企业,对大宗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包装生产企业进行转型,帮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转型做线上线下的销售企业。积极引导传统企业在京东、淘宝、阿里巴巴、淘宝等平台开设店铺。

1、推动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传统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的结合, (略) 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更在经济方面呈现出各种新的业态和新的经营方式。为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提高商贸流通效率,全面开启“互联网+商贸流通”新格局,静宁县将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商贸业、商业街区的资源整合,实现商圈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优势互补,服务共享。

为提升传统商场的竞争力,要以实体商场、商家为依托,融合商家、商品和服务资源,打造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商场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商场服务新模式;建设集商品展示、订购、支付、配送、评价为一体的智慧体系。

同时,将以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商贸企业的公共资源、鼓励企业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APP,支持传统商贸企业与团购、信息、宣传类平台合作,全面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推广能力。

2、加速企业实体经济的转型

通过电商平台短视频开放的“商城”功能,提升了实体店门店的展现量,增加了用户的粘度。通过短视频关键词搜索,可以设置与业务内容相关的热门关键词,进一步增加线上流量。而且短视频可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分享、转发,激活了社群经济,节省了推广成本。

电商平台可以带来:引流、拉新、留存、转化、成交、支付、服务、社交等功能,这对传统零售业、线下实体店、新零售、微电商、社群电商、自媒体都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甚至是无法缺少的核心。

3、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为外贸企业搭建内销展示交流平台帮助外贸企 (略) 场。二是加大内销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及各商协会加强政策宣传和产销对接,支持外贸企 (略) 场。三是拓宽线上合作渠道。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 (略) 场,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优质出口产品,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四是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防范假冒伪劣商品。

4、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做县域数字化经济

一是县城内所有行业,线下实体店开通线上店铺。引进培育本土化短视频平台,鼓励广大线下实体商家在短视频营销平台开设线上店铺,上传产品,以平台直播+短视频+购买链接分享的形式进行线上营销。二是加大对从产品上架、后台操作、直播带货、客服推广到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物流分发等环节的精准培训,培养一批既掌握电子商务理论又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农村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

(七)溯源体系建设

建成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网货质量保障的“数字长城”

一是建立静宁县电商备案管理系统: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系统、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中心、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对企业及生产基地基本信息、产品信息、供货能力、品质管控能力、仓储物流能力、信誉等信息备案,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管理决策提供帮助。根据静宁县农产品产业特性,个性化开发设计静宁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进行农产品溯源信息的采集与管理,主要覆盖企业投入品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加工包装信息、销售管理等。二是建立静宁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将实现信息发布、购销对接、交流互动、生产溯源和项目管理等功能,以“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创新服务”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公众健康、优化农业服务为目标,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数据挖掘”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静宁县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云平台。根据追溯码,消费者能够通过上网、二维码扫描、触摸查询机等多种方式,快捷地查询到农产品全程的质量安全信息。系统还为公众对于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留言投诉服务。产品溯源信息显示界面可定制。可为企业定制独有的溯源信息显示窗口,全方位的展示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品牌信息、企业内部的质量管控信息以及日常生产作业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认知和认可,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实现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追溯权。三是建立静宁县电商企业红黑榜:静宁县产业帮扶服务管理系统等特色应用服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需求,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综合评估。以静宁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管理系统为管理工具,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指导农产品生产并引导消费,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支持县、乡镇街道、企业多级多层次的质量监管机制,主要是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全链条进行全面的监督管控。为终端用户在产品分拆前提供追溯查询服务,可抽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四是展示农产品生产布局、流通网络、供需信息等各类信息,生动直观、丰富可读,扩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塑造农产品诚信商家,将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一门户平台提供权威的农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集政务公开、企业风采、产品推介、生产标准化指导等于一体的网站发布系统。主要进行静宁县农产品质量保障追溯体系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八)大数据体系建设

1、全域大数据建设

大数据中心建成后,将形成全县统一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一方面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县现有的信息系统资源,有利于解决信息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利用效率较低等“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力支撑云计算和大数据业务,通过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挖掘,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政府管理精细化、公众服务精准化、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特色农产品目录,通过对全县数据资源的对接和抓取,形成静宁县特色产品共享库、三农信息库等数据库,并通过对数据库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报告,产生电商发展指数、产品生态指数、从业幸福指数、县域 GDP 贡献率指数、围绕电商数据采集体系和电商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对电商相关销售、产品、物流、供应链等数据的对接,提供数据跨部门、跨平台、统计分享、上级报送功能。跨境电商服务系统,帮助供应商整合经销商、终端店和物流商,打造“订货、分销、交易、物流、仓储”一体的综合B2B 电商平台,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能够 与 ERP、CRM 等第三方产品进行无缝对接,可满足企业零售、批发、分销的业务需求。

2、大数据基础功能

大数据应用平台;大数据处理中心系统;电商培训统系统;县乡村三级物流系统;农产品电商供应链系统;农产品电商营销服务系统;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系统;智慧辅助系统;大数据综合服务手机App;农业大数据云图;独立数据库及域名版权管理、数据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大数据服务软硬件设备配置等。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静宁县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总投资203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30万元,其他(东西部协作资金)200万元。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静宁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将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筹备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

(略) 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素保障和支持政策,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和考察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示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承办企业的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承办企业,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决策和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窗口。

(三)明确职责分工。静宁县人民政府是工作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向上申报方案,监督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和项目落实。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准时到位和资金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协调、配合支持。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全力组织配合各自领域群体参加各类培训、电商创业及相关示范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做好本职工作。

(四)落实推进政策。各有关部门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落实好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从扶持县域电商发展的角度,适时提供政策支持。

(五)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全县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将电商发展的优秀企业、突出做法及典型案例向商务、财政等网站上推送,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理解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认识到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接触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督导落实。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认真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按计划使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七)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检查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示范项目进行监督审计,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等内容进行全面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同时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装修工程跟踪监理,依法依规竞争选择承办单位,资金拨付依据第三方出具报告为准。

附件1: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资金分配表

附件1: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蕾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存维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悉润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韩伟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王顺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生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志良 县商务局局长

李好信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蒋建怀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留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江鸿 县乡村振兴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主抓辖区内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辖区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特别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方面的规划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会同县委、县政府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督促、推进和重大事项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常志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同志替补,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2:静宁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统筹谋划、审批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项目招投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有运营能力的第三方企业承建,并将招投标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核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等;

(二)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审、验收等;

(四)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第五条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在项目实施中应做好项目管理、调度、验收、资金拨付、审计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建单位必须是符合项目相关要求并具备相应资质和一定经济实力;

(二)承建单位(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承建单位(企业)具备从事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专业团队,团队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

第七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

(四)项目申报承建单位(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表;

(五)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清单、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计划、当前运营情况、项目预期效果、拟申请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金额等;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项目承建单位(企业)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稿)装订成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

(二)项目预评审通过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以书面批复同意实施。

第九条承建单位(企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后,项目建设内容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变更项目内容的,承建单位(企业)应在项目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在组织评审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承建单位(企业)在项目确认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对擅自停止项目实施、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如实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恶意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项目承建单位资格,追回已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并对项目承建单位(企业)、项目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三)按照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四)接受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八)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建单位(企业)每个季度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

第十二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按时申报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申请项目验收应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需阐述项目投入、完成情况、运营效果、取得成效等);

(三)项目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说明性材料;

(四)项目投资审计报告及有关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六)其他相关材料(包含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可以选择提供其他关于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采用组织联合评审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在项目完成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或验收;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延期,确需延期的,申请延期并予核准的,按延期完工期限申报验收。

第十五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的;

(二)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三)未经领导小组批准,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

(四)超过项目规定完成期限未完成项目任务的;

(五)其他不通过验收的情况。

第十六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应当在收到未通过验收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项目进行整改,经整改并完成项目实施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验收或者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的,追回已支持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需要复核的验收项目,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静宁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拨付说明:

(一)项目首次拨款。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合同之后,要开设专账或专户用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实施单位完成开设专户专账之后,提交首次项目拨款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账户规范之后拨付项目启动资金30%,用于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二次拨款。项目实施单位完成80%的项目进度后,提交项目进度说明、相关佐证资料和二次资金拨付申请,由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验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核实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项目实施进度后予以二次拨款,拨款金额最高拨付至70%。

(三)项目完成后拨款。要求项目进度完成100%,在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进度后,提交项目进度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三次资金拨付申请,由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验收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核实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项目实施进度后予以三次拨款,拨款金额最高拨付至95%。

(四)项目质保金拨付。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质保金拨付申请,由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验收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核实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项目实施进度后予以质保金拨付,拨款金额最高拨付至100%。

第十九条参加项目评审、评估的专家在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专家利用评审、评估以权谋私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与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企业)串通、弄虚作假,蓄意骗取专项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他人财物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资金分配表





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实施方案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

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 (略) 场体系建设,持续增强 (略) 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 (略) 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基础条件

一、县情概况

静宁县位于甘肃中部,六盘山以西,处在兰州、银川、 (略) (略) 的几何中心,周边有宁夏的隆德县、西吉县,天水的秦安县,白银的会宁县,定西的通渭县和平凉的庄浪县,是古丝绸之路东段重镇,素有“陇口要冲”之称,区位优势明显。静宁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六盘山片区特困 (略) 18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全县总面积2193平方公里,总耕地147万亩,全县辖24个乡镇、 (略) 社区管委会、333个行政村,总人口4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7.67万人。

历史源远流长。是人文始祖伏羲诞生地,有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等文化遗存148处,威震匈奴的“飞将军”李广,抗金名将吴玠、吴璘、刘琦就诞生在这块土地上。红军长征三次途经静宁,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曾在我县界石铺宿营,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会师的中心基点。教育文化大县。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有各级各类学校480所,在校学生7.4万人,教职工6800多人,累计向 (略) 校输送人才超过10万人。先后荣获全国教育先进县、文化先进县、科技进步县等荣誉称号。脱贫成效显著。如期实现了整县脱贫摘帽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2013年底的16.09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3346人,贫困发生率从35.88%下降到0.78%,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379.5元增加到6980.78元,小康社会进程全面加快。苹果产业强县。是农业部划定的全国苹果优势产区之一,三十余年谋“一果”,历届班子种“一树”,果园总面积达到100万亩,是全国苹果规模栽培第一县,建成各类果品认证基地59.5万亩。2019年挂果园面积达到68万亩,果品总产量88万吨,实现产值39.6亿元。静宁苹果远销东南亚、中亚、俄罗斯、澳大利亚、墨西哥等15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获得“中华名果”等14个大奖,成功注册为全国驰名商标,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良好农业规范、出口创汇等7张国家级名片,2019年10月15日在京东总部正式发布了“静宁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区域品牌价值达到133.99亿元。以果品产业为带动,纸箱包装产业异军突起,年产值达到11亿元,已成为中国纸制品包装产业基地之一。

近年来,我们抢抓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以及东部产业转移等带来的战略机遇,争取实施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大力改善城乡基础条件,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全县经济呈现出总量扩张、结构优化、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全县建成建制村通畅工程204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县城规模由6.6平方公里扩大到9.6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27.55%。2019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72.08亿元,增长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0.66亿元,增长30.3%;固定资产投资29.28亿元,增长2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12亿元,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9亿元,增长5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90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31元,增长9.6%。

二、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一)静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及电商扶贫工作情况

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获批并落地建设,我县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开展摸底确定具体实施项目,深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一是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静宁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商产业发展,2017年10月设立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是构建电商服务体系。全面整合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资源,结合电商园区建设,全面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三是布置服务站点。在乡、村两级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增加综合服务功能。目前全县建成乡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24个,建成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167个,乡村电商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四是积极完善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发展陇源、邮政、顺丰等物流快递企业40多户,整合快递物流企业,合理规划县域配送线路,建成“ (略) 场工程”农家店 304 户、乡镇物流配送服务站24个、村级物流服务点176个,初步建成了覆盖县乡村的农村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五是培养电商人才。重点开展覆盖县乡村的普及培训 (略) 校的通识培训,针对网上开店、网店运营等技能提升,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大量人才支撑,推动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据不完全统计,至目前县内共有300余家企业、合作社、个体等电商主体开展以农产品网销为主的电商业务。六是建设静宁县农产品溯源体系平台。构建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至目前已有25家企业、3类农产品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成投用,农产品溯源标识(箱标7万枚,果标6万枚)已随网销产品 (略) (略) 。鼓励企业集中研发具有静宁特色的网销产品和包装产品,60%的农产品销售企业已取得相关认证,拥有品牌注册商标。2016年,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720万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50万元,2017年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8700万元,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480万元。

(二)农村商贸物流网络建设情况

坚持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的原则,以服务电子商务进农村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宗旨,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以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中心(站、点)等基础设施为载体,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以整合优化现有物流资源为重点,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物流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城乡配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至目前,静宁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县级物流中心已投入运营;已建成镇(乡)级服务站24个,乡级配送实现全覆盖;已建成村级物流服务点20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县级电子商务物流园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已整合百世汇通、邮政、韵达、全峰、安能、京东六家快递企业,园区配备厢式货车6辆,进行统一配送至各乡级服务站,通过整合,最大化的降低物流成本,实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打通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购销信息双向畅通,降低“互联网+”使用成本,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


第二章

静宁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 (略) 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发挥电子商务“拓市场、促消费、带就业、稳增长”的作用,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点,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 (略) 场体系。实现农村电商加快发展,农村物流成本降低,扩大农村消费,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及目标

1.示范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

2.示范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

3.示范县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各渠道网商数量同比增长10%

(二)社会效益指标及目标

1.一是2023年底在全 (略) 打造静宁苹果品牌直营店10家以上;二是完成“企超”对接至少5家以上;三是静宁苹果渠道企业入驻全 (略) 场至少10家以上。

2.平凉红牛出口销售零突破,2021-2023年出口销售达到1200头以上;对外贸易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跨境电商从无到有,新增跨境电商海外店铺5家以上。

3.县域传统商贸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实现90%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同时扶持静宁大饼、静宁烧鸡等特色产业,提高规范化运营标准,打造全网畅销产品;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快递、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

(二)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深入研究分析,着眼未来,合理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静宁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享受均等的电商服务。

(四)提档升级,示范推动。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升级版”,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 (略) 场主体,打造具有静宁特色的发展模式,培育农产品网销品牌,全面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公共电商服务体系升级

升级改造静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区,建设静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网货运营中心300平方米、创业孵化中心1000平方米等。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地位,提供农产品网络销售、网货品牌打造、电商人才培育孵化等服务。

一是乡村振兴展馆:场景建设采用一体化多角度延伸设计,突出现代、时尚、简约风格,运用电子投影、VR、互动场景拍照、LED全景大屏等现代化科技手段,搭配艺术化场景式造型效果,营造动静结合的空间氛围感;二是农特产品展馆:展示静宁名优特产品(苹果、小杂粮、烧鸡、大饼、早酥梨、果醋、土蜂蜜、核桃枕等);三是跨境电商展馆:橱窗分别展示(当地农特产品、民俗手工艺品、海外产品);展示跨境展品的性能,制作厂家介绍海报/视频(发展史、制作流程、企业愿景、工厂展示等);配专门的服务人员为大家展示产品的新特性,使客户全方位了解商品详情;增加跨境产品和群众间的互动交流,进而传播当地的文化,在推广跨境产品的同时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四是电商(主播)孵化馆:装修升级改造,配置电商主播直播基础设备,吸纳更多的电商人才,引导电商经营主体建立与乡村振兴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户纳入到电子商务产业链中,形成农产品网络销售的良好社会生态。五是大数据中心:建立特色农产品目录,通过对全县数据资源的对接和抓取,形成静宁县特色产品共享库、三农信息库等数据库,并通过对数据库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报告,产生电商发展指数、产品生态指数、从业幸福指数、县域GDP贡献率指数、围绕电商数据采集体系和电商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对电商相关销售、产品、物流、供应链等数据的对接,提供数据跨部门、跨平台、统计分享、上级报送功能。跨境电商服务系统,帮助供应商整合经销商、终端店和物流商,打造“订货、分销,交易,物流,仓储”一体的综合B2B电商平台,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能够 与ERP、CRM等第三方产品进行无缝对接,可满足企业零售、批发、分销的业务需求。六是升级改造静宁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区:完成建设基础装修,包括区域格局改造、形象墙制作,装修设计符合孵化区主体风格。孵化区将针对不同的企业以及各个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相应的个性化、定制化的孵化服务。主要包括:创业场地服务、创业咨询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创业培训服务、信息网络服务、投融资对接服务、项目申报服务、人才引进服务、优质中介服务等内容。

(二)镇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及乡村站点服务

1、强化站点的电商服务功能

整合站点电商公共服务和物流服务功能为一体,乡镇电商物流服务站具有农特产品展销、网货产品直播、物流快递收发等综合服务功能。整合现有电商服务点、物流快递村级配送点、邮政系统邮乐购网点、商务系统农家店、供销系统、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金融便民服务站等线下实体资源,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产品销售和生产生活用品购买、便民服务等,合理整合设置乡(镇)村站点,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乡(镇)村站点进行撤并整合,确保设置的乡(镇)村站点功能齐全、正常运营。

对于乡(镇)级电商服务站重点突出农产品网络销售和电商服务功能。一是由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乡(镇)级电商服务站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包括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服务等。二是升级完善乡镇农产品网货展示馆,对外展示及销售县域网货产品。三是建设乡镇电商直播间,配备直播架、补光灯、手机支架等直播设备。打造“电商+短视频+直播+电商服务站+农户”融合联动模式。培育一批乡土主播,通过乡镇电商直播间推动电商创业创新、完善电商配套服务,打造静宁县电商新模式。

对现有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进行改造升级,除具备基本的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信息咨询、网络代购代销、话费充值、费用代缴、邮件快递代收代发、便民服务等基础性功能外,鼓励叠加服务功能,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推动乡村站点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果品企业等深度融合,拓宽销售渠道,帮助农民增收。

2、提升站点的物流服务作用

推动农村物流配送资源的共享衔接,促进“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升级乡(镇)村物流站点,完善硬件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扩容乡镇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乡镇仓储物流服务站是依托镇服务站建设,改造乡镇仓储物流配送服务站,集日用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配送业务。切实打通配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改造。对已建成村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中经营不善、停业关门的服务站点进行整合,支持服务效果较好的服务站点扩大电商服务范围,制定措施,促进农村淘宝、京东便利店、供销综合服务社、快递配送、信息咨询等资源有效融合,解决站点存活率低的问题。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同步发展,构建我县商品信息流通网络,提升配送效率。

(三)县级数字物流孵化体系

为推动电子商务物流协同发展,提升配送效率,建设健全完善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一是搭建县城到乡镇、县城到村社、乡镇到村社点对点配送服务以及现代物流业等多项专业货物运输服务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物流配送体系。通过供应链链路运作,实现数字物流系统的运作及数据应用推动。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的农产品上行与群众日用消费品下行交互,打造县城内多品共运、快递业多式联运的公共开放性配送服务体系,完成仓储货运快递分拣一体化运行的乡村物流运营体系,解决“产地一公里”、“末端一公里”问题,加快城乡物流一体化同步发展。

二是整合物流企业实现统仓共配。引导全县物流快递企业入驻产业园,完善合作机制,推动仓储与配送的共享衔接。 (略) 级“臻品甘肃”静宁端,按照县城30分钟配送到家的标准,鼓励在社区设立配送专柜,不断提升县域配送水平,引导企业开展下乡上门服务,真正实现服务群众“一纳米”。

三是农产品上行冷链物流服务。鼓励我县龙头企业和物流企业进行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降低冷链运输成本,延伸冷链物流配送长度,让田间地头的合作社,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让农村群众也能享受冷链带来的便利商品物资双向流通,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四是建设完善物流中心应用(软件)系统。完善物流信息应用(软件)系统实现信息发布、查询、交易撮合,通过内部数据中心与物流企业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将物流企业基础数据与主要业务统计数据提取,实现订单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综合管理和系统管理等功能。进行自己内部资料的管理、车辆、货物、仓库等信息发布;各类信息的查询;自动配载;网上交易;交易评价;留言等功能操作。

(四)全民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制定县域电商培训方案,组建专业师资团队,聘请有资质的培训讲师进行培训,根据目前静宁县电商发展现状、不同层次人员对电商知识的需求,结合培训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县域电商培训实施计划,逐步形成覆盖全县重点领域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实现全民电商新态势,开展各级各类电商培训累计达8900人次以上,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强化培训后跟踪服务,提高培训转化率。

1、针对镇村干部、电商企业人员开展新媒体运营、网货孵化、直播带货高端电商人才培训90人(培训不少于10天),累计不少于900人次。培育一批“乡村网红”、“草根明星”等电商致富带头人。

培训目标:为我县培养一支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直播带货,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

2、对电商服务站点电商从业人员、专业合作、家庭农场、果品中介人、社负责人等开展电商服务站点运营、网店开设、网店运营、摄影美工、客服、直播带货等技能提升培训,培训不少于700人(每期培训不少于5天),累计不少于3500人次。聘请全国知名电商专家、青年电商学者、具备实践经验的教授等。

培训目的:为我县乡村振兴提供电商人才支撑,充分利用我县农产品优势和电商资源,打造“人才引擎” 赋能乡村振兴。

3、针对有意愿参与电商创业的农民、青年果农、返乡大学生、农村妇女、创业带头人、残疾人、退*军人等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创业培训。培训不少于1500人,(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累计不少于4500人次。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能够快速、全面地学凉红牛、静宁早酥梨等区域品牌保护,通过以上工作,形成静宁“1+多+N”的品牌体系,即1个总的母公共品牌,多个行业公共品牌,再加N个企业品牌。采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有品牌”的“母子”品牌方式,以区域公用品牌为背书、企业自有品牌为主力来推动实现产业升级,提升产品的溢价能力;二是管控静宁县公共品牌,联合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建品牌管理小组,同时成立行业协会负责具体工作,形成静宁县公共品牌管理办法,进行公共品牌授权、管理工作;三是开展品牌VI体系及产品包装与品牌形象推广,统一设计静宁县公共品牌LOGO、宣传语、品牌故事、视频等VI体系,完善静宁县网货产品形象和个性化包装,包括品牌LOGO设计、品牌故事、产品包装、品牌宣传用语等,通过丰富品牌内容,提升品牌内涵,形成有特色、记得住,消费者愿意购买、质量有保障的知名品牌。

2、区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

一是完成对“京东数字物流园一条街”、“35°苹果谷”、余湾乡电商的宣传氛围打造;二是举办专场“静宁县电商网货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积极适应新业态新模式趋势,创新品牌宣传方式,加大与国内各类电商平台、新媒体渠道宣传推广合作;三是与周边专业合作社、传统企业、食品生产等企业建立不少于5家的长期合作机制,协助企业开设网店;四是根据消费特点,结合重要节日、季节 (略) 等时机,每年组织策划主流直播平台2次以上网红直播带货活动;五是围绕静宁县域人文历史、特色旅游、农特产品资源,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品牌宣传推广视频1次、推广软文2篇;省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推广视频2次、推广软文4篇;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发布推广视频3次、推广软文6篇;六是静宁县电子商务典型人物和成功案例视频展播:通过具有一定粉丝基础的抖音、今日头条、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累计展播10次,累计观看超过10万人次。

3、网货云仓体系建设

在静宁县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发展速度,形成静宁县集农产品储存、分拣、配货、送货及信息处理于一体的网货供应体系和综合服务中心。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围绕社交电商打造网货供应中心。一是建设静宁县农产品上行网货云仓。加快推进静宁县农产品上行服务,打造集仓配一体化的农产品网货云仓,为静宁县的网商创业提供采购、运输、入库、接单、分拣、打包、贴单、发货、结算、售后等一条龙网货云供应链服务,让其成为静宁县网商创业地、网货集散地、网销交易地。二是支持农产品企业研发网货。在打造升级版网货研发供应中心过程中,指导纳入中心的农产品企业培育爆款网货。三是做好产品网货化运营,包括产品的图片摄影、视频制作、网页描述、包装设计、售后服务等工作。四是做好质量监管。对纳入中心的产品的分选分级、质量检测、安全卫生等做好监管。

(六)农村电商应用及全域电商模式打造

整合全县的传统企业,对大宗农产品销售企业以及包装生产企业进行转型,帮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转型做线上线下的销售企业。积极引导传统企业在京东、淘宝、阿里巴巴、淘宝等平台开设店铺。

1、推动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传统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的结合, (略) 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更在经济方面呈现出各种新的业态和新的经营方式。为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提高商贸流通效率,全面开启“互联网+商贸流通”新格局,静宁县将充分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商贸业、商业街区的资源整合,实现商圈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资源优势互补,服务共享。

为提升传统商场的竞争力,要以实体商场、商家为依托,融合商家、商品和服务资源,打造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商场的战略合作关系,拓展商场服务新模式;建设集商品展示、订购、支付、配送、评价为一体的智慧体系。

同时,将以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商贸企业的公共资源、鼓励企业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APP,支持传统商贸企业与团购、信息、宣传类平台合作,全面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和推广能力。

2、加速企业实体经济的转型

通过电商平台短视频开放的“商城”功能,提升了实体店门店的展现量,增加了用户的粘度。通过短视频关键词搜索,可以设置与业务内容相关的热门关键词,进一步增加线上流量。而且短视频可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分享、转发,激活了社群经济,节省了推广成本。

电商平台可以带来:引流、拉新、留存、转化、成交、支付、服务、社交等功能,这对传统零售业、线下实体店、新零售、微电商、社群电商、自媒体都有巨大的商业价值,甚至是无法缺少的核心。

3、外贸企业转型升级

一是为外贸企业搭建内销展示交流平台帮助外贸企 (略) 场。二是加大内销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及各商协会加强政策宣传和产销对接,支持外贸企 (略) 场。三是拓宽线上合作渠道。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 (略) 场,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优质出口产品,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四是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防范假冒伪劣商品。

4、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做县域数字化经济

一是县城内所有行业,线下实体店开通线上店铺。引进培育本土化短视频平台,鼓励广大线下实体商家在短视频营销平台开设线上店铺,上传产品,以平台直播+短视频+购买链接分享的形式进行线上营销。二是加大对从产品上架、后台操作、直播带货、客服推广到产品开发、包装设计、物流分发等环节的精准培训,培养一批既掌握电子商务理论又具备实际操作能力的农村电子商务复合型人才。

(七)溯源体系建设

建成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网货质量保障的“数字长城”

一是建立静宁县电商备案管理系统: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查询系统、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中心、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对企业及生产基地基本信息、产品信息、供货能力、品质管控能力、仓储物流能力、信誉等信息备案,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管理决策提供帮助。根据静宁县农产品产业特性,个性化开发设计静宁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进行农产品溯源信息的采集与管理,主要覆盖企业投入品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加工包装信息、销售管理等。二是建立静宁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将实现信息发布、购销对接、交流互动、生产溯源和项目管理等功能,以“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创新服务”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维护公众健康、优化农业服务为目标,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互联网”、“数据挖掘”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静宁县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云平台。根据追溯码,消费者能够通过上网、二维码扫描、触摸查询机等多种方式,快捷地查询到农产品全程的质量安全信息。系统还为公众对于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留言投诉服务。产品溯源信息显示界面可定制。可为企业定制独有的溯源信息显示窗口,全方位的展示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品牌信息、企业内部的质量管控信息以及日常生产作业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增强消费者对企业的认知和认可,提升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实现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追溯权。三是建立静宁县电商企业红黑榜:静宁县产业帮扶服务管理系统等特色应用服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需求,对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综合评估。以静宁县农产品检验检测管理系统为管理工具,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指导农产品生产并引导消费,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支持县、乡镇街道、企业多级多层次的质量监管机制,主要是对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全链条进行全面的监督管控。为终端用户在产品分拆前提供追溯查询服务,可抽取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四是展示农产品生产布局、流通网络、供需信息等各类信息,生动直观、丰富可读,扩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塑造农产品诚信商家,将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静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统一门户平台提供权威的农产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集政务公开、企业风采、产品推介、生产标准化指导等于一体的网站发布系统。主要进行静宁县农产品质量保障追溯体系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八)大数据体系建设

1、全域大数据建设

大数据中心建成后,将形成全县统一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一方面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县现有的信息系统资源,有利于解决信息多头重复采集、部门分散管理、利用效率较低等“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力支撑云计算和大数据业务,通过数据资源的共享和挖掘,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政府管理精细化、公众服务精准化、 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特色农产品目录,通过对全县数据资源的对接和抓取,形成静宁县特色产品共享库、三农信息库等数据库,并通过对数据库数据分析自动生成报告,产生电商发展指数、产品生态指数、从业幸福指数、县域 GDP 贡献率指数、围绕电商数据采集体系和电商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对电商相关销售、产品、物流、供应链等数据的对接,提供数据跨部门、跨平台、统计分享、上级报送功能。跨境电商服务系统,帮助供应商整合经销商、终端店和物流商,打造“订货、分销、交易、物流、仓储”一体的综合B2B 电商平台,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能够 与 ERP、CRM 等第三方产品进行无缝对接,可满足企业零售、批发、分销的业务需求。

2、大数据基础功能

大数据应用平台;大数据处理中心系统;电商培训统系统;县乡村三级物流系统;农产品电商供应链系统;农产品电商营销服务系统;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系统;智慧辅助系统;大数据综合服务手机App;农业大数据云图;独立数据库及域名版权管理、数据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大数据服务软硬件设备配置等。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静宁县2021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总投资203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30万元,其他(东西部协作资金)200万元。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静宁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将分阶段有计划地推进,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筹备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

(略) 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各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素保障和支持政策,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和考察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示示范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承办企业的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拔承办企业,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决策和建设进度等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窗口。

(三)明确职责分工。静宁县人民政府是工作推进的责任主体,负责向上申报方案,监督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方案制定和项目落实。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准时到位和资金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协调、配合支持。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全力组织配合各自领域群体参加各类培训、电商创业及相关示范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做好本职工作。

(四)落实推进政策。各有关部门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落实好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把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作为指导性文件,从扶持县域电商发展的角度,适时提供政策支持。

(五)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全县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将电商发展的优秀企业、突出做法及典型案例向商务、财政等网站上推送,加大宣传和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让群众知道电商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理解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认识到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接触的社会氛围。

(六)强化督导落实。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标准体系,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认真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按计划使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七)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检查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示范项目进行监督审计,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等内容进行全面跟踪、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同时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装修工程跟踪监理,依法依规竞争选择承办单位,资金拨付依据第三方出具报告为准。

附件1: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资金分配表

附件1:静宁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蕾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存维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悉润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 韩伟周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王顺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生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志良 县商务局局长

李好信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蒋建怀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留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江鸿 县乡村振兴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主抓辖区内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本辖区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特别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方面的规划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跟踪、指导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会同县委、县政府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督促、推进和重大事项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政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协调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常志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同志替补,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2:静宁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统筹谋划、审批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项目招投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有运营能力的第三方企业承建,并将招投标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四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核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及业务指导等;

(二)监督、协调、处理项目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评审、验收等;

(四)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第五条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在项目实施中应做好项目管理、调度、验收、资金拨付、审计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一)承建单位必须是符合项目相关要求并具备相应资质和一定经济实力;

(二)承建单位(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承建单位(企业)具备从事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专业团队,团队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

第七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

(四)项目申报承建单位(企业)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表;

(五)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清单、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进度计划、当前运营情况、项目预期效果、拟申请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金额等;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条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项目承建单位(企业)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稿)装订成册,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

(二)项目预评审通过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以书面批复同意实施。

第九条承建单位(企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后,项目建设内容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变更项目内容的,承建单位(企业)应在项目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在组织评审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承建单位(企业)在项目确认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对擅自停止项目实施、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如实汇报项目执行情况、恶意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项目承建单位资格,追回已拨付的项目专项资金,并对项目承建单位(企业)、项目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二)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不得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三)按照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四)接受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八)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建单位(企业)每个季度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

第十二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按时申报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承建单位(企业)申请项目验收应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需阐述项目投入、完成情况、运营效果、取得成效等);

(三)项目所达到的预期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说明性材料;

(四)项目投资审计报告及有关发票复印件;

(五)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六)其他相关材料(包含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等);

(七)可以选择提供其他关于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采用组织联合评审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验收方式。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在项目完成后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或验收;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延期,确需延期的,申请延期并予核准的,按延期完工期限申报验收。

第十五条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的;

(二)提供虚假验收材料、文件或者数据的;

(三)未经领导小组批准,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

(四)超过项目规定完成期限未完成项目任务的;

(五)其他不通过验收的情况。

第十六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应当在收到未通过验收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项目进行整改,经整改并完成项目实施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如再次未通过验收或者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的,追回已支持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需要复核的验收项目,项目承建单位(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静宁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拨付说明:

(一)项目首次拨款。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主管单位签订合同之后,要开设专账或专户用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实施单位完成开设专户专账之后,提交首次项目拨款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账户规范之后拨付项目启动资金30%,用于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二次拨款。项目实施单位完成80%的项目进度后,提交项目进度说明、相关佐证资料和二次资金拨付申请,由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验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核实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项目实施进度后予以二次拨款,拨款金额最高拨付至70%。

(三)项目完成后拨款。要求项目进度完成100%,在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进度后,提交项目进度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三次资金拨付申请,由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验收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核实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项目实施进度后予以三次拨款,拨款金额最高拨付至95%。

(四)项目质保金拨付。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进度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质保金拨付申请,由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进度进行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验收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核实后,对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复核符合项目实施进度后予以质保金拨付,拨款金额最高拨付至100%。

第十九条参加项目评审、评估的专家在项目评审、评估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对外泄密、损害有关单位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专家利用评审、评估以权谋私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与有关项目实施单位(企业)串通、弄虚作假,蓄意骗取专项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受他人财物的,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静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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