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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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第二批)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第二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1 1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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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引种〔2023〕第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了第二批引种备案申请材料27个,其中:玉米23个,水稻3个,大豆1个。现将引种者提交的引种备案品种的名称、审定编号、育种(申请)者、引种者、引种适宜种植区(拟引种区域)等信息予以公布。 (略) 通过引种备案的品种,自原审定机构撤销该品种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同步撤销其引种备案,引种者应及时停止生产、广告,自撤销审定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好跟踪评价,对不适合本区域种植的品种要及时上报,并反馈给引种者予以“警示”;同时要加强宣传,指导农民慎重试种,确保生产用种安全。各引种者要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因地制宜推广引种备案品种,并对引种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附件: (略) 2023年引种备案品种(第二批)目录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6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第二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1 1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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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引种〔2023〕第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相关规定, (略) 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了第二批引种备案申请材料27个,其中:玉米23个,水稻3个,大豆1个。现将引种者提交的引种备案品种的名称、审定编号、育种(申请)者、引种者、引种适宜种植区(拟引种区域)等信息予以公布。 (略) 通过引种备案的品种,自原审定机构撤销该品种审定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同步撤销其引种备案,引种者应及时停止生产、广告,自撤销审定公告发布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好跟踪评价,对不适合本区域种植的品种要及时上报,并反馈给引种者予以“警示”;同时要加强宣传,指导农民慎重试种,确保生产用种安全。各引种者要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因地制宜推广引种备案品种,并对引种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

附件: (略) 2023年引种备案品种(第二批)目录

   (略) 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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