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千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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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千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扩建项目

(略) 洛龙区伊洛路与东坡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略) (略)

河南众本 (略)

项 (略) 洛龙区伊洛路与东坡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5个15m3的双层油罐改为4个 25m3双层地埋储罐。预计年加油量为600t,其中汽油300t,柴油3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1万元,属于加油站扩建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在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回收后剩余油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物料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2、项目加油机工作噪声、油罐车噪声及车辆进出站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3类、4a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更换的废旧储罐应清洗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水和油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罐清理油泥及含油废水、生活垃圾等。油泥和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关于2023年3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 (略)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管理科。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电话:0379-*传真0379-*通讯地址: (略) 洛龙区广利街政和路交叉口向南130米路南洛龙 (略) 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扩建项目

(略) 洛龙区伊洛路与东坡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略) (略)

河南众本 (略)

项 (略) 洛龙区伊洛路与东坡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5个15m3的双层油罐改为4个 25m3双层地埋储罐。预计年加油量为600t,其中汽油300t,柴油3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1万元,属于加油站扩建项目。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防风遮盖、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项目运营期在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中产生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采用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回收后剩余油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同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站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和物料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2、项目加油机工作噪声、油罐车噪声及车辆进出站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3类、4a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更换的废旧储罐应清洗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水和油泥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油罐清理油泥及含油废水、生活垃圾等。油泥和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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