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上塘河路4号1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塘厦镇上塘河路4号1栋(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2°50′36.242″,东经 114°4′33.035"。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建筑面积为5800m2,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65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维修过程使用切割机、磨床,维修频率较低,因此粉尘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位于密闭的舱体内,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该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略) 水霖实验学校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厂界约为21m,为减轻对该敏感点的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对车间进行了合理布局,将紧邻敏感点的部位设置为办公室,同时将空压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均远离敏感点布设。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车间边界与敏感点的距离达到了33m,经预测计算,项目车间噪声对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为39.8dB(A),再经叠加敏感点处噪声背景值后的预测值为57.1dB(A),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桶、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桶、含油金属碎屑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3-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 P22,核实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2. 核实项目实际最大产能;项目注塑机产能远超所需注塑加工量,进一步核实注塑机数量设置的合理性、必要性。3. 表 17,结合项目设备数量、产品产量,核实员工人数设置的合理性。4. 模具维修工艺流程图补充切割、磨床加工废气因子。5. 使用 2022 年全年相关数据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详见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修改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上塘河路4号1栋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略) 塘厦镇上塘河路4号1栋(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2°50′36.242″,东经 114°4′33.035"。项目占地面积为5000m2,建筑面积为5800m2,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65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综上所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维修过程使用切割机、磨床,维修频率较低,因此粉尘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位于密闭的舱体内,产生的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注塑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该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网,然 (略) 塘厦林村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略) 水霖实验学校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厂界约为21m,为减轻对该敏感点的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对车间进行了合理布局,将紧邻敏感点的部位设置为办公室,同时将空压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均远离敏感点布设。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车间边界与敏感点的距离达到了33m,经预测计算,项目车间噪声对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为39.8dB(A),再经叠加敏感点处噪声背景值后的预测值为57.1dB(A),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处理,防止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切削油、废火花油、废空压机油桶、废切削油桶、废火花油桶、含油金属碎屑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3-2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 P22,核实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2. 核实项目实际最大产能;项目注塑机产能远超所需注塑加工量,进一步核实注塑机数量设置的合理性、必要性。3. 表 17,结合项目设备数量、产品产量,核实员工人数设置的合理性。4. 模具维修工艺流程图补充切割、磨床加工废气因子。5. 使用 2022 年全年相关数据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详见东莞市琥楹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修改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工程分析内容不全,废气执行标准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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