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3.03.20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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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3.03.20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3.03.20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3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0日-2023年0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农业大学新建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

太谷区凤仪街以南、铭贤南路北延段以东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德 (略)

该项目净用地面积28000m2,新建综合实验楼 1栋,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1928.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702m2,地下建筑面积7226.3m2,楼内主要设置功能有实验车间、标准实验室、展厅、标本馆、研究室、研究生学方米生产车间,内设捏炼生产线、开炼生产线、精炼生产线、硫化生产线、原材料及成品储备区。项目达产达效后,形成年产6000吨橡胶密封圈,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二)营运期

1.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采用三元**原胶和再生橡胶作为原材料,对粉状物料采取全封闭贮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结合卫生防护距离,以项目边界为执行边界,向外设置 100m 的环境防护距离。

2.密炼机、开炼机、精炼机及硫化机分别设置集气罩或单独隔间,配套微负压集气系统+布袋+喷淋+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3.设置单独封闭配料间,粉料采取自动计量及投料装置,配料、投料、碱液配置粉尘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4.该项目不设置食宿,冬季采暖由园区供热管网统一提供,不得新建排污采暖设施。

5.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喷淋废水经中和后与地坪冲洗水一起混凝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山西 (略) 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太谷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设备冷却采用冷却液,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6.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废边角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再利用,对其它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7.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2023.03.20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3月2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0日-2023年0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行政审批股)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农业大学新建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

太谷区凤仪街以南、铭贤南路北延段以东

山西农业大学

山西德 (略)

该项目净用地面积28000m2,新建综合实验楼 1栋,地上5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1928.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702m2,地下建筑面积7226.3m2,楼内主要设置功能有实验车间、标准实验室、展厅、标本馆、研究室、研究生学方米生产车间,内设捏炼生产线、开炼生产线、精炼生产线、硫化生产线、原材料及成品储备区。项目达产达效后,形成年产6000吨橡胶密封圈,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一)施工期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2.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的雨水进入水体。

3.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建筑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二)营运期

1.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采用三元**原胶和再生橡胶作为原材料,对粉状物料采取全封闭贮存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结合卫生防护距离,以项目边界为执行边界,向外设置 100m 的环境防护距离。

2.密炼机、开炼机、精炼机及硫化机分别设置集气罩或单独隔间,配套微负压集气系统+布袋+喷淋+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3.设置单独封闭配料间,粉料采取自动计量及投料装置,配料、投料、碱液配置粉尘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

4.该项目不设置食宿,冬季采暖由园区供热管网统一提供,不得新建排污采暖设施。

5.全厂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生活区分隔建设,并对相关污染区域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喷淋废水经中和后与地坪冲洗水一起混凝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山西 (略) 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太谷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全厂废水不外排。设备冷却采用冷却液,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6.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废边角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再利用,对其它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7.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有关排放要求,加强厂区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8.防范环境风险。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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