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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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北京 (略) 提出的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图)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临空产业集聚区,共有三宗用地,分别由北京 (略) (略) 长沙声 (略) 、 (略) 、 (略) (略) 持有,本次对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各地块指标总体平衡。该项目总图于2023年1月29日获批,由于地下室结构柱与9#栋安防运营设备厂房(运营中心)的结构柱衔接问题,9#栋需微调位置,同时建筑单体核面的计容面积超总图批复的计容面积,增加的计容面积需相应增加停车位。为此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图进行调整。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9#栋安防运营设备厂房(运营中心)向东北角微调,建筑轮廓不变;项目总体的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调整。

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总体净用地面积62996.37㎡(调整前62996.37㎡),计容总建筑面积78432.46㎡(调整前75614.39㎡),容积率1.25(调整前1.20),建筑基地面积23156.84㎡(调整前23190.79㎡)、建筑密度36.78%(调整前36.81%),绿地率15.53%(调整前15.71%),标准停车位390个(地上203个,地下187个)(调整前386个,其中地上196个,地下190个)。经信息中心复核,该项目调整总图后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补充规定)、规划条件通知单(编号CXTJ*号、CXTJ*号、CXTJ*号)及相关规范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2日

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北京 (略) 提出的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总图)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声迅安防高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临空产业集聚区,共有三宗用地,分别由北京 (略) (略) 长沙声 (略) 、 (略) 、 (略) (略) 持有,本次对该项目进行总体规划,各地块指标总体平衡。该项目总图于2023年1月29日获批,由于地下室结构柱与9#栋安防运营设备厂房(运营中心)的结构柱衔接问题,9#栋需微调位置,同时建筑单体核面的计容面积超总图批复的计容面积,增加的计容面积需相应增加停车位。为此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图进行调整。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9#栋安防运营设备厂房(运营中心)向东北角微调,建筑轮廓不变;项目总体的计容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调整。

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总体净用地面积62996.37㎡(调整前62996.37㎡),计容总建筑面积78432.46㎡(调整前75614.39㎡),容积率1.25(调整前1.20),建筑基地面积23156.84㎡(调整前23190.79㎡)、建筑密度36.78%(调整前36.81%),绿地率15.53%(调整前15.71%),标准停车位390个(地上203个,地下187个)(调整前386个,其中地上196个,地下190个)。经信息中心复核,该项目调整总图后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补充规定)、规划条件通知单(编号CXTJ*号、CXTJ*号、CXTJ*号)及相关规范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 *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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