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概况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 (略) (略) 大辽河左 (略) 、老边区及站前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黑鱼沟提水2站,拆除重建三八排灌站、赏军排灌站;新建新建堡、月牙及董家提水站;衬砌渠道7条共计24.532km;新建、拆除重建及维修配套渠系建筑物30座,其中节制闸3座、进水闸2座、分水闸18座、农桥7座;配套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系统等。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通过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本项目工程施工前、施工后地表水位变化较小,水位变化均小于5%。辽河段水位降低0-0.02m,变化率1.2%,项目取水对辽河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无组织扬尘、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以及少量沥青烟,其污染源强和影响范围与施工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注意工人的劳动保护,对施工运输道路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材料和建渣的车辆加盖篷布,临时堆土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清淤底泥及时清运,防护措施到位,则其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的控制。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废气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间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道路交通噪声及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施工单位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时较大产噪设备尽量避开休息时间施工,尤其在夜间不可施工作业;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施工期噪声是暂时的,在施工单位已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间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施工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噪声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运营后各站房四周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弃方全部就近推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拆除设备外卖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泵站及渠道设备需要维护,可能会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可能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各泵站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漏措施,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期间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临时堆土场占用土地,因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等。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施工结束后会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对*生植物和*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恢复。随着施工结束,生态环境的好转,人为干扰的逐渐减少,鸟类、哺乳动物、两栖爬行动物数量会*续恢复正常。施工时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下降,但该影响持续时间有限,随着工程的结束将自动消失。
工程完工后,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清理后进行全面整地并恢复原地类归还给农民使用,恢复原来地类的生态功能,经过生态恢复整治,临时占地对*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基本不改变区域景观体系的结构,不会对区域生态完整性造成显著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只要在采取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调查表详见链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http://**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凡关心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地址: (略) 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电话:041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17-*
邮箱:*@*q.com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概况
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 (略) (略) 大辽河左 (略) 、老边区及站前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黑鱼沟提水2站,拆除重建三八排灌站、赏军排灌站;新建新建堡、月牙及董家提水站;衬砌渠道7条共计24.532km;新建、拆除重建及维修配套渠系建筑物30座,其中节制闸3座、进水闸2座、分水闸18座、农桥7座;配套量测水设施及信息化系统等。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周边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通过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本项目工程施工前、施工后地表水位变化较小,水位变化均小于5%。辽河段水位降低0-0.02m,变化率1.2%,项目取水对辽河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无组织扬尘、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以及少量沥青烟,其污染源强和影响范围与施工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注意工人的劳动保护,对施工运输道路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材料和建渣的车辆加盖篷布,临时堆土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清淤底泥及时清运,防护措施到位,则其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的控制。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废气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运营期间本项目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道路交通噪声及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干扰。施工单位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时较大产噪设备尽量避开休息时间施工,尤其在夜间不可施工作业;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施工期噪声是暂时的,在施工单位已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间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施工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噪声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运营后各站房四周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
本工程弃方全部就近推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拆除设备外卖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泵站及渠道设备需要维护,可能会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可能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各泵站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漏措施,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5、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期间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临时堆土场占用土地,因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引起的局部水土流失等。本项目不新增永久占地,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施工结束后会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对*生植物和*生动物的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建设过程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恢复。随着施工结束,生态环境的好转,人为干扰的逐渐减少,鸟类、哺乳动物、两栖爬行动物数量会*续恢复正常。施工时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下降,但该影响持续时间有限,随着工程的结束将自动消失。
工程完工后,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清理后进行全面整地并恢复原地类归还给农民使用,恢复原来地类的生态功能,经过生态恢复整治,临时占地对*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基本不改变区域景观体系的结构,不会对区域生态完整性造成显著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只要在采取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查看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索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调查表详见链接。
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下载地址:http://**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凡关心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联系地址: (略) 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电话:041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0417-*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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