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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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9、协调配合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请提问责。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12、 (略) 生态 (略) 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 (略) 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环保督察协调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污染防治股6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5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9.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59.75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45.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1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456.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56.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49.03万元、津贴补贴25.88万元、绩效工资70.57万元、奖金2.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5万元、养老保险40.1万元、医疗保险费21.3万元、住房公积金28.62万元、退休费12.11万元、办公费1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水电费2.5万元、劳务费4万元、印刷费7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13.9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8.41万元。

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由县级财政承担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40%,主要因为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机关运行经费70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56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0%),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1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水电费2.5万元、劳务费4万元、印刷费7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略) 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59.7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3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3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3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3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9、协调配合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请提问责。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12、 (略) 生态 (略) 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 (略) 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环保督察协调股、行政审批股、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污染防治股6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二级部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内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5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9.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收入较上年增加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59.75万元,其中,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45.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1万元。压减公用经费和专项支出后,同口径对比,支出较上年增加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公开表格,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9张,包括:部门收支总表3张,即《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即《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456.7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456.7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49.03万元、津贴补贴25.88万元、绩效工资70.57万元、奖金2.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45万元、养老保险40.1万元、医疗保险费21.3万元、住房公积金28.62万元、退休费12.11万元、办公费1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水电费2.5万元、劳务费4万元、印刷费7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13.9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38.41万元。

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由县级财政承担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40%,主要因为是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从严从紧编制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机关运行经费70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后安排56万元(公开表6公用经费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80%),同口径对比,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降低4%,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10.5万元、差旅费10万元、水电费2.5万元、劳务费4万元、印刷费7万元、邮电费1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工会经费9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4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 (略) 生态环境局麻阳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略) 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整体支出459.7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3年,本部门无新增车辆,无新增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3年本部门无会议费预算。

2.2023年本部门无培训费预算。

3.2023年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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