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水利局枞阳县罗昌河ou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枞阳县水利局枞阳县罗昌河ou山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枞阳县水利局枞阳县罗昌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枞阳县水利局枞阳县罗昌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枞阳县罗昌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自白荡湖闸站至湖口闸方向沿罗昌河右岸1.1km区段,自湖口闸沿周山分洪沟南堤接至西风岗高地的南岸区段 | ||
建设单位: | 枞阳县水利局 |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加固罗昌河山段堤防并扩建罗昌河白荡湖闸站。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区段分为白荡湖闸站至湖口闸方向沿罗昌河右岸1.1km区段,以及湖口闸沿周山分洪沟南堤接至西风岗高地南岸区段,总长2.81km。白荡湖闸站扩建工程保留原闸站泵房及原机组,拆除其右侧现有副厂房进行扩孔,新建堤后式泵房。项目总投资26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3.59万元。项目建成后能将罗昌河山段堤防工程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1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运输车辆鸣笛。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车辆设备冲洗远离河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养护废水及基坑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场地内各区域均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并限制车速,针对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洒水防尘并采取遮盖措施。沥青铺设使用全封闭沥青混凝土摊铺车,降低废气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 (四)施工期产生的弃石、弃渣以及开挖土方清运至弃渣场,用作岸带建设土方;废铁、废钢筋、废木材等生产废料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和浮渣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施工期取土场和弃渣场设置截水沟,取弃土结束后在顶部和边坡均进行植物种草绿化措施,边坡采取种草护坡,顶部采取植树及树下种草措施绿化。工程结束后及时对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复垦绿化,恢复植被,在河道两侧植树种草。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枞阳县水利局枞阳县罗昌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枞阳县水利局枞阳县罗昌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 | 传真: | * |
地址: | 枞阳县枞阳镇渡江北路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枞阳县罗昌河山段防洪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自白荡湖闸站至湖口闸方向沿罗昌河右岸1.1km区段,自湖口闸沿周山分洪沟南堤接至西风岗高地的南岸区段 | ||
建设单位: | 枞阳县水利局 |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加固罗昌河山段堤防并扩建罗昌河白荡湖闸站。堤防加固工程建设区段分为白荡湖闸站至湖口闸方向沿罗昌河右岸1.1km区段,以及湖口闸沿周山分洪沟南堤接至西风岗高地南岸区段,总长2.81km。白荡湖闸站扩建工程保留原闸站泵房及原机组,拆除其右侧现有副厂房进行扩孔,新建堤后式泵房。项目总投资26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3.59万元。项目建成后能将罗昌河山段堤防工程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107-*-04-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运输车辆鸣笛。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车辆设备冲洗远离河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养护废水及基坑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在大风天气下作业,场地内各区域均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并限制车速,针对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物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洒水防尘并采取遮盖措施。沥青铺设使用全封闭沥青混凝土摊铺车,降低废气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食堂顶部排放。 (四)施工期产生的弃石、弃渣以及开挖土方清运至弃渣场,用作岸带建设土方;废铁、废钢筋、废木材等生产废料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和浮渣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施工期取土场和弃渣场设置截水沟,取弃土结束后在顶部和边坡均进行植物种草绿化措施,边坡采取种草护坡,顶部采取植树及树下种草措施绿化。工程结束后及时对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等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复垦绿化,恢复植被,在河道两侧植树种草。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期间,已在网站进行受理公示(建设单位已主动公开环评全本信息),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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