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众裕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东莞众裕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众裕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东翔路12号2号楼105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众裕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虎门镇东翔路12号2号楼105室,占地面积860m2,建筑面积860m2,建筑高度12m,主要生产电子产品塑胶件。年产电子产品塑胶件1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3-2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附图未引用最新总体规划。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众裕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东翔路12号2号楼105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众裕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虎门镇东翔路12号2号楼105室,占地面积860m2,建筑面积860m2,建筑高度12m,主要生产电子产品塑胶件。年产电子产品塑胶件1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3-2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虎门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虎门镇威远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附图未引用最新总体规划。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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