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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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农机化新型经营主体提档升级试点建设项目公告

用于智能化、精准化设备的购置及应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数据服务站建设,农机、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建设,农事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库棚建设,人员队*建设等。筛选条件为: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5万亩次以上。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5.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油料扩种任务的农机合作社,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农机合作社,可在2022年7月27日前向本地农机部门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

1.项目申请书(样板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社员登记表(样板2)。

5.机具登记表(样板3)。

6.前两年作业情况记录(智能终端监控数据汇总表)。

7.示范社印证材料(省、市农机部门文件)。

8.牵头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李强电话:*

用于智能化、精准化设备的购置及应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数据服务站建设,农机、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建设,农事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机库棚建设,人员队*建设等。筛选条件为:

1.依法登记、证照齐全;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机具管理、档案管理、作业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且运行规范。

2.有固定的经营活动场所和机具存放场所;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年完成作业面积1.5万亩次以上。

3.集中连片自有种植土地(或长期流转土地)在200亩以上,托管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

4.拥有较为先进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5.建设主体在历年承担农业发展项目上无不良记录,牵头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优先支持承担大豆油料扩种任务的农机合作社,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农机合作社,可在2022年7月27日前向本地农机部门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含:

1.项目申请书(样板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社员登记表(样板2)。

5.机具登记表(样板3)。

6.前两年作业情况记录(智能终端监控数据汇总表)。

7.示范社印证材料(省、市农机部门文件)。

8.牵头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李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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