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板桥油田2023-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第四采油厂(滩海开发公司)板桥油田2023-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第四采油厂( (略) )板桥油田2023-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滚动开发
建设地址:本次新增建设内容位于滨海新区境内独流减河以北,海河以南的区域。本次产能建设范围新增井位均位于第四采油厂现有征地范围以内,不新增占地。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具体实施二级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略) )建设内容: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略) )拟投资12.5亿元人民币,于滨海新区境内独流减河以北、海河以南的区域,建设“第四采油厂( (略) )板桥油田2023-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井场工程:本项目部署总井数106口(采油井67口,注水井19口,采气井20口),均为新钻井,钻井总进尺34.01×104m;②油气集输工程:本项目采出液、回注水的集输、回注依托现有采油和注水的集输干线,不新增干线管道,仅铺设单井管线,T接至现有的集输管网中;长四站采用拉油方式运输,依托长四站现有拉油点油罐。本项目配套建设单井输油管线6.7km,注水管线1.9km,输气管线2km,本次建设不新增井场道路,均依托现有井场道路;③危废暂存间:在板7站内,将现有闲置计量间改造为危废暂存间,用于各井场产生危险废物的暂存。本项目分5年实施。
本项目为油田滚动开发项目,板桥地区油田整体不新增产能,本项目新建产能用于弥补油田现有井采出液含水量增加,原油产量下降造成的原油减产。本项目新建原油生产能力21.72×104t,新建天然气生产能力0.99×108m3,建成后可实现板桥油田年产油量维持22万吨稳产。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①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
②钻井柴油燃烧废气由机组排气口排放;
③车辆尾气直接排放;
④焊接烟尘井场内排放。
(2)运营期:
采取密闭集输,井口有少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3)退役期:
①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
②焊接烟尘,井场内直接排放。
废水:
(1)施工期:
①钻井废水:本项目各井场均设置废水回用系统,所有钻井废水进入地上泥浆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钻井作业结束后由密闭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②压裂废水:井下作业为带罐作业,作业完成后由密闭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③试油废水:井下作业为带罐作业,作业完成后由密闭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④管线试压水:经收集后由密闭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⑤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
⑥生活污水:钻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施工单位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①运营期采出液依托板一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②井下作业为带罐作业,作业完成后,其中洗井废水由密闭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修井产生废水由密闭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3、退役期
退役期扫线废水由集输管线输送至板一联合站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于地层,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选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作业时间。
(2)运营期:
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3)退役期:
合理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①钻井泥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废弃泥浆由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②钻井岩屑:一般岩屑由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含油岩屑由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③施工废料:废焊条及废防腐材料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废包装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④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清运。
(2)运营期:
①落地油及废沾油防渗布:落地油由汽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废沾油防渗布,由车辆拉运至板一联合站暂存,本项目板7站危废暂存间建成后就近暂存于板7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废沾油手套及抹布:由车辆拉运至板一联合站暂存,本项目板7站危废暂存间建成后就近暂存于板7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废机油:全部装桶,送板一联合站危废间暂存,本项目板7站危废暂存间建成后运至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退役期
①废旧设备及管线:由大港油田所属对应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②落地油:回收时尽可能与受污染的土壤一起进行回收,由汽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地下水:
施工期主要是钻井废水、钻井废弃泥浆及含油岩屑中污染物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本项目各钻井井场均设置钻井液循环系统:所有钻井废液进入地上泥浆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钻井过程均采用水基泥浆,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含油岩屑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单独的泥浆罐接收,由油泥专用罐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施工期时间较短,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微弱。
在项目运营期,由于项目潜水含水层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会在一定时间内会持续影响,在加强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的条件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退役期废水主要为扫线废水。单井管线退役时,需要对管线进行扫线,将残油顶驱至联合站内,会产生少量扫线废水。该过程时间很短暂,产能废水量较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微弱。
石油开采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均不会对深层地下水形成影响。
按本项目报告中提出的各防渗分区的防渗要求设计施工,在项目防渗措施得到充分落实、严格执行地下水水质定期检测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土壤:
施工期主要是钻井废水、钻井废弃泥浆及含油岩屑中污染物对土壤造成的污染。本项目各钻井井场均设置钻井液循环系统:所有钻井废液进入地上泥浆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钻井过程均采用水基泥浆,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含油岩屑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单独的泥浆罐接收,由油泥专用罐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施工期时间较短,对土壤环境影响微弱。
运营期主要是钻井单井管道内采出液渗漏,石油类污染物入渗对土壤环境形成的污染。可考虑使用高密度聚*烯(HDPE)膜防渗层,或采用满足地下水导则及其他相关规范的防渗措施。在符合导则的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后,几乎不会有污染物渗漏,处理技术要求可满足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场地潜水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该含水层水力梯度很小,水流速度缓慢,水质现状为V类不易饮用水,并且在评价区内基本没有开发利用。厂区内平面布局合理,在确保各项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区内污染物的横向和纵向扩散,避免影响土壤环境。因此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上游—油气开采与集输。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原油、天然气。本项目涉及各物料在采收、处理、运输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操作条件苛刻等特点,在外界因素的破坏下,生产和输送设施具有发生井喷、管线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性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本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一旦发生原油泄漏事故,泄漏的大量原油将会对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所以本项目在管理应确保落实并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测和实时监控,通过系统地管理、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积极有效的应急预案,使得项目风险发生概率降低,重特大事故坚决杜绝,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采取了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了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新增井位均位于第四采油厂现有井场内,不涉及新增占地,井位选址避开环境敏感区域,土地使用符合《 (略) 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要求。本项目部分井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不属于禁止入园项目,符合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的园区规划;部分井场位于大港石化产业园,不属于禁止入园项目,符合大港石化产业园的园区规划。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排放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根据预测在确保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运营期各种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厂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处置去向,采取了地下水防渗措施,预防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预防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针对可能的事故风险也采取了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_*.html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略) )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光明大道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第四采油厂( (略) )板桥油田2023-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滚动开发
建设地址:本次新增建设内容位于滨海新区境内独流减河以北,海河以南的区域。本次产能建设范围新增井位均位于第四采油厂现有征地范围以内,不新增占地。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具体实施二级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略) )建设内容: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略) )拟投资12.5亿元人民币,于滨海新区境内独流减河以北、海河以南的区域,建设“第四采油厂( (略) )板桥油田2023-2027年产能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井场工程:本项目部署总井数106口(采油井67口,注水井19口,采气井20口),均为新钻井,钻井总进尺34.01×104m;②油气集输工程:本项目采出液、回注水的集输、回注依托现有采油和注水的集输干线,不新增干线管道,仅铺设单井管线,T接至现有的集输管网中;长四站采用拉油方式运输,依托长四站现有拉油点油罐。本项目配套建设单井输油管线6.7km,注水管线1.9km,输气管线2km,本次建设不新增井场道路,均依托现有井场道路;③危废暂存间:在板7站内,将现有闲置计量间改造为危废暂存间,用于各井场产生危险废物的暂存。本项目分5年实施。
本项目为油田滚动开发项目,板桥地区油田整体不新增产能,本项目新建产能用于弥补油田现有井采出液含水量增加,原油产量下降造成的原油减产。本项目新建原油生产能力21.72×104t,新建天然气生产能力0.99×108m3,建成后可实现板桥油田年产油量维持22万吨稳产。
2、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废气:
(1)施工期:
①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降尘;
②钻井柴油燃烧废气由机组排气口排放;
③车辆尾气直接排放;
④焊接烟尘井场内排放。
(2)运营期:
采取密闭集输,井口有少量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3)退役期:
①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
②焊接烟尘,井场内直接排放。
废水:
(1)施工期:
①钻井废水:本项目各井场均设置废水回用系统,所有钻井废水进入地上泥浆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钻井作业结束后由密闭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②压裂废水:井下作业为带罐作业,作业完成后由密闭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③试油废水:井下作业为带罐作业,作业完成后由密闭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④管线试压水:经收集后由密闭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⑤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
⑥生活污水:钻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施工单位定期清掏,交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①运营期采出液依托板一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
②井下作业为带罐作业,作业完成后,其中洗井废水由密闭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修井产生废水由密闭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3、退役期
退役期扫线废水由集输管线输送至板一联合站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注于地层,不外排。
噪声:
(1)施工期:
选取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作业时间。
(2)运营期:
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3)退役期:
合理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①钻井泥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废弃泥浆由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②钻井岩屑:一般岩屑由罐 (略) 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含油岩屑由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③施工废料:废焊条及废防腐材料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废包装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④生活垃圾:由施工单位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统一清运。
(2)运营期:
①落地油及废沾油防渗布:落地油由汽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废沾油防渗布,由车辆拉运至板一联合站暂存,本项目板7站危废暂存间建成后就近暂存于板7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废沾油手套及抹布:由车辆拉运至板一联合站暂存,本项目板7站危废暂存间建成后就近暂存于板7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③废机油:全部装桶,送板一联合站危废间暂存,本项目板7站危废暂存间建成后运至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退役期
①废旧设备及管线:由大港油田所属对应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②落地油:回收时尽可能与受污染的土壤一起进行回收,由汽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
地下水:
施工期主要是钻井废水、钻井废弃泥浆及含油岩屑中污染物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本项目各钻井井场均设置钻井液循环系统:所有钻井废液进入地上泥浆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钻井过程均采用水基泥浆,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含油岩屑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单独的泥浆罐接收,由油泥专用罐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施工期时间较短,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微弱。
在项目运营期,由于项目潜水含水层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会在一定时间内会持续影响,在加强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的条件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退役期废水主要为扫线废水。单井管线退役时,需要对管线进行扫线,将残油顶驱至联合站内,会产生少量扫线废水。该过程时间很短暂,产能废水量较小,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微弱。
石油开采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均不会对深层地下水形成影响。
按本项目报告中提出的各防渗分区的防渗要求设计施工,在项目防渗措施得到充分落实、严格执行地下水水质定期检测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土壤:
施工期主要是钻井废水、钻井废弃泥浆及含油岩屑中污染物对土壤造成的污染。本项目各钻井井场均设置钻井液循环系统:所有钻井废液进入地上泥浆罐,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钻井过程均采用水基泥浆,按照一般固废处置。含油岩屑属于危险废物,采用单独的泥浆罐接收,由油泥专用罐 (略) 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施工期时间较短,对土壤环境影响微弱。
运营期主要是钻井单井管道内采出液渗漏,石油类污染物入渗对土壤环境形成的污染。可考虑使用高密度聚*烯(HDPE)膜防渗层,或采用满足地下水导则及其他相关规范的防渗措施。在符合导则的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后,几乎不会有污染物渗漏,处理技术要求可满足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场地潜水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比较简单,该含水层水力梯度很小,水流速度缓慢,水质现状为V类不易饮用水,并且在评价区内基本没有开发利用。厂区内平面布局合理,在确保各项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区内污染物的横向和纵向扩散,避免影响土壤环境。因此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
本项目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上游—油气开采与集输。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原油、天然气。本项目涉及各物料在采收、处理、运输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操作条件苛刻等特点,在外界因素的破坏下,生产和输送设施具有发生井喷、管线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性风险事故的可能性。本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一旦发生原油泄漏事故,泄漏的大量原油将会对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所以本项目在管理应确保落实并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测和实时监控,通过系统地管理、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积极有效的应急预案,使得项目风险发生概率降低,重特大事故坚决杜绝,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采取了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了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新增井位均位于第四采油厂现有井场内,不涉及新增占地,井位选址避开环境敏感区域,土地使用符合《 (略) 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要求。本项目部分井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不属于禁止入园项目,符合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的园区规划;部分井场位于大港石化产业园,不属于禁止入园项目,符合大港石化产业园的园区规划。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排放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物均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工程投产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根据预测在确保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运营期各种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厂界噪声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体废物落实合理处置去向,采取了地下水防渗措施,预防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预防对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针对可能的事故风险也采取了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下,本项目具有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_*.html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 (略) )
通讯地址: (略)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光明大道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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