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天顺拉链有限公司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温州天顺拉链有限公司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天顺拉链有限公司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天顺拉链.doc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19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拉链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了 (略) 场需求,企业投资100万元,租用永 (略) 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壬田村现有厂房的第三层(共五层)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060m2,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20万条拉链的生产规模,其中尼龙拉链120万条、树脂拉链250万条、金属拉链50万条。

企业于2018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28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原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8]331号)。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时长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

(三)验收范围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要求平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屋顶不低于20m高空排放,企业实际平光粉尘经过外接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尾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并多设有一台注塑排咪机、一台冷却塔作为备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项目平光粉尘经过外接的布袋除尘净化后,尾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废原料包装物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物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于 (略) 厂界上风向(北侧-A号点)、厂界下风向(南侧-B、C、D号点)布置4个无组织测点,一天3次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上风向(北侧-A号点)、厂界下风向(南侧-B、C、D号点)测点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 (略) 厂界东侧(1号点)、北侧(2号点)、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项目西侧紧邻其它企业租赁仓库,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2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冷却塔,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冷风机,1号测点无明显声源。9月6日上下午监测中,厂界东侧(1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位于三楼,四楼为辉豪鞋材、二楼为开大拉链,北侧(2号点)、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受四楼、二楼企业生产噪声影响无法进行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废原料包装物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物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2022年9月19日



1 次

温州天顺拉链有限公司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天顺拉链.doc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19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是一家主要从事各类拉链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了 (略) 场需求,企业投资100万元,租用永 (略) 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壬田村现有厂房的第三层(共五层)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060m2,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20万条拉链的生产规模,其中尼龙拉链120万条、树脂拉链250万条、金属拉链50万条。

企业于2018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8月28 (略) 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原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8]331号)。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时长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

(三)验收范围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要求平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屋顶不低于20m高空排放,企业实际平光粉尘经过外接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尾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并多设有一台注塑排咪机、一台冷却塔作为备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注塑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项目平光粉尘经过外接的布袋除尘净化后,尾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废原料包装物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物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于 (略) 厂界上风向(北侧-A号点)、厂界下风向(南侧-B、C、D号点)布置4个无组织测点,一天3次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上风向(北侧-A号点)、厂界下风向(南侧-B、C、D号点)测点非*烷总烃、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 (略) 厂界东侧(1号点)、北侧(2号点)、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项目西侧紧邻其它企业租赁仓库,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2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冷却塔,3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冷风机,1号测点无明显声源。9月6日上下午监测中,厂界东侧(1号点)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位于三楼,四楼为辉豪鞋材、二楼为开大拉链,北侧(2号点)、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受四楼、二楼企业生产噪声影响无法进行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废原料包装物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次品、边角料、除尘器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物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 (略) 年产420万条拉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2022年9月19日



1 次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