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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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

  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3〕20号


(略) 二道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立项的函》(长二民函﹝20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三、建设地点

  项目一期位于英俊镇胡家村偏脸屯,芝溪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项目二期位于和顺五条与岭东路交汇北100米,东盛街道空闲厂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1)二道区老年康养中心设置620张床位。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设置110张床位。

  2.建设内容:

  (1)项目一期拟打造“二道区老年康养中心”,总占地面积18767.72㎡,总建筑面积18350.3㎡。

  (2)项目二期拟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总占地面积2515.88㎡,拟对该地块上空闲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2815.6㎡。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96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和区财政共同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二道区民政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后续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

  示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二发改〔2023〕20号


(略) 二道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立项的函》(长二民函﹝20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二道区城乡智慧健康养老综合示范项目(项目代码:2303-*-04-01-*)。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略)

  三、建设地点

  项目一期位于英俊镇胡家村偏脸屯,芝溪路以东,规划路以南;项目二期位于和顺五条与岭东路交汇北100米,东盛街道空闲厂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1)二道区老年康养中心设置620张床位。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设置110张床位。

  2.建设内容:

  (1)项目一期拟打造“二道区老年康养中心”,总占地面积18767.72㎡,总建筑面积18350.3㎡。

  (2)项目二期拟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总占地面积2515.88㎡,拟对该地块上空闲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2815.6㎡。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96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和区财政共同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 (略) 二道区民政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后续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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