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三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污染物情况公示
镇平三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污染物情况公示
镇平 (略) 是在1958年成立的国营镇平县酒厂的基础上于2005年改制而成立的,位于镇平县产业集聚区,占地30亩,有标准化生产车间4个2000平方米,办公楼一座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三潭酒”、“卧龙岗牌”、“庆康牌”白酒。
(略) 生态环境厅2023年2月24日下发的《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28日下发的《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宛环办[2023]2号),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第三章,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公司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对企业相应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镇平 (略)
法人代表:李永军
企业所在地:镇平县产业集聚区
主要产品:设计生产能力:设计年产白酒3000吨。
排放污染物名称:COD、BOD、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情况见附件)。
污染物是否超标: 否
污染物是否超总量:否
镇平 (略) 是在1958年成立的国营镇平县酒厂的基础上于2005年改制而成立的,位于镇平县产业集聚区,占地30亩,有标准化生产车间4个2000平方米,办公楼一座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三潭酒”、“卧龙岗牌”、“庆康牌”白酒。
(略) 生态环境厅2023年2月24日下发的《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2月28日下发的《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宛环办[2023]2号),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第三章,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公司应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对企业相应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镇平 (略)
法人代表:李永军
企业所在地:镇平县产业集聚区
主要产品:设计生产能力:设计年产白酒3000吨。
排放污染物名称:COD、BOD、氨氮、悬浮物、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情况见附件)。
污染物是否超标: 否
污染物是否超总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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