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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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标题: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2023-00031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发文机关: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2日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2日时效性:

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主责主业,践行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奋力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完善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中心支部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活动,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全面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科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员台账,及时做好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确保及时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出广大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扎实开展好“清明节祭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和“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营造热爱祖国、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落实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

5.扎实落实退役士兵报到“一站式”服务,做好退役士兵档案接收、社保接续、落户等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士兵报到台账。(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 (略) 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及时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转业干部、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建立健全自主择业干部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台账,完善企业军转干部年度认证机制,按时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持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后续工作。持续完善系统的录入,进一步对材料的归档管理,做好社保退费工作和医疗的缴费工作。(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9.加大力度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略) 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织召开两场以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并充分利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就业驿站等方式促进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扎实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2期以上适应性培训, (略) 厅定点培训机构,结合企业招聘岗位的需求,推出更多的专业性更强的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1.落实《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健全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队, (略)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税务局,加大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工作的宣传推广,切实帮扶退役军人创业。(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深入开展双拥和优抚褒扬工作

12.扎实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多形式开展“军营开放日”“军事日”等活动,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调研考评准备。(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3.加强双拥宣传氛围。制订双拥宣传教育方案,常态化发动双拥成员单位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拥军爱民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深入开展好社会化拥军工作。积极招募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入社会化拥军平台, (略)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拥军优待服务。(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及时开展好“八一”春节慰问部队,着力解决驻儋部队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问题,按时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解决好官兵“后路、后院、后代”等问题。(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继续做好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提升优待证录入效率和审核速度,落实扶优对象各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 (略) 转隶的后续工作。 (略) 民政、市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 (略) (略) 建设项目落实落地和竣工验收。(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8.加强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持续推进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安葬工作开展。(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9.以总书记关于做好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抓好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学。落实好每周二“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接访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对困难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指导各镇落实修订下发的《 (略) 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办法》。(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常态化做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学台,抓好政策发布解读与重点工作宣传,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提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中心支部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全面锤炼忠诚担当、廉洁自律、为民务实的过硬作风,锚定目标不放松、盯着结果抓落实,奋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中心支部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2日

标题: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2023-00031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发文机关: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2日文 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2日时效性:

儋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主责主业,践行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为退役军人办实事、解难题,奋力实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完善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中心支部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活动,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全面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科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员台账,及时做好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确保及时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出广大退役军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扎实开展好“清明节祭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和“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营造热爱祖国、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落实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

5.扎实落实退役士兵报到“一站式”服务,做好退役士兵档案接收、社保接续、落户等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士兵报到台账。(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 (略) 下达的年度安置计划,及时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转业干部、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随调家属的接收安置。(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建立健全自主择业干部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台账,完善企业军转干部年度认证机制,按时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责任单位:移交安置科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持续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后续工作。持续完善系统的录入,进一步对材料的归档管理,做好社保退费工作和医疗的缴费工作。(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9.加大力度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略) 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织召开两场以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并充分利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就业驿站等方式促进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扎实做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组织开展2期以上适应性培训, (略) 厅定点培训机构,结合企业招聘岗位的需求,推出更多的专业性更强的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1.落实《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健全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队, (略)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税务局,加大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工作的宣传推广,切实帮扶退役军人创业。(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深入开展双拥和优抚褒扬工作

12.扎实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多形式开展“军营开放日”“军事日”等活动,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调研考评准备。(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3.加强双拥宣传氛围。制订双拥宣传教育方案,常态化发动双拥成员单位开展双拥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拥军爱民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深入开展好社会化拥军工作。积极招募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入社会化拥军平台, (略)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拥军优待服务。(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及时开展好“八一”春节慰问部队,着力解决驻儋部队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问题,按时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解决好官兵“后路、后院、后代”等问题。(责任单位:双拥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继续做好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提升优待证录入效率和审核速度,落实扶优对象各类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 (略) 转隶的后续工作。 (略) 民政、市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调, (略) (略) 建设项目落实落地和竣工验收。(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18.加强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持续推进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安葬工作开展。(责任单位:优抚褒扬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9.以总书记关于做好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抓好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学。落实好每周二“局领导接访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为来访退役军人提供接访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对困难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指导各镇落实修订下发的《 (略) 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办法》。(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常态化做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等学台,抓好政策发布解读与重点工作宣传,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提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效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中心支部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提升自身建设能力。全面锤炼忠诚担当、廉洁自律、为民务实的过硬作风,锚定目标不放松、盯着结果抓落实,奋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中心支部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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