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品宏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齿轮减速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关于品宏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齿轮减速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品宏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南京 (略) 编制的《品宏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齿轮减速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 (略) 人民政府网站(http://**.cn)将环评文本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海路,企业新建生产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齿轮减速机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75%。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齿轮减速机50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105-*-89-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清洗废水配建匹配的隔油池和沉淀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喷粉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滤芯除尘+脉冲式滤芯除尘器+1#排气筒处理设施,固化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处理设施,绝缘漆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3#排气筒处理设施,VOCs和颗粒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本项目所用涂料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的标准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抛丸、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本项目热处理工序外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 (略) 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略) 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12日
品宏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南京 (略) 编制的《品宏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台齿轮减速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 (略) 人民政府网站(http://**.cn)将环评文本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海路,企业新建生产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齿轮减速机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0.75%。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齿轮减速机50万台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105-*-89-01-*。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清洗废水配建匹配的隔油池和沉淀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 (略) 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喷粉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滤芯除尘+脉冲式滤芯除尘器+1#排气筒处理设施,固化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处理设施,绝缘漆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3#排气筒处理设施,VOCs和颗粒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本项目所用涂料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的标准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抛丸、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本项目热处理工序外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废包装、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 (略) 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略) 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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