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卓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传感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关于江苏卓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传感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江苏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 (略) 编制的《江苏 (略) 传感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 (略) 人民政府网站(http://**.cn)将环评文本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 (略) 寅阳镇下和合镇北首,为扩建项目。企业在原有厂区新建一栋生产厂房,并购置配套设备进行传感器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0.77%。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传感器5万台、应变片20万套和喷漆支架1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020-*-40-03-*。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废水经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一体化反应沉淀器+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清洗废气、*酮废气、基底涂胶废气、蚀刻废气和固化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9#排气筒处理设施,热处理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静电进化装置+1#排气筒处理设施,贴片废气、封胶废气和*酮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二级活性炭+10#排气筒处理设施,抛丸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4#排气筒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共同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过滤棉+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11#排气筒处理设施,VOCs、*醇和颗粒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本项目所用涂料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的标准要求,胶黏剂须符合《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2) 中的标准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废曝光玻璃、废气收集粉尘、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曝光灯泡、废蚀刻液、废中和液、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包装容器、废灯管、废清洗液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 (略) 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略) 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8日
江苏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 (略) 编制的《江苏 (略) 传感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 (略) 人民政府网站(http://**.cn)将环评文本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 (略) 寅阳镇下和合镇北首,为扩建项目。企业在原有厂区新建一栋生产厂房,并购置配套设备进行传感器的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占总投资的0.77%。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传感器5万台、应变片20万套和喷漆支架1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020-*-40-03-*。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废水经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调节池+一体化反应沉淀器+过滤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清洗废气、*酮废气、基底涂胶废气、蚀刻废气和固化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空气冷却器+二级活性炭吸附+9#排气筒处理设施,热处理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静电进化装置+1#排气筒处理设施,贴片废气、封胶废气和*酮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二级活性炭+10#排气筒处理设施,抛丸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4#排气筒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共同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过滤棉+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11#排气筒处理设施,VOCs、*醇和颗粒物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本项目所用涂料须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的标准要求,胶黏剂须符合《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2) 中的标准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废曝光玻璃、废气收集粉尘、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曝光灯泡、废蚀刻液、废中和液、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包装容器、废灯管、废清洗液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 (略) 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略) 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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